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和发改委关于人均居住面积的数据差很大?
作者:到此一鸣
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城乡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8平方米”。经媒体传播,很多人惊呼自己拖了国家的后退,自己的住房面积远低于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guowuyuan/2017-10/07/content_5229880.htm
2017年底发改委等10部委发布了一个文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文件中载明: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其中,城镇建筑取暖面积141亿平方米,农村建筑取暖面积65亿平方米。这里所指的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14 个省(区、市)以及河南省部分地区。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2018-01/24/content_5260167.htm
根据各省市的人口数据,上述15省区2016年的人口总数大约是57885万人。据此可以算出来北方地区的人均建筑取暖总面积约35.59平方米。
人口数据来源http://www.sohu.com/a/209618636_100028279
仅看数值来看,35.59平方米和40.8平方米差别不是很大,只有12.77%左右。但是35.59平方米是人均建筑取暖面积,包括居住的建筑取暖面积,也包括非居住的建筑取暖面积。比如工厂厂区面积也需要供暖,城市商业设施以及影剧院餐饮等建筑也需要供暖,各种办公设施当然也需要供暖等等。我们不知道非居住与用于居住的建筑取暖面积的比率,但是如果将这个比率加进去,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均住房面积40.8平方米,可能就比发改委上述《规划》中需要供暖的居住面积,多出去很多,30%?50%?还是更多?
难道北方省份很多居民住户冬季不取暖?
还是南方省份的人均住房面积远远高于北方各省区?
(XYS2018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