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经过三天多马拉松式庭审,2018年4月15日0点30分,于欢案引出的吴学占团伙涉黑系列案件在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结束审理。庭审经过颇为曲折,吴学占先是对被控的九项罪名均予否认,此后又承认有故意毁坏财物一项罪名,并称在此前的庭审中对法庭有隐瞒。他还当庭举报冠县县委主要负责人非法卖地牟利。最后陈述阶段,吴学占说希望能得到法庭谅解,但并没有作出悔罪表态。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两年前的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团伙以暴力讨要高利贷,在聊城冠县女老板苏银霞的工厂中对其威胁、侮辱,苏银霞之子于欢在反抗中用刀捅刺,造成讨债者杜志浩死亡,另有两人重伤。此后,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这一判决令举国哗然。(详见2017年第13期财新周刊:“冠县血案的金融江湖”)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认定于欢构成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详见财新网:“于欢案二审改判五年构成防卫过当”)
于欢案发近四个月后的2016年8月3日,吴学占被警方抓获,此后团伙成员陆续归案,至2017年5月,涉案的15人全部归案。这15人均为山东冠县人,年龄最小的张书森尚未满21岁(1997年5月生),最年长的吴风磊1982年9月出生。在吴学占公司担任会计的赵荣荣是涉案的唯一一名女性。
2017年8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对吴学占等15人提起公诉,指控吴学占团伙九项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
2018年4月12日上午9点,吴学占团伙涉黑系列案一审开庭,庭审耗时三天多,每天均进行到深夜。其中公开审理部分于14日下午4时左右结束,其后对涉及隐私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至15日凌晨,全部庭审结束。三天多庭审中,涉及被害人王秀娥的部分审理时间最长,约六个小时。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参加庭审的律师侯士朝告诉财新记者,审理中,公诉人全面列举了各个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法院也充分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控告双方也充分发表了意见。
多位旁听庭审的人士透露,在法庭上,吴学占一开始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多以“不知情”“记不住”为由予以否认,对于九项罪名则以“够不上犯罪”等原因予以否认。此后,他又当庭承认确实参与故意毁坏财物,并表示在此前的审理中曾对法庭有隐瞒。
4月13日晚8时,法庭审理了涉及于欢和苏银霞的非法入侵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部分,其中非法侵入住宅罪涉及7名被告人,非法拘禁罪涉及11名被告人。
苏银霞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财新记者,法庭上,被控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杜建岗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诚恳,加之对犯罪参与度不高,得到于欢的姑姑于秀荣和律师的当庭谅解。对该谅解,审判长表示将记录在案。王文广向财新记者表示,杜建岗是唯一获的于欢家属和律师谅解的被告人,庭后将与苏银霞沟通。
此外,另有出庭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吴学占还在法庭上指出,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曾经对其发放高利贷、承建冠县医院病房楼、处理纠纷等“以商养黑“的行为予以帮助。吴学占同时指控,冠县县委主要领导和赛雅公司张某曾非法倒卖国家土地并从中渔利。知情人透露,该县委领导以及吴学占举报的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相关情况已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出庭人士还告诉财新记者,苏银霞的另一位律师殷清利在庭审时向法庭提出,早年吴学占曾经在聊城市因涉赌博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受审,该案结果至今不明。
4月14日下午4时左右,在公开审理部分结束后,部分旁听人员、被告人和律师退庭。法庭对被害人王秀娥所涉及的非法拘禁和强制侮辱妇女罪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案件涉及吴学占、郭彦刚、郭树林、吴凤森和杜建岗5名被告人。此后,法庭又不公开审理了涉及另一名受害人的强奸罪部分。4月15日零点,全部涉案罪名审理完毕。涉及王秀娥的部分,除吴学占外,另外4名被告人均承认非法拘禁罪,但5人都否认了强制侮辱妇女罪。对这两项罪名,吴学占均表示“不知情”,称所有行为都是于欢刺死的杜志浩所为。但是,一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指认,上述行为均为吴学占指使的。
检方起诉书显示,由于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持续上访,2013年12月,东古城镇镇长武德明安排吴学占对王秀娥看管控制。12月9日,在吴学占的指使下,杜志浩等人身穿迷彩服、戴头套,驾车前往东古城镇古北村,翻墙进入王秀娥家,用透明胶带将王秀娥捆绑,强行拘禁至冠县东外环海达集团公司一处废弃办公室内,期间采用扇脸、脱去王秀娥衣服、捆住其双手吊离地面等方式对其进行侮辱和殴打,直至12月12日深夜将其放回,时长80个小时左右。
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王秀娥说,冠县综合执法局干部丁晓东也参与了对她的非法拘禁。王秀娥介绍,2005年9月丈夫遭遇车祸受伤,但事发后迟迟未获赔偿,在多方询问下得知依据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可获得38万多元的赔偿款,并显示已经有人领取。但她表示从未拿过这笔钱,为了拿回应有的赔偿款便走上了上访之路,直至2013年12月9日,年近50岁的王秀娥被吴学占团伙拘禁。
王秀娥回忆,被控制的80个小时里,双手被戴上手铐,双臂向上吊在屋内,期间始终裸体,戴着头套。因为看不见,王秀娥无法确认是谁用电棍击打和辱骂她。她还被头朝下按入水桶中。
王秀娥说,80个小时里,自己一直求饶表示“不上访了,钱不要了”,但遭遇的是更激烈的殴打。2013年12月12日晚间,王秀娥被释放。王秀娥称,回家路上,吴学占团伙还在马路边挖土坑,想把她活埋。回到家中,王秀娥给东古城镇党委书记张伟东打电话,明确表示自己再也不会上访。
王秀娥的代理律师侯士朝表示,王还起诉了东古城镇原党委书记张伟东和综合执法局的丁晓东。财新了解到,丁晓东已被刑事立案,目前正在取保候审期间,张伟东已接受纪委调查。
王秀娥还告诉财新记者,根据法庭上检方展示的证据,东古城镇镇长武德明和镇委书记张伟东的笔录显示,二人均承认雇佣吴学占等人非法拘禁王秀娥。笔录同时显示,二人曾和冠县县委主要负责人说过此事。
据财新记者此前调查了解,吴学占从小家贫,初中未毕业就出来“混社会”,曾经在武术馆练过武术,会一些拳脚功夫,结识一班师兄弟,日后这班人马成为他打手中的中坚力量。吴学占起家于赌场。大约在2008年左右,他进入一家赌场负责放贷,捞到人生第一桶金。2010年,吴学占在冠县分别成立泰昌投资有限公司和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后这两家公司便成为吴学占团伙的活动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