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北京7月23日 – 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要求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今年下半年,在安徽、福建、江西、河南、等10个省,每省选择2个市(州)先行开展清查试点,并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
中国政府网周一刊登通知称,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清查内容包括)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通知称,还包括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等。
通知并称,清查步骤方面,2019年3月底前,做好粮食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检查人员动员培训、检查器具配备、文件资料梳理等准备工作;2019年4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督导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大清查各项要求进行自查;
2019年5月底前,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查;2019年10月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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