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中菲南海判决是个啥?

给大家科普一下中菲南海判决是个啥?

作者:Goodhelper

近日来由于海牙国际法庭判决对中国不利,引发中国人民不少愤慨,认为国际法庭判决不公。甚至有的中国人以为“要打仗了”,要保卫国家主权,很让人振奋。

可是,振奋之余不禁想到,这海牙国际法庭到底是干什么东东呢?它判决后又会怎么样呢?难道有人要斗胆和咱们13亿良民较量较量?

其实没有那么严重。且来慢慢说明:

“海牙国际法庭”是一个大众口语概念,它是一系列设在荷兰海牙市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合称。具体的“海牙国际法庭”并不存在。

通常口语中说的“海牙国际法庭”中,和目前南海事件有关的有两个:一个是国际仲裁委员会(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另一个是国际法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这两个机构有本质的不同。

先说第二个,国际法法庭。它是联合国属下的司法机构。既然“司法”,那它司谁的法呢?它司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法。对违反国际法的事件举行判决。它的判决有强制性,一经成立,就要由安理会会员国确认。一经确认,就要求被裁决者照办,否则联合国就采取制裁措施。

再说第一个,国际仲裁委员会。之所以笔者没有把它翻译成法庭,是因为它不是法庭。它只是一个“找人说说理”的地方。它不是联合国的机构,更像是一个各会员国的俱乐部。它没有法官,只有裁判。它的裁决没有法律可依,也没有强制性。就是说,它是在道义层次上对国际法法庭管不到的事儿的补充。

那么此次菲律宾在哪个机构“告”了中国呢?是在“国际仲裁委员会”!因此读者就知道了,这个裁决“啥都不是”!涉案者可以爱理不理。

那么菲律宾为什么不在国际法法庭告中国呢?原因是领土争端不是国际法的范畴。国际法中没有领土归谁这一条,自然国际法法庭也不会受理这种案子。就像是:如果有人偷了你的东西,这是犯法的。你自然可以去派出所去告他。可是如果有人瞪了你一眼,你不高兴。可你也没地方去告他啊!因为法律没有不准瞪人这一条儿。被瞪急了,恐怕你只好去居委会对几个老人说说,让老人们评评理,你心里感觉好一些了。可是管啥用啊,别人该瞪你还是瞪你。

有些朋友慌不择路,实在气不过,就找出来当年尼加拉瓜在海牙国际法庭告美国的案子。这个案子和南海案子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当年美国的作为是违反了明文国际法的。所以尼加拉瓜是到国际法法庭把美国告了。国际法法庭一本正经地判了美国违法。但是(!):前面说过,国际法法庭的判决要经安理会认证后才能生效。正如大家所知,美国是常任理事国,有一票否决权。所以最后美国动用否决权,尼加拉瓜就只好玩儿完了。

有人自然会愤愤不平:这样的话,常任理事国不就是不受国际法约束,无法无天了吗!是的,这就对了。这就是当初那五个大国的特权。中国也是五分之一。菲律宾只好玩儿完了。

(XYS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