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代笔”说开去——我看韩寒与方舟子之争之二
作者:战友
韩寒在接受采访时打了一个比方:“比方说我背了一个包,你可以说这个包很烂,没品味,但你不能说我这包是偷来的(大意如此,未核对原文)。”潜台词是,你如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我这包是偷来的,这就性质变了,就成了诽谤了。
许多韩粉为这比方叫好,认为是生动地抓到了韩方之争的实质,是方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认定韩“偷”了,就构成侵权了,法院据此一条就可判方舟子赔钱了。
且慢。还是先看看代笔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代笔,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替别人写文章、书信或其他文件”。例句:他不便亲自写信,只好由我代笔。
古代历史上早就有代笔的事情,只不过那时不叫代笔,叫“捉刀”。据说是语出《世说新语》中曹操接待匈奴使者时因自感容貌不堪而让英俊高大的侍臣顶替自己坐在主位上,自己却冒充侍者持刀肃立,但是仍被那使者看出了“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
看来现代也好,古代也好,都有因各种原因而主动让人代笔或捉刀的。比方说曾有人考证过鲁迅周作人兄弟之间,就有周作人写文章而以鲁迅之名发表的;也有人考证说瞿秋白曾以鲁迅的某个笔名发表过杂文。如果这些尚缺少实在的证明,那么蒋介石的秘书陈布雷被称为蒋的“文胆”,毛泽东的一些文章或讲话由陈伯达胡乔木等秘书代笔,可能就不会引起什么争议。前几年我在纪念邓小平诞辰一百周年文物图片展中见过一份资料,是一九七八年前后小平在全国政协大会上的一篇讲话稿,小平先是把前头几乎半页纸的“华主席……抓纲治国……大好形势……”等套话用铅笔一笔框掉了,并批示:请乔木同志再帮着修改一下。当时我对同事感叹,也就是小平啊,把写进来的这一堆套话说删就删了。换个别人,若笔杆子们没往里面写这些话也就罢了,既已写了,事涉当时领袖,谁敢删啊,谁不得照着念啊。
可见代笔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术业有专攻,领袖或领导认为秘书的文才比自己更好,或者涉及某个专门问题要讲话了有专家更明白些,就会让秘书或专家们代笔,有时还会有写作班子。事涉政治问题,国家战略,思想还是要出自领袖本人的(但许多情况下也是集了众人智慧),口气或文风,总是得自己认可才行,而像毛泽东这样的本身即极具文采的领袖,其许多重要文章是自己亲为,大家也都是相信的。尽管如此,他的另外许多文章乃由秘书们代笔或帮着润色,也是众所周知的。这正是明白人的观念和做法,毛曾说过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能够集才子们的智慧与文笔为自己的文章添彩为革命事业助力,何乐而不为呢。
这跟“偷来的包”是一回事吗?倒是韩寒所用的这比方跟“偷换概念”更像是一回事。
当然韩寒的情况有些特殊,这特殊在于别人的质疑乃动摇了他作为少年成名的天才作家的根基,而不是像毛蒋邓等要人那样再怎么让人代笔都不会动摇其伟人的根基,反倒可看作伟人有自知之明善取别人所长。韩寒觉得他的代笔说一旦被砸实了,他的名气就会垮掉,实际是他迄今赖以生存和多方皆从中获利的书商及媒体等利益链就会断掉。所以他一定不肯承认有代笔,不肯承认哪怕有过一篇文章甚至“一两句话”是代笔,还搞出悬赏两千万的恶俗招数来,以至于其书商路金波也不得不承认这招失当,是“拿钱砸人嘛”。这招不灵了,激起更多的质疑甚至公愤了,仍不肯老老实实地去回答人家的质疑,却又自作聪明地去抄起法律武器,告人侵犯名誉权了,理由据说主要便是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他肯定有人代笔。
不是说韩寒就不能告方舟子,他愿意用什么方式跟人过招是他自己的事。但上海法院未必能替韩寒洗清“代笔门”的疑点,就像武汉法院虽认定方舟子侵害了肖传国教授的名誉权却无助于真的提升肖教授的名誉一样,及至真相终于大白时连法官也一起跟着丢丑。而且韩寒这次的境况恐怕还不如肖教授当时的“理直气壮”。事涉专业领域的是非曲直,当事人最好的自证方式是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回应有关质疑,而不是委屈地说上几句我说什么你们都不信嘛手稿都拿出来了你们还说是抄的嘛,就转而去求助法官了。
问题是,质疑韩寒可能有人代笔也好,说他肯定有人代笔也罢,这真的侵犯了韩的名誉权吗?
代笔只是个中性词,本身并无褒贬。用在某些语境下,才有可能会是贬义,甚至恶意。但我们再来看看麦田的质疑也好,方舟子的质疑也好,一定就是对韩寒本人的恶意吗?为什么不可以看作是对公民利益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维护呢?因为许多年来韩寒已经成了一个神话,已经成了美国时代周刊也格外关注的青年意见领袖,更是在书商书店和媒体间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利益链。韩书每出,印量巨大,许多韩粉心甘情愿地掏数百元去买他的一本印刷成本不过十几元的所谓精装书,不以为羞,反以为荣。至于方舟子所说这个偶像对年轻一代造成的精神毒害到底会有多大,我不好判定,但质疑韩寒,质疑这个神话,有可能的话让这个一不小心成了天才而本质也许并不坏的青年回复到真实面目,无疑是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的。这种情况下,即便存在一些用词不妥,比如在未掌握实质证据而主要是凭考据方法寻其话语矛盾辨其逻辑瑕疵的情况下说出肯定是有代笔这话,也应当属于学术批评,属于应当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不无讽刺的是,韩以前每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自居,非常推崇这一美国宪法的精髓),而不能认定为侵犯了韩的名誉。因为说到底,“代笔”不是恶行,只在某些情况下成为恶行;你韩寒若真有文才若大部分署名文章真是自己所写,偶尔有几篇由他人代笔或别人帮着润笔就于名誉无损嘛,反而更合于常情啊。却何必信誓旦旦地坚称从未有过代笔呢,何必一被质疑就跟人家急头败脸呢,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不会从中看出有些蹊跷吗。
我觉得方舟子在这件事情上穷追下来,决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成了“口水战”(韩自己也是这么声称的,以遮掩其退缩和求告法院之尴尬),或者成了娱乐化事件。其正面意义至少有二:
一,让公众生动地领略一下什么是科学精神,对任何被称作天才的或特异的“超自然现象”应本能地怀有戒心,敢于质疑,经过质疑后再决定是不是仍相信某事,某人,而不要人云亦云,动辄当“粉”。韩寒的成名过程其实就类似于超自然现象,类似于前些年大气功师们纷纷出山时的那种宣传,结果引得人们趋之若鹜地都去练这功那功了。韩的效应便是让青春期的初中生高中生们也有“证据”向家长回嘴,不努力学习不去升学也能成名成家了,至少对自己的功课不好能找些心理安慰了。
二,让大家看到商业时代的“利益链”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一个代笔质疑瞬间触动了这么多人的神经。当年某杂志因捧出韩寒等人获得了多大利益;为韩寒出书的书商得了多少好处;以韩寒话题挣发行量点击率从而挣广告费的媒体是不是真能“客观”;更不要说曾被方舟子打假打趴下过的各色人等这回也趁机跳出来拿些所谓的方的污点(其实早已被澄清过或不值一驳)来搅局了。这个利益链或利益圈,恰恰就是靠着公众缺乏科学精神和非理性的跟风盲从而存在的,他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病相怜同丑互遮,是最容不得方舟子这样的人跟他们较真的。
由这意义上看,方舟子因偶然路过而最终被拖入这场争论,本对韩只当成娱乐明星而不感兴趣却最终投入进来,虽花了时间和精力,也已经有了不菲的社会意义,有了在将来回顾时可聊以自慰的社会效果。因为不论上海法院会如何看这件事如何判这个案,韩寒这座被当成神像供了很久的泥胎已然湿了半只脚了,会不会真的坍塌,那要看公众科学与理性精神的提高程度了。顺便说一句,我对此并不是很看好,毕竟,连那个跑到海外去的某某功的老师虽胸无多少墨水却仍被那么多人当偶像供着呢,说几句话就被当成经文大学特学呢。迷信和跟风而不肯动用自己的脑子,是太多的同胞易犯的毛病。
这也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战斗正未有穷期吧。与造假作伪、跟风盲从、迷信愚昧的战斗,还得不停地打下去,科学和理性的精神方能积小胜而致大胜。韩寒的代笔门可算作其中一场战役吧,尽管对方舟子来说更像是一场遭遇战。
(XYS201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