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有无过错、应否受到处分?
作者:赵玉忠
4月9日晚毕福剑通过其新浪微博就“不雅视频”事件做出公开道歉:“我个人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感到非常自责和痛心。我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我作为公众人物,一定吸取教训,严格要求,严于律己。”虽然事件当事人已表示诚恳的歉意,但是在舆论界拥毕派与批毕派两大阵营激战犹酣,看来一时半会还难分胜负、平息下来。
首先,当时当事人所处场所是“私人场合”还是“公共场合”?根据社会学定义: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大众活动场所时产生的场合。一般表现为三人以上的场所,例如饭店、教室、集体宿舍等。根据该段视频显示,当时场景是在一间有10余个坐席的餐厅包间,不仅有中国人、还有外国人及服务员。毕福剑的此番辱骂言论,不仅有违当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而且是以侮辱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且不论他们是建国领袖还是解放军官兵),理应受到社会公众舆论的谴责。退一步讲,对于毛泽东的评价是三七开、六四开还是全盘否定,均属于法律允许的、相对的言论自由范畴。但是任何评论者不得以诽谤、侮辱的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
其次,当事人辱骂言论与其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身份是否存在关联性?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而言,电视节目主持人与影视剧演员均属社会形象职业。如果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不良品行,必然会波及到他们在舞台上、荧屏中的形象,使观众对他们失去信任感、忠诚度,甚至产生厌恶感、鄙视情。在现代西方国家传播史上,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再次,将“不雅视频”上传网络的作俑者,如果你真正捍卫毛泽东的光辉形象,就不应该将有限空间的不良事件导演成在整个社会范围的恶劣影响事件,致使毛泽东形象在无限空间受到极大的贬损。所以,笔者认为你纯属哗众取宠,终身会受到个人良心和社会道德的谴责!
综上所言,毕福剑有过错、应道歉;除了认错道歉,他还应当主动申请下岗。对央视而言,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据党纪(如系党员)台规予以处分。至于“毕姥爷”的去向,他还可以重操电视编导、电视摄像、电视节目制片人等幕后职业。
(XYS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