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樊代明医学不同于科学之谬论之十七:专一性和普遍性

驳樊代明医学不同于科学之谬论之十七:专一性和普遍性

作者:司履生

樊代明还有一个十分莫名其妙的主张,他在一篇讲演中说:“科学尊重发现的专一性,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科学不准抄袭。而医学尊重发现的普遍性,提倡抄袭,(后来他在文章中把抄袭改为模仿)比如开处方就是抄袭。” “医学主要靠模仿。怎么模仿?做手术不是模仿吗?医学可能会承认第2,虽然没有创新,但是治疗疾病就是创新。”这是一个院士,一个工程院副院长,应当说的话吗。尤其是在当前学术腐败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一个医科大学的校长,公开号召医学提倡抄袭,这不是太没有道德了吗。难怪中国科学院院士中能出现远远不止一个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的院士,而科学院不予处理追究。原来樊代明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个。

其实,古今中外,无论科学界,还是作为科学分支的医学界,都是尊重科学家和医学家的劳动的。第一个伟大发现者都是值得人们怀念与景仰的。科学界的许多发明,许多伟大发现都有他们的冠名,牛顿定律,阿基米德原理,巴斯德原理,爱因斯坦相对论……,不一而足。医学界也是一样,许多疾病的第一个发现者都同样享有冠名权。克隆氏病,何杰金氏病,雷诺克氏肝硬变,巴金森氏病,桥本氏病等等同样是许多许多不计其数。这是人们为了纪念他们的功绩而采取的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这也叫做尊重知识。

无论科学界,还是医学界,发明,发现,创造,也都是人类的共同财富。都要服务于人民的。因此,任何发明也都要在人类社会中推广应用。科学家的所有发现和发明发表在杂志上书本上,供人们学习应用,而不是把它们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束之高阁,密藏起来。瓦特发明蒸汽机,不是全世界都在使用吗。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不是各国都在享受这种成果吗。爱迪生发明的电灯,也没有把它锁起来,只供自己享用。怎么说只有医学才让大家模仿呢?当然,这和抄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怎么能说开处方就是抄袭。作为一个人类社会,为了鼓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制定一些法规,既能保护知识产权,又能让所有的发明创造尽快得到推广应用是完全必要的。只有那些科学流氓和其他流氓才想方设法用不正当手段,盗窃别人的科学成果,为自己或自己小集团谋取私利。只想享受,又不想付出劳动,才是最不齿于人类的可耻行为。

(XYS201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