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一点建议
作者:包子化莲花
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极大振奋了素有诺贝尔科学奖情节的国人情绪。李克强总理也在第一时间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去了贺信!
从相关报道与披露的资料可以看出以下两点: (1) 中国人取得了诺贝尔奖级的科技成就; (2) 这一成果是在特定时期和艰苦条件下,依赖计划指令与人海战术取得的。
“全国7个省市、60多家研究机构、500多名研究人员同心协力”取得的成果,如何客观真实地区分每个个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大小,是十分困难的。1996年4月23日,周光召在给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查济民的信中写道:
经与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及有关同志商议,决定就青蒿素的提出、药理、结构分析、衍生物合成及有效药物的研制,提出下列10人作为大奖的获得者:周维善、许杏祥、朱大元、顾浩明、李英、屠呦呦、魏振兴、梁锯忠、李国桥、刘旭。
(参见方舟子Twitter。另外在凤凰网上看到饶毅提供的一个版本,其中似只有8个人不含屠呦呦,图片现已被网站删除)
笔者认为,从科学规范和科学道德的角度,这一对“人类健康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成就,给予这种集体奖励形式是恰当的。
方舟子提到:如果要从中选一个,还只能选屠呦呦。先不说“如果要从中选一个”这个假设是否牵强,就算要从中选一个,十大功臣中是否会选出屠呦呦都会产生很大争议。
“解铃还需系铃人”,建议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破例(参照数学界的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对怀尔斯超年龄的破例),将 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以及另外两名科学家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表彰他们在寄生虫疾病治疗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 更改为 将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中国“523”项目团体,以及另外两名科学家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表彰他们在寄生虫疾病治疗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
(XYS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