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事实意味着什么

  【财新网】(记者 邸宁 马丹萌 宿慧娴)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680.SZ ,下称长生生物)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的相关造假事实进一步披露。7月27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调查组已经基本查清案件事实,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据财新记者向多位业内专家求证,已披露的企业行为对疫苗的最终检定结果有重要影响。此时,距离国家药监局最初披露案情已有两周。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多位专家告诉财新记者,这些行为将对狂犬病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

  调查组还披露,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目前,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是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为业务实体。)相关文件已被查封,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财新记者了解到,国家药监局于7月6日赴吉林对长生生物进行飞行检查,并于7月13日晚上12点向企业内部发布检查结果通知,长生生物高管当晚赶赴吉林省药监局进行沟通。 此后,该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

  7月15日,长生生物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通报存在生产信息造假等问题,但造假细节未被披露。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药监部门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再次向企业派驻调查组。

  7月22日,舆情进一步发酵后,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首次露面对案情作出解读,但对于企业造假企业仍未作出详尽披露。此后国家领导人均对案情作出批示,要求一查到底,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7月23日,公安部门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等15名企业高管被带走调查。7月25日,国务院调查组进驻长生生物工厂,财新记者在现场看到,四辆中巴车和多辆警车、吉林省药监局车辆陆续驶入工厂。

  本次案件引发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造假事实何时开始?是一次性的还是长期性的?已上市批次的狂犬病疫苗质量究竟有没有问题?长春长生生产的其他疫苗是否同样存在问题?

  影响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消息,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多位专家告诉财新记者,这些行为将对狂犬病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

  长春长生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告诉财新记者,由于不同批次原液有效期可能不同,可能导致成品疫苗在有效期内会部分失效,从而效价不合格;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纯化,也会影响效价。

  此前,一位接近长生生物的人士曾向财新记者表示,长春长生造假事件涉及未按照规定进行动物试验。

  本次披露的信息中,长春长生将本应在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多位专家表示,该行为还可能影响疫苗安全性的评定。

  “攻毒实验主要是测试成品疫苗试剂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做攻毒实验我们会使用最终试剂,因为这是最终打给人的配方。但是如果使用原液,这不涉及佐剂和防腐剂等成分,这个结果是不可信的,因为最后上市的疫苗不仅仅有原液,还有很多其他东西。这个结果也不具有代表性。”厦门大学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告诉财新记者。

  用原液进行效价攻毒试验,可能与成品的结果不一致,造成未来成品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任何处理都可能导致抗原的免疫原性改变,所以攻毒要用成品而不是原液。”王月丹同样对财新记者表示。

  一位疫苗业内人士进一步对财新记者解释,狂犬病疫苗成品检定中至少有两处需要动物实验,除了攻毒实验,还有效力测定环节,要将疫苗接种在动物体内,检测抗体产生情况,该环节是疫苗有效性的最主要评价指标。

  国家药品和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最高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下称中检所)百白破疫苗与毒素室副主任马霄曾对媒体介绍,效价测定用实验动物要经过严格筛选,经疫苗免疫后,在模拟微生物侵袭感染的环境中进行攻毒。

  此前,财新记者多次向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求证,张洺豪均表示,企业的确存在管理疏忽和流程问题,但否认存在造假和产品质量问题,不过,张洺豪表示自己虽然持股,但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具体到生产工艺和造假细节,自己“不懂也不知道”。

  企业前世今生

  在本次狂犬病疫苗违法违规生产事件中,长生生物的发展历史亦受到公众质疑,私有化过程被再次调查。

  根据公开资料,长生生物控股股东高俊芳、张友奎、张洺豪是一家三口,为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持股其中,64岁的高俊芳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持股比例18.18%。张洺豪为高俊芳之子,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年37岁,持股17.88%。张友奎为高俊芳丈夫,任副总经理,现年65岁。另外,张有奎的妹妹张敏和张雯也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

  长生生物创立于1992年8月18日,前身为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生实业),是一家从事人用疫苗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企业最早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所)、长春生物高技术应用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生物技术服务中心经销部共同发起。

  长春所许多退休工人都告诉财新记者,高俊芳出身农村,从长春市一所中专毕业后进入长春所,最早是一名出纳。一位退休工人回忆,高俊芳“能说会道,很有办法,只要是有用的人,她都能拉拢过来。”

  1994年,时任长春所财务处处长的高俊芳调至长生实业任副总经理,时任长春所办公室主任王玉春告诉财新记者,高俊芳进入长生实业后,将总经理李长太架空,不久后李长太回任长春所副所长,高俊芳任长生实业总经理。王玉春告诉财新记者,高俊芳之所以能担任长春所和长生实业总经理,是因为得到时任长春所所长张嘉铭的“保护”。多位退休员工也向财新记者证实,高俊芳和张嘉铭的关系是“公开的秘密”。张嘉铭已于2017年初去世。

  “高俊芳到长生实业后,带走了所里的狂犬病疫苗产品,甚至是生产用的罐子等设备,刚开始说是借的,但后来没有还回来。”一位长春所退休员工告诉财新记者,长生实业刚成立时,每位员工出资4000元购买股份公司原始股,但两年后,公司以8000元的价格回购了他们手中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和1996年,长生实业对内部职工股份进行了两次清理,收回了内部职工所持的全部股权。

  1996年起,长生生物又被逐渐转移至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661.SZ ,下称长春高新)名下,后者持长生生物股权比例最高曾达80%。长春高新于1993年成立,是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于1996年上市。

  在此期间,高俊芳曾同时担任长春高新高管。2000年,高俊芳任长春高新董事、总经理,后改任该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此时她同时担任长生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

  此后,高俊芳一家逐步购入长生生物股份。2004年4月21日,长春高新将所持有的长生生物全部59.68%股权转让。其中,高俊芳以每股2.4元的价格取得长生生物25%股权,共计3375万元。此次股权转让被指价格过低,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目前,长春市国资委已经要求长春高新提供转让资料。

  至2010年8月,高俊芳以30%持股比例成为长生生物最大股东。张洺豪则以25%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外,张友奎亦持股1.12%。2015年12月,长生生物借壳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彼时公开信息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俊芳、张洺豪和张友奎。2017年2月,长生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洺豪为公司副董事长。

  长生生物年报显示,2015年-2017年该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数量分别约为254万人份、176万人份和355万人份,其中2017年批签发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同时,该公司还有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在研。除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外,该公司在售产品还包括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等6个品种,2017年,该公司一类和二类疫苗批签发数量分别为577万人份和1011万人份。长生生物2017年营业收入达15.53亿元,净利润5.66亿元。

  7月27日,国务院调查组对长生生物消息披露当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签署强制退市修改决定。决定明确上市公司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疫苗忧患何时休?

  事实上,近年来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层出不穷。违法违规事件出现了新的趋势。

  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并非个案。200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披露,河北福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低于国家标准,涉及疫苗数量21.58万支。2010年,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认其于2008年生产的4批次狂犬病疫苗效价不合规,涉及疫苗数量约18万支。2013年,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故意造假,在狂犬病疫苗种违法添加核酸物质,被撤销GMP证书。

  “从一个更长的历史视野看,我们发现近年来疫苗安全事件开始向生产环节集中,而不是传统的非法经营和违规接种。”一位长期关注药品监管法规的专家对财新记者说。

  该专家表示,转折点就发生在2008年机构改革,取消药品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实施分级管理。

  在本次狂犬病疫苗事件中,国家药监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飞行检查发现了这一问题。“实际上疫苗安全监管重在日常,不是靠有限的飞行检查能解决的,属地管理使得日常监管事权下沉到地方,但基层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专业化疫苗生产不匹配,导致产管脱节。”上述专家对财新记者说。

  早在2017年11月,长生生物曾被发现百白破疫苗效价不符,但处罚决定直到此次事发才作出。

  7月18日,吉林省食药监局下发对长春长生行政处罚决定称,该公司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检定有效性不符合规定,处罚款344.29万元。该批疫苗于2017年11月被发现效价不合规,全部销往山东市场,共计25.26万支。

  同时被发现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的还有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涉事疫苗40.05万支,全部销往重庆、河北两地。

长生生物案调查扩展至流通环节 狂犬病疫苗质量待评价

  【财新网】(记者 邸宁)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680.SZ ,ST长生,下称长生生物)疫苗案牵出长达5年的违法违规生产事实(参见“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事实意味着什么”“百白破疫苗忧患” )。据财新记者了解,有关调查已扩展至疫苗流通领域。在此过程中,山东省疾控中心一官员发生意外。

  国务院调查组8月6日公布的最新调查进展显示,长生生物的业务实体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早在2014年4月起,在生产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就出现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标准有关规定的行为,有的批次混入过期原液、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部分批次向后标示生产日期。

  调查组介绍,目前狂犬病疫苗召回工作正在进行中。长春长生销往境外的涉案疫苗,同时启动了通报和召回工作。但涉事狂犬病疫苗安全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案件回溯

  长春长生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生产狂犬病疫苗,并以后者作为主要营收来源之一。财新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2015-2017年,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量达830.03万人份,营收占比均在45%以上,2017年批签发量居全国第二。目前,该公司销售网络覆盖除西藏和港澳台外的所有地区,并在印度、柬埔寨、尼日利亚、埃及等十多个国家实现销售。

  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爆发已近一个月。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药监局)通告称,根据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等问题,责令其停产,并收回GMP证书。国家药监局同时表示,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得到已有效控制,但长春长生同时宣布召回有效期内已上市产品。

  一周后,案情首度披露。7月22日,国家药监局称长春长生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已对企业立案调查。国家药监局同时对中国疫苗检验过程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已上市销售使用的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启动对企业留样产品的实验室评估,进一步确认已上市疫苗有效性。当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要求对案件彻查,并将派出国务院调查组。

  7月23日,长春新区公安局正式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包括对其母公司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在内的4名高管被带走调查。7月24日晚间,长春长生全面停产。

  7月25日,国务院调查组进驻长春长生工厂。7月27日,调查组首次披露调查进展称,长春长生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等。据财新记者向多位业内专家求证,已披露的企业行为对疫苗的最终检定结果有重要影响。

  7月29日,公安机关正式对高俊芳、副董事长张友奎在内的18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调查进行时

  本次事件亦引起公众对长生生物其他疫苗质量问题的关注。2017年11月,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生物)生产的共两批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规,涉及疫苗65.31万支,全部销往山东、重庆、河北三地。7月19日,吉林省药监局对长春长生做出罚款344.2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家药监局则于7月31日介绍,武汉生物百白破疫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分装设备短时间故障,导致待分装产品混悬液不均匀,属于偶发。

  财新记者了解到,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调查已经扩展至流通领域。财新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长春长生涉及的回扣案多达9项。7月31日,据财新记者了解,山东省疾控免疫预防管理所所长、问题批次百白破疫苗招标组成员之一宋立志于29日被发现注射超量胰岛素导致意外昏迷,被送进山东省立医院抢救,目前尚未苏醒;事发当日,宋立志原定应前往山东省卫计委开会,预定时间过了之后,宋迟迟未出现,后被发现昏迷在家中。

  长春长生疫苗违法违规生产案情逐步清晰细化,但疫苗安全和有效性问题仍未得到明确认定。国家药监局在两次通报中均表示,已上市狂犬病疫苗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本次国家调查组调查则显示,违法违规生产问题由来已久,已上市疫苗质量仍需进一步召回、检定。此外,有关部门尚未对长春长生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问题进行调查说明。

  对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把关的关键机构是国家药监局下属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下称中检所)。2006年起,中国对疫苗实行批签发制度。该制度要求对每批出厂上市和进口的疫苗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国家药监局在通报中曾介绍,中检所在疫苗批签发过程中要对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进行检验,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进行检验。

  中检院发布的《2017年生物制品批签发年报》显示,2017年中国申请签发的疫苗有50个品种,共计4404批(约计7.12亿人份),其中16批(约计80.68万人份)不符合规定。

  调查组介绍,专家组对已上市销售的涉案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风险进行了评估。专家建议,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通常因人被病兽咬伤或抓伤而感染,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死亡率接近100%。

  财新记者了解到,通常狂犬病疫苗一份为5支,须在被咬伤的第1、3、7、14、30天分别接种,国产疫苗价格在每支50-80元,接种总价在300-500元。

百白破疫苗忧患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680.SZ ,ST长生,下称长生生物)疫苗风波持续发酵。除狂犬病疫苗外,企业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下称百白破疫苗)老问题被翻出,引发对国产百白破疫苗的强烈质疑。财新记者了解到,由于存在生产工艺的差距、问题百白破疫苗检测方法的争议,以及效价抽检易“漏检”等风险,百白破疫苗几乎成为效价不合格“重灾区”。

  “百白破事件”最早应追溯到2017年11月3日。彼时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下称中检院)检出长生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生物)生产的共两批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涉事的65.31万支疫苗已销往山东、重庆、河北三省市,共计35.92万人接种了问题疫苗。

  效价指某一物质引起生物反应的功效单位,可理解为有效性。7月27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武汉生物百白破疫苗效价不符原因,系分装设备短时间故障导致待分装产品混悬液的不均匀所致,而长生生物的百白破疫苗为何出现效价问题,目前仍未公布调查结果。

  但在今年7月19日,长生生物已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

  目前,山东、重庆、河北三省市已启动补种。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官网介绍,百白破疫苗是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合一疫苗。新生儿出生后3足月就应开始接种百白破疫苗第一针,连续接种3针,每针间隔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8天﹔在1岁半至2周岁时再用百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针﹔7周岁时用精制白喉疫苗或精制白破二联疫苗加强免疫1针。

  财新记者了解到,此次武汉生物百白破疫苗的效价问题主要出在百日咳疫苗效价上。而国内主要生产百白破疫苗的长生生物、武汉生物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沃森生物)都曾不同程度卷入这一问题。如中检院公开的2017年生物制品批签发年报显示,沃森生物生产的批号为F201605004(约计3.25万人份)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的百日咳效价不符合规定。

  2017年的批签发数据显示,百白破疫苗是效价不符合规定的重灾区。2017年申请签发的疫苗有50个品种,共4404批,其中16批(约计80.68万人份)不符合规定。而这之中,一批为百白破疫苗,另有八批是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也称五联疫苗,由赛诺菲巴斯德生产制造),这意味着,与百白破疫苗相关的未签发疫苗数量占据过半。

  而据财新记者了解,来自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被发现效价不合格的两批疫苗,均通过了批签发并上市销售,其效价问题仅是两个企业偶发事件还是行业普遍问题,尚有待调查。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向财新记者表示,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问题多发与其工艺稍复杂有关,尤其复杂在如何制作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介绍,相较于全细胞百日咳疫苗,无细胞百日咳疫苗不良反应率明显较低,但工艺复杂,需要通过提取纯化,去掉一些无用且引起副反应的毒性物质,保留具有保护性免疫作用的抗原成分,因此更易出现效价不合格情况。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目前的工艺尚有差距。“百白破疫苗,国内没有哪家企业敢说自己的效价是百分百。”一位接近长生生物高层的人士曾对财新记者这样解释。

百日咳发病率上升

  作为国内疫苗的“元老”,百白破疫苗不但是中国最早实行计划免疫的疫苗之一,也是最早开始试行批签发的疫苗之一,但就预防效果而言,百日咳的发病率远高于白喉和破伤风,且有上升势头。

  国内早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免疫时,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就已属“四苗防六病”的四苗之一,但由于当时不良反应过多,该疫苗曾遭到全球大范围抵制,局部地区的爆发流行时有发生。

  如上世纪70年代,两名日本儿童在接种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后出现严重的神经系统并发症,并在接种疫苗后的24小时内死亡,公众因此对百日咳疫苗接种的接受度下降。此后几年,日本的百日咳发病率上升了近20倍,英国、瑞士等国也出现过类似情况。

  到上世纪80年代,日本最先研制出无细胞百日咳疫苗。1993年,国内也研制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经过长时间证明,安全性及免疫原性俱佳,目前已成为可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明显降低了中国百日咳、白喉及破伤风的发病率。

  由于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去掉一些无用且引起副反应的毒性物质,不良反应率已经远低于全细胞百白破疫苗。《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13年的一份研究显示,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81%(57/1497),明显低于全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的23.46%(672/2865)。

  据卫健委官网公布的2017年数据,白喉发病数为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93,发病率为0.0059/10万;百日咳发病数1.04万,发病率0.753/10万。而在疫苗广泛接种前,百日咳是儿童致死率最高的感染性疾病之一。据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百日咳的发病率高达100/10万-200/10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通过扩大免疫规划,实施百白破疫苗接种已减少了8561.1万例病例和72.6万例死亡。

  但近年来,百日咳发病率已有所上升。据卫健委公布的历年传染病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中国百日咳病例数分别为0.34万、0.67万、0.56万和1.04万。

  除了去年出现大面积百白破疫苗效价问题,这或与百日咳疫苗的免疫特性有关。2012年,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研究人员撰文分析,由于百日咳疫苗的免疫持久性一般为4-12年,而国内暂无针对青少年和成人的加强免疫方案和规定,导致这一部分易感人群正日益成为婴幼儿感染百日咳的潜在威胁。

  “这是我们免疫程序的问题。”河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实验室副主任夏胜利告诉财新记者,百日咳疫苗应进行加强针接种,减少青少年和成人感染几率。在学界,甚至有学者作出“百日咳再现”的预言。

  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在国家免疫规划当中至关重要联合疫苗的生产工艺,也为百日咳免疫效力不足埋下了隐患。

工艺差距

  2012年,全细胞百白破疫苗在中国停产,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成为主流。但据财新记者了解,就此种疫苗的生产工艺而言,国内企业与一些国外企业相比一直存在明显差距。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的制备在全球分为共纯化疫苗和组分纯化疫苗两种工艺。其中,共纯化工艺是指在细菌培养后,沉淀其中的多种保护性抗原,去除杂质,并收集有效成分;组分纯化工艺则是将不同的保护性抗原分别纯化,然后再按一定配比“合并”成疫苗。

  组分纯化疫苗工艺更先进,但中国企业无一采用此种生产方式。

  财新记者了解到,中国目前生产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均采用共纯化工艺。相比于组分纯化工艺,前者产量高且成本低,但在质量和稳定性上不如后者。

  国内目前能使用的组分纯化疫苗均属进口,价格也更高。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提交了用组分纯化工艺制作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的临床试验申请,但这一改进距生产销售尚有很长距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人员2012年就撰文称,中国常用的共纯化工艺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近20年的差距——对方已普遍采用组分纯化工艺。

  工艺的差距也被推断是不良反应率更高的原因之一。广州市天河区中医院接种门诊曾对1230名儿童分批接种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进口百白破疫苗与国产百白破疫苗,结果显示:接种国产疫苗的儿童局部反应率11.59%,全身反应率14.9%;接种进口疫苗的儿童局部反应率为5.74%,全身反应率为8.12%。该论文称,“这种差异可能由工艺不同造成”。

  工艺差距也被认为会导致效价不足。前述北京天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究人员的一篇文献提到,中检院徐颖华曾对国内几大厂家送检的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原液中的成分含量测定,结果显示,同一厂家送检的每批原液之间含量也不一致,这意味着,共纯化工艺或不利于产品的质量稳定。

  有文章分析称,进口疫苗有效抗原纯度高达90%-95%,因此去除过敏物质及内毒素等比国内疫苗更彻底,故不易引起不良反应。《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2018年的一份研究也指出,相比于国内的共纯化疫苗工艺,组分纯化疫苗工艺更为稳定,过程控制更为有效。

  为什么中国至今未普及质量更高的组分纯化工艺?“主要是成本问题。”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陶黎纳对财新记者说。他还提到,这里的成本不光疫苗生产成本,还有疫苗前期研发包括的非临床试验成本和1-3期临床试验成本。同时,国内现行药典中,也并无组分纯化工艺的详细流程。

  陶黎纳建议:第一,由于现阶段国内尚缺组分纯化工艺制造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国家在制定免费疫苗采购清单时应考虑到这种需求,列入清单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第二,对国内有意研发生产此类工艺疫苗的厂家,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如加快审批速度等。“这次事件(指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后,进口百白破疫苗在中国的市场应会扩大。”陶黎纳说。

检验方法疑云

  疫苗在流通销售前,至少应经过两道检测,即企业自检和监管机构批签发时的审核、检验。但如果企业生产的疫苗效价不过关,仅凭这两道关口并不能完全保证每一支疫苗都完全合格。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效价不合格的两批百白破疫苗都不是通过上述两道检验关口被发现的。据财新记者查询,长生生物的涉事批次疫苗,是早在2016年10月28日通过批签发的;而武汉生物的涉事批次疫苗,则是2016年11月30日被批签发放行上市销售。两个批次疫苗在一年后的2017年11月才被国家药监局披露存在效价问题。

  财新记者查阅2017年由吉林省食药监局签发的对长生生物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发现,其中只提到效价不符合规定,并没有说明检验方法和效价问题产生原因。一年之中,药监部门具体通过启动什么检验程序发现的问题?其他企业是否也经过相同的检验?细节还不得而知,有待相关调查部门披露。而接近相关企业的人士曾对财新记者表示质疑这种批签发事后检验的公平性。而现有两道法定质量检验是如何进行的?漏洞在哪里?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等规定,企业应当先对每一批上市疫苗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等检验,自检合格后,向批签发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批签发及上市,后者可采取资料审核或资料审核与样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批签发。

  其中,批签发被认为是确保疫苗安全性及有效性的最后一关。百白破疫苗于2001年12月被纳入计划免疫疫苗试行批签发名单,但无论是企业,还是批签发机构,在检验过程中针对百白破效价的检测都存在争议。

  根据2015版《中国药典》,百白破疫苗的效价检测方法应为脑腔攻击法(MICA法),即先用不同稀释度的疫苗供试品免疫小鼠一段时间,再用不同稀释度的百日咳杆菌对小鼠进行脑内攻击,观察记录一定时间内的小鼠死亡情况。按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批签发机构,都应用该方法对百白破疫苗的效价进行检定。

  国际上共有两种检测百白破疫苗效价的方式,并被认为各有优劣。一篇发表于《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的论文指出,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常用MICA法,但欧美国家更常用血清学效价检测方法(PSPT法)。

  该论文显示,MICA法繁琐、费时、重复性差,且实验动物用量大,而PSPT法是体外检测方法,特点是易操作、易重复、实验动物用量小,其被列入《欧洲药典》。

  王月丹告诉财新记者,PSPT法由于“操作工作量小,检验部门可以节约资源”。据财新记者了解,有企业在自检时会采用与中检院不同的效价检测方法,即PSPT法。

  中检院的一篇论文显示,赛诺菲巴斯德公司于2012至2016年期间共有121批五联疫苗通过批签发,这些疫苗采用的工艺均为组分纯化,生产工艺更为稳定,因此效价自检方式选择了相对简易的PSPT法,但进入中国批签发时,采取的检测方式仍为《中国药典》所规定的MICA法。

  但国内一家疫苗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财新记者透露,有时,国内企业的自检方法也会和中检院检定方法不一样,但他并未指出具体涉及哪些企业。目前,引发疫苗风波的长生生物被国务院调查组披露狂犬病疫苗检验过程中涉嫌动物实验不合格。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的百白破疫苗检验是否涉及上述涉及动物实验的工艺流程改变?其他企业是否也涉及其中?尚有待调查部门作出披露。

  王月丹告诉财新记者,相较于MICA法,PSPT法的检测效果有其局限性,仅能用于百日咳血清抗体效价检测,对破伤风和白喉效价缺乏检测,且“不能充分体现疫苗在动物体内真正的抗感染保护能力”。前述中检院论文也显示,相较于MICA法,PSPT法实验室间差异更大、重复性更差,有可能出现高估效价而“放行”的情况。

漏检隐患

  此外,效价不合格的“问题疫苗”容易“漏检”。

  前述疫苗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由于效价检测所需时间更长,且需要大量实验动物,无论是企业自检,还是中检院检测,对疫苗效价的检测均为抽检,但对安全性的检测则必须做到“批批检”。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批签发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也可通过资料审核与样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还可按需进行现场核实。但对于具体的检验项目和抽检比例,该管理办法提出“由中检院负责组织论证”,并未提及具体数字。

  陶黎纳告诉财新记者,效价检测的抽检比例大约均在10%左右;王月丹则指出,该数字通常为5%。陶黎纳表示,由于抽检比例不高,因此会存在“漏检”可能,即由于抽检疫苗均无问题,因此批签发放行,但在未抽检疫苗中可能出现质量不均一或效价不合格的疫苗。

  “一批疫苗数十万支,理应每一支疫苗都是质量均一的。”陶黎纳告诉财新记者,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的信息,此次武汉生物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有部分待分装产品混悬液不均匀,极有可能在效价检测过程中均未“抽中”。

  截至发稿,长生生物百白破效价不足问题的产生原因仍然存疑,有关调查机构尚未作出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