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周刊》上海司法界“教父”陈旭覆灭 枉法共同体如何铸成

  一则寥寥数百字的消息,让消失已久的陈旭重回大众视野。5月7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消息,上海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涉嫌受贿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65岁的陈旭,上世纪70年代末进入上海法院系统,至2017年3月东窗事发,近40年的时光,陈旭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为上海滩司法界“教父”式的人物,多少努力,几番艰辛,不为外人道。陈旭享受了权力不断扩张的荣耀,却也坠入了命运的深渊。

  2017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两个月后,该网站发布了中央纪委对陈旭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结论:经查,陈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作为中共十八大后第一名被调查的省级检察长,继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之后上海落马的第二名省部级官员,陈旭被认为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陈旭被查前后,上海司法系统有多人出事:2016年3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兼秘书长汪康武被协助调查,5月,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原主管合伙人傅强国被带走;陈旭落马后不久,上海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也遭调查。

  汪、潘、傅三人关系密切,都曾是陈旭旧部,汪康武还曾是陈旭的书记员,多年来与陈旭过从甚密。陈旭、汪康武等一干人,或在法院、检察院,或在外办律所,或负责仲裁,分工明确,相互勾连,形成了一个沪上司法界的地下“小密圈”。这个“小密圈”常年在恢恢法网中游走,翻云覆雨,结成操弄司法的“枉法共同体”,使公平正义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上海的法治生态环境。

  目前,陈旭案由广西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汪康武则于2017年9月由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一审判决后汪康武没有上诉。

  财新记者获悉,有关部门办理陈旭案中得到了汪康武、傅强国的配合,汪康武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得以从轻判决,傅强国则已恢复自由。潘福仁案目前正由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侦办。

“老大”陈旭

  2017年3月1日中午刚过,一条小道消息开始在沪上律师圈疯传:“陈旭被双规了。”到18时消息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证实。这个已年逾花甲的“上海司法圈教父”,辉煌人生从此万劫不复。三个月后,最高检网站发布,陈旭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官方履历显示,陈旭1952年11月生,上海市人。知情人士介绍,陈旭出身贫寒,其父早年是上海钛白粉厂一名普通工人,四五岁时父亲死于工伤事故,陈旭跟着母亲改嫁。“和寡母继父一起生活的孩子,一般来说比较敏感早熟,会察言观色。知道没有父亲依靠,会比较争气。”

  19岁那年,知青陈旭到农场上山下乡,后来返城进了工厂。“那个年代进工厂非常不容易,陈旭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工作很用心,也很努力。”1979年9月,文革中被砸烂的法院检察院恢复重建,陈旭被招进了上海市中级法院担任书记员。

  到法院不久,陈旭考入上海大学夜大大专班。其时,上海大学还属于复旦大学的分校,夜大的很多学员都来自公检法系统,后来上海司法系统很多人出自那一时期的夜大。之后十几年,陈旭擢升很快,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至1995年4月,未满43岁的陈旭被擢升为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三年后,陈旭出任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一位曾在上海市高院工作的人士回忆,他在法院时没怎么注意过陈旭,只晓得陈旭喜欢到领导办公室去端茶送水。上世纪90年代初,他回上海市高院办事,发现陈旭在领导面前非常吃得开。“我们当时确实是小看他了。陈旭很像于连,出人头地的欲望很强烈,非常善于利用机会”。

  2002年3月,陈旭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第二年年底,陈旭又转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2008年1月,陈旭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成为副省部级高官。

  “从法院到检察院,执法工作的每个角色,他摸爬滚打;刑事民事,知识产权、劳动保障,他历练各种审判任务,锻造司法工作的敏感自信。”2013年9月《检察日报》在一篇专访陈旭的文章中这样写道。

  虽然学历不高,但陈旭的业务能力得到大多数沪上律师认可,认为他无论是此前在法院还是在检察院,都称得上专业懂行。一名上海老律师说陈旭给他的印象:“做事冷静,有条理,他那种是凭本事爬上去的人,平时话不多,对人也蛮客气的。”

  一位上海区级检察院检察官对陈旭在检察系统的表现有赞有弹。“陈旭到检察院后,每年都要推一些新东西。”他介绍,陈旭强调批捕公开,对于不批捕的案子,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求监察机关必须搞听证会,邀请公安、人大代表、被害人家属等参加,让公安明白为什么不能批捕,减轻来自公安方面的压力。

  陈旭也比较重视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譬如办理非法卖血、社保卡诈骗、交通事故等案件,会给卫生、社保、交通等有关部门发检察建议,通过办理案件,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参与社会的综合管理,上海市人大为此出台具体文件予以支持。

  “陈旭还是那种想做事的人。”前述检察官表示:“陈旭的很多想法还是蛮超前的,比如在公益诉讼方面具有突破性,当时的法律依据还不健全。”不过他认为,陈旭到检察院后,从市院空降了很多人到基层院担任检察长,挫伤了基层检察官的积极性。还有一阵,陈旭抓各种考核评比,基层检察机关的考核、评比由上级检察机关负责,这种条线式考评在执行中变成了一种权力:谁跟市院关系好,谁的成绩就好。“大家都说(检察院系统)原先是地方化,现在是行政化。”

  2016年1月,63岁的陈旭退居二线,卸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任上海法学会会长。这是一个闲职,陈旭“明显比以前低调了很多”。而在网上,有关他的举报和传言甚嚣尘上。没多久,陈旭住进了上海瑞金医院,据说检查出癌症。

  一位经常和上海市离退休领导打桥牌的消息人士说,一起打桥牌的领导曾私下问陈旭有没有事情,陈旭表示没有收过钱,逢年过节礼金是收过的。“今年过年我们打牌,陈旭也来了。我观察,陈旭小心翼翼的,已经完全没有过去的神气了。”

  陈旭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中央纪委官网对外公布消息的当天。据上海媒体报道,3月1日上午,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慈善法治研究会在沪成立,作为上海法学会会长的陈旭为慈善法治研究会成立揭牌。到下午时即有消息传出陈旭被中央纪委带走了。消息人士称,据说被带走后,陈旭的手机还给朋友发短信称自己到北京出差去了。“他早有准备,也许短信早就写好的,他的马仔马上放风说他出差了。但没想到当天傍晚就宣布了”。

  根据中央纪委的通报,陈旭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陈旭2015年5月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曾说,上海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检察官的子女和配偶将不被允许经商和从事律师等职业,以确保司法公平和正义。同时,他们也将不能从事司法拍卖和司法审计等相关工作。他还表示,对少部分检察官的亲属从事律师等相关工作,全面调查后,“我们已经要求相关检察官从检察官的岗位换到其他岗位上,或是他们的配偶放弃相关律师等工作”。

  中央纪委通报还称,陈旭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消息人士告诉财新记者,2016年春节前,陈旭专门找了一个仁波切算命,“没想到他居然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求神问卦上,只能说明陈旭的精神意志力已经完了”。

  2018年5月7日,最高检发布消息,陈旭涉嫌受贿案,已由广西南宁市检察院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陈旭利用其担任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检方指控看,被追究的陈旭违法行为自2002年始。

“军师”汪康武

  陈旭被查前一年,上海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秘书长汪康武被抓。2016年3月21日,上海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披露,汪康武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消息人士向财新记者证实,汪康武早在2016年3月初就已经被带走。

  “汪康武被抓,我就知道陈旭凶多吉少。我相信他会牵出陈旭来。大家都知道他和陈旭关系很铁,他们之间没有利益不可能。”一位沪上观察人士称。

  65岁的汪康武是上海闵行区(原上海县)人。汪康武的经历和陈旭很相似,上过山、下过乡、做过工,曾在上海豫园商场站过柜台,后来被招进法院,1982年左右,汪康武考入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毕业后,汪康武历任上海市中院经济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经济庭庭长、经二庭庭长,上海市高院经济庭庭长、审监庭庭长,后来到静安区法院当了几年副院长。2000年左右,汪康武离开法院系统,去上海仲裁委任秘书长。

  在上海法律界,无论对手还是朋友,对汪康武的业务水平均表示认可,但对汪康武的举报信一直很多。一位老律师说:“上世纪90年代上海老中院撤一建二后,只有一中院和二中院,汪康武的外号就叫三中院。虽然举报多,但汪康武稳如泰山。”

  曾担任过多届上海市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九三学社上海市委法制办主任倪正茂记得,上世纪90年代,一名河北商人曾向他反映汪康武、陈旭对她的案子进行不当干预。其时,汪康武是上海市高院经济庭庭长,陈旭是上海一中院院长。在一次上海市政协会上,倪正茂专门提到这个案子,说河北省三四十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控告上海市政法系统腐败问题,影响很坏,政法部门应该进行调查,不能不予理睬。

  后来,上海市高院领导到上海市政协听取整顿行业作风的意见。“我说,端正行业作风关键是在坐的诸位自身过硬,但是你们中就有一位同志有这样的问题。”倪正茂回忆,“虽然我没有点汪康武的名字,但都知道我说的是谁,会场没有一个人说话,当时我看到汪康武的脸都青了。”

  没多久,汪康武就被调到静安法院任副院长。倪正茂认为,高院庭长到区法院任院长是升职,副院长属于平调,可见上面对汪康武有了芥蒂,但还是有人保他,因为汪康武在静安法院没几年又被安排去了仲裁委。“法院还是两审制,还可以申诉,仲裁可是一裁定终身,对汪康武这样懂行的司法掮客来说最惬意不过”。

  上海仲裁委成立于1995年,主要仲裁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产品质量责任、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国际投资和技术合作等国内或者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汪康武刚到时,上海仲裁委成立没几年,业务开展得并不好,外界影响很有限。

  “像仲裁委这种非官方的行业机构,虽然主任、副主任一大堆,真正具体负责的是秘书长。”一名曾任上海仲裁委处级干部的知情人向财新记者回忆,彼时,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经济纠纷,在汪康武任上,上海仲裁委发展很快,可以用蒸蒸日上形容,到2004年,受理案件就达到了一个高峰。“汪主任经历丰富,为人豪爽,交游甚广。我们的案件受理量一年年往上走,内部管理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大家的收入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很高,市场拓展工作做得也非常不错。当时整个上海仲裁委发展得有声有色,欣欣向荣,当事人对案件的满意度比较高,外界声誉也好”。

  前述上海仲裁委处长回忆,汪康武刚到上海仲裁委时,单位来了四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汪康武把他们送到上海一中院去学习。“仲裁专业性很强,三个月的学习对几个年轻人帮助非常大,带他们的都是一中院经济庭有相当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的法官老师。”后来这几名年轻人都成了上海仲裁委的业务骨干。

  熟悉汪康武的人说,汪康武个子不高,胖胖的,衣着不俗。“八项规定出台前,几乎每周他都要带下属到外面至少吃一次饭,他懂吃懂喝懂玩,点菜很有水平,很讲究生活品味,像皮带、手表、眼镜、背包,都是不错的名牌,抽的香烟也固定牌子,有时还会抽烟斗。”

  2012年,汪康武到点退休,他是上海仲裁委成立以来退休的级别最高的官员。在他之前,上海仲裁委的高层领导组织关系或在法院或在市法制办,而汪康武当初离开静安区法院,是带着组织关系过来的。

  2013年3月12日,北京律师郭蔚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张银行存款打印件,显示汪康武有张余额为1024万余元的存单,暗示汪康武有经济问题。3月14日,汪康武通过实名注册微博回应,称该银行卡余额从未达到上述数额,指郭蔚行为属于“诽谤”,构成“人身攻击”。随后,郭蔚的微博被删除。

  上海仲裁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汪康武是带同事一块到北京去跟新浪交涉删帖。之后网上陆续又出现了一些举报汪康武的帖子,“但我们没怎么在意,大家认为,即使(汪康武)有问题也应该以前在法院的事,跟仲裁关系不大。直到办案人员到单位调查仲裁案卷,我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是有关,感觉挺意外的。”

  上海仲裁委一位退休中层介绍,仲裁的案子,标的50万元以下只需一个仲裁员,如果诉讼双方对仲裁员人选意见不一,就会由汪康武指定;标的50万元以上是三名仲裁员,仲裁双方各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还是汪康武指定。通常仲裁的都是标的几千万元、几亿元的案子,汪康武是副主任兼秘书长,分管具体业务,主要权力在他手里。

  “汪康武手里的权很大。找他的人很多,办公室门口经常排着队。”该退休中层告诉财新记者,这些年也有人不服仲裁结果,到仲裁委去闹,但仲裁是一裁终局,再闹也没用,除非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权钱枉法交易。

  汪康武最后一次出现在上海仲裁委是在2016年春节前的团拜会上,见过的人觉得“他的神情和往常没什么两样”。

  汪康武退休后,继任秘书长曾在一次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上说,很欣喜地看到举报信减少了,“汪主任在的时候确实举报信比较多”。

  2017年9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一审认定汪康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并处罚金40万元。

  判决认定,1994年至案发,汪康武先后担任上海市中院经济庭庭长、经二庭庭长,上海市高院经济庭庭长、审监庭庭长,静安区法院副院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在此期间,汪康武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611万元,美元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决后,汪康武没有上诉。

  判决显示,具有自首情节及重大立功表现,是汪康武被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财新记者获悉,所谓重大立功表现,即指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陈旭案。

“大状”傅强国

  协助有关部门突破陈旭案的,还有沪上知识产权名律师傅强国。62岁的傅强国,是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下称华诚所)原主管合伙人。

  2016年3月,汪康武落马不到一个月,傅强国也被有关部门带走。傅强国早年就在上海市高院工作,上世纪80年代被公派到前苏联莫斯科国立大学留学,主办民商事案件。学成回国后不久辞职,又赴美国深造,并获得美国律师资格,在美数家律师所工作。1999年,傅强国回国,在上海滩执业。

  熟悉傅强国的人介绍,傅强国中等身材,戴一副金丝眼镜,常穿深色衣服,背双肩包,衣着一丝不苟,一看就是很讲究、很聪明的人。

  在上海法院系统工作14年的傅强国,资历比汪康武还要老,人脉亦是丰富,不少从法院系统退休或离开的人到华诚所当律师或被聘为高级顾问。沪上消息人士称,傅强国和上海法院系统领导关系非常好,经常请他们出国玩,直到有上海市高院某领导在海关被拦,此事才为大家所知。

  有上海市高院退休法官说,傅强国与陈旭关系一直很铁。陈旭前妻去世后,续弦再娶,婚礼就是傅强国一手操办的。傅强国和汪康武关系也非同寻常。傅强国参与过大量的仲裁案件,其中多数是被上海仲裁委任命为首席仲裁员来审理涉及跨国公司和中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事纠纷案件。上海仲裁委现在办公楼,还是傅强国建议汪康武买的。前述仲裁委中层干部回忆:“傅强国的律师所买了26楼,发现还有两层空着,就带着我们领导去看,领导拍板买了下来,当时花了3000多万元,在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市中心的地段,现在3000多万元只能买一套房子。”据其介绍,汪康武的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去了美国,就住在傅强国家里。

  消息人士称,陈旭案最先从汪康武竹筒倒豆子式的交待获得突破,其后曾一度“硬挺”的傅强国也不得不缴械,“其中利益之一是,陈旭之子的基金公司在有内地殡葬第一股之称的福寿园(01448.HK)上市之前,经傅强国之手参与了股东方Pre-IPO的股权交易行为”。

  福寿园董事会主席白晓江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华诚所是福寿园多年的合作者和法律顾问,傅强国是华诚所的主要合伙人之一,白晓江曾经傅强国介绍,与陈旭有过几次见面。陈旭前妻去世时,陈旭经傅强国介绍在福寿园买的墓地;2013年年初,福寿园上市前,傅强国以女儿的名义从投资人手中认购了一部分福寿园的股份,并将其中部分份额转让给了陈旭之子的基金公司,陈旭之子的基金公司以每股近2元的价格支付了2500万元。但白晓江表示,不知道陈旭之子基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2500万元出资款的来源。

  2013年12月19日,福寿园以招股价3.33港元/股在香港上市,成为港股当年认购人数最多的新股和冻资金额第二大新股,当日收报4.82港元,较上市价涨44.74%。之后数年,福寿园股价在3-6港元之间起伏。

  2014年中央第二巡视组对上海市进行巡视后,沪上反腐风声日紧。白晓江称,据投资人讲,陈旭之子基金公司的这笔Pre-IPO入股以原价退回给原投资人。但自始至终,陈旭未向组织申报此事;另外,陈旭的儿子在香港开设基金公司,陈旭也没有申报。

  《新京报》曾有报道称,福寿园由上海中福实业总公司(下称中福实业)于1994年全资成立,而中福实业的前身可追溯到1985年成立的集体性质企业康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时任法人代表白晓江的主导下,2000年中福实业改制,变更为央企中国船舶出资3600万元,占股60%;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出资600万元,占股10%,白晓江等持股的私人公司上海鸿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鸿福)出资1800万元,占股30%。但是根据上海市仲裁委2009年和2011年的两份仲裁,中国船舶和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入股中福实业的资金均为上海鸿福实际出资,两者只是代持。更重要的是,这两份仲裁主导者均为傅强国。其中2011年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持股情况的仲裁,系傅强国一人独裁。同时华诚所律师也参与了白晓江的《仲裁申请》等仲裁文件的起草工作。

  白晓江对财新记者强调,由于体制原因,中福实业虽一度挂靠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船舶,但非国有企业。2000年中福实业改制引入中国船舶时,三方曾签有协议,中国船舶对中福实业“不投资、不参与经营和不承担任何责任”,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也出具了确认未出资的函。“调查陈旭问题的时候,纪委的官员也跟我们表示他们重新调查了中福实业的问题,确认我们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两次仲裁,白晓江表示,仲裁的目的是以法律途径确认中福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方都未对仲裁员和仲裁结果表示异议。华诚所确实为仲裁提供了法律意见,“第二次仲裁傅强国是仲裁员,根据法律规避的原则,他并未作为中福实业的法律顾问,而是由其他律师担任”。白晓江称,自己并不知道傅强国是否找时任上海仲裁委秘书长的汪康武做过工作。

  4月初,财新记者曾前往华诚律师事务所采访,但傅强国避而不见。

“小密圈”的白手套

  在这个围绕陈旭的“小密圈”里,除了汪康武、傅强国,还有陈旭的铁杆下属、同样曾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和上海一中院院长的潘福仁,以及汪康武的弟弟汪康衡,和曾任汪康武书记员的上海宏康地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泓等人。

  消息人士称,陈旭被带走没两天,退休数年的上海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也被带走接受调查。“之前汪康武被抓后,潘福仁曾被两次叫去谈话,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一劫”。

  66岁的潘福仁和汪康武同是上海县人,潘福仁出生在一户赤脚医生家庭,青年时代进过工厂,1981年被招进上海县法院,之后在华东政法学院读了函授。

  公开资料显示,潘福仁先后在上海县法院、浦东新区法院、上海一中院、上海市高院任职,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一路升迁。2003年10月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2006年9月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上海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执掌上海一中院四年半后,60岁的潘福仁离开一线,转任上海市政协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潘福仁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是2017年初。据东方网报道,2月7日,上海市高院退休老领导一行数人到上海一中院指导工作,其中就有潘福仁。

  上海当地资深律师说,潘福仁业务水平一般,但形象不错,能说会道,为人灵活,“他是个乡下人,身上没有知识分子的清高,特别喜欢和商人来往”。

  上海市高院一名法官也认为,潘福仁业务水平不是太好,但很会做人,跟陈旭是铁杆关系。知情人士透露,陈旭本是不苟言笑的人,但和潘福仁在一起表情很放松,时常谈笑风生。

  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纪委发布消息,对上海市一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福仁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潘福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私人安排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本人和亲属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7年7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透露,根据江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南昌市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上海市一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福仁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据知情人透露,潘福仁尚是零口供。

  中共十八大以来,诸多高官落马,都始于其“白手套”被捉。如果说陈旭落马源自汪康武被查,汪康武被查也是始于一位名叫陈泓的上海房地产商被带走协查。陈泓是陈旭、汪康武等人组成的这个沪上司法“小密圈”中第一个被抓的。

  现年52岁的陈泓是上海本地人,早年也在上海一中院工作过,曾是汪康武的书记员,后下海经商。在陈汪“小密圈”,陈泓“人微言不轻”,尤其跟汪康武绝非一般上下级关系,而是有着更为紧密、深广的经济利益。

  1994年1月,上海宏康企业发展公司(下称宏康发展)成立。该公司注册资金90万元,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制,其实就是家红帽私营企业。其注册地是租赁浦东川沙镇南桥路一个幼托中心约100平方米的教室,法定代表人汪康衡,是汪康武的弟弟。

  1995年3月,从上海一中院下海从商的陈泓进入宏康发展,取代汪康衡成为宏康发展法定代表人。几年后宏康发展改制为民营企业,陈泓出资1800万元,陈泓的妹妹陈浥出资200万元。

  1995年8月,“小密圈”最重要的公司上海宏康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康地产)成立。工商资料显示,宏康地产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股东宏康发展出资990万元,汪康衡出资10万元,后几番变更,目前宏康地产的惟一股东为宏康发展。2015年10月时,“宏康系”三级子公司上海宏康装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贾福生从陈泓手里接过宏康地产法人代表职务,汪康衡则成为宏康地产新的监事。总之,宏康系的系列公司,台前人物就是汪康衡和陈泓。

  宏康地产成立不到两年,即建设了上海著名地产项目申花花园。1996年6月,上海市黄浦区计委批复同意上海申花(集团)公司在建国西路587号基地建设申花花园,其中商办、商住楼各一幢。基地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997年5月,宏康地产以邀请中标的方式拿下了申花花园一期工程。该工程建筑总面积13594平方米,总高度66.7米。地上18层,地下一层。工程计划当年6月开工,1998年12月竣工。

  宏康地产能被“邀请中标”顺利获得申花花园项目,与汪康武的帮助分不开。汪康武案的判决书显示,在申花花园项目中,汪康武利用职权,不仅为宏康地产开发资质、建设资金等方面的帮助,还利用他与相关公共事务主管人员具有工作联系,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宏康公司提供贷款、抵押等方面的程序便利。

  判决书称,汪康武还为陈泓在“伊莎士花园”项目的分割、收购及返还中提供诉讼便利。“伊莎士花园”位于上海松江新桥镇与闵行莘庄镇交界处的高档别墅住宅区,小区绿化率高达65%。但判决书没有披露陈泓在“伊莎士花园”项目中涉及的具体交易及其诉讼事项,财新记者亦没能查到与此相关的公开信息。

  判决书认定,1994年-2011年,汪康武多次收受陈泓给予的现金,折合人民币超过500万元,并通过女儿汪怡的银行账户,接受陈泓给予的6.5万美元。

  从2002年起,陈泓开始将目光转向投资领域。当年7月,上海凯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两名法人股东,其中宏康地产出资450万元,法定代表人同样为陈泓的宏康系公司上海宏康通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

  此外,陈泓还于2010年5月设立上海友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友康科技),当年10月注册资金增至5000万元,其中陈泓出资4500万元。友康科技的简介显示,该公司是一家采用自主研发系统、拥有完整“智慧养老系统平台”知识产权、拥有8年养老服务实际运营经验的养老服务提供商和智慧养老SaaS平台系统软硬件开发集成商,整合各类健康医疗、生活及其他服务资源,面向以老人为核心的家庭提供各类服务,创建了友康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解决老年人生活中“救”“帮”“玩”等各类问题。该公司号称是上海最大的为老服务企业,平台服务已覆盖上海各区,其业务更迈向全国,武汉、杭州等地民政部门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为老人发放服务终端、搭建信息管理系统及呼叫中心、组建服务团队,整合社会各界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服务等各类服务。

  2016年年初,陈泓和汪康武相继被有关部门控制,当年3月21日,上海市纪委公布汪康武正在接受调查的消息。次日,友康科技法定代表人由陈泓变更为谷姚。目前陈泓已经恢复自由,财新记者曾联系陈泓,但其接通电话后随即挂断。

  汪康武的判决书还显示,1994年-2010年,汪康武在担任上海市中院经济庭庭长、经二庭庭长,上海市高院经济庭庭长、审监庭庭长,静安法院副院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期间,接受上海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兴鹤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林兴鹤提供诉讼便利,利用其指定首席仲裁员职务便利,为林兴鹤谋取仲裁利益。汪康武多次收受林兴鹤给予的现金,合计人民币96万元,美元5000元。

  61岁的林兴鹤1993年11月获取律师资格。据了解林兴鹤的人介绍,林兴鹤是华东政法大学1981级校友,曾任上海市高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中国股票市场恢复后,林兴鹤购买股票认购证发家,1993年左右辞职离开上海市高院,下海做律师。

  中国法律文书网上有林兴鹤代理的十几起案件,均为民事案件,案件判决显示,林兴鹤代理的有赢有输。难以判断哪些案件汪康武曾利用职务提供过具体帮助。

  公开资料显示,林兴鹤名下还拥有几家公司,其中上海华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制作、展示、批发、零售。据上海市司法局官网,2016年6月,林兴鹤退出上海天云律师合伙人。

  陈旭、汪康武、潘福仁等人落马,在上海司法界引起持续的强烈震动,中央纪委和上海纪委的立案审查结论中都提到:陈旭、汪康武、潘福仁等人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法律界大都认为,上海的司法环境向以专业化程度高著称,尤其是细腻、妥贴的海派作风,很多人即使输了官司至少体面尚存。陈旭、汪康武、潘福仁等人的法律素养也多受业界认可。“这几个人都是干细活的人,一流的业务能力,他们干预案件也会很专业。”上海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宋濂博律师说。

  感同身受的还有华东政法大学一位王姓教授表示,因为工作关系,他与陈旭等人都打过交道,他感慨道:“有的法官下面谈话时中规中矩,一到法庭上就不一样了。人常说台上做人台下做鬼,现在是台上做鬼台下做人。”

  2013年9月,陈旭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自述当法官的初衷:当年热播的印度电影《流浪者》对他的职业选择影响很大,“拉兹的父亲是位法官,看上去非常公正,非常睿智”。然而,昔日的初心,早已被权力下越来越肆无忌惮的贪婪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