王飞跃的论文错在哪里?

王飞跃的论文错在哪里?

作者:游武俊

最近新语丝上的几篇关于王飞跃的错误论文的讨论很有启发性,到底是个笔误还是重大错误,本人研读了相关文章后发现,其焦点在于:王飞跃的论文推出的是充要条件,即充分必要条件,或者叫做等价条件,又叫做“当且仅当”,英语中表达为if and only if,简写为iff.

王飞跃推导出来的结论,后来被别人指出只是个充分条件。充分条件简单表达为“当”,英语中表达为if,简写为if.

王飞跃及其学生的回答是:这只是个小笔误,因为只要把iff改为if,结论就成立了。iff和if的差别,只差一个小写f,你能说是个什么严重的问题吗?

本人数学水平不高,但特别爱钻研问题。假期回到老家去看望中学老师,向老师请教了这个问题,老师反问:

2a > 500 iff a > 250

对吗?我连忙说是对的,因为a > 250可以推出2a > 500,同时2a > 500也可以推出a > 250,这两个条件是等价的!!!充分必要,当且仅当!!!

老师又问

2a > 500 iff a > 450

对吗?我连忙说不对,虽然a > 450可以推出2a > 900 > 500,但反过来2a > 500不能推出a > 450,也就是说,这两个条件不等价!!!

老师接着说,王飞跃的论文推导出了

2a > 500 iff a > 450

之后,被别人指出错误。王飞跃及其学生的回答是:这只是个小笔误,因为只要把iff改为if,结论就成立了。

的确

2a > 500 if a > 450

是成立的。但是这等于什么也没说呀!难道这就是王飞跃论文的重大贡献吗?

再举个例子体会一下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巨大差别:

王飞跃的论文推导出了

He is American iff He is Obama (美国人都是奥巴马???)

被别人指出错误后,王飞跃及其学生的回答是:这只是个小笔误,因为只要把iff改为if,结论就成立了。

He is American if He is Obama (奥巴马是美国人)

结论确实成立了,但这结论白痴也知道啊!

老师惊讶的说,这样小学水平的东西还能发表在国际杂志上?我告诉老师这样trivial的东西不仅获得国家级科学奖励,而且作者去年差点被选上科学院院士!!!

(XYS201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