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6.02.17
- 地点:西藏
- 处罚:1年
【西藏之声2016年4月4日报道】仅因发表个人观点,就被中共判处“分裂国家”罪名的藏人作家周洛,近日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强调自己有权享受宪法所授予的言论表达自由,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进行公正判决。
0404b笔名为“雪合江”的西藏青年作家周洛,因在博客上撰文叙述了自己目睹到的西藏局势,而被当局拘捕。今年2月17 日,他被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罪民,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而周洛被指随即提出上诉。
近日周洛的上诉状,在社交媒体上被流亡藏人互相转发。在这份日期为2月24 日的上诉状中,周洛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自己无法理解和接受黄南州法院的宣判结果。
他写道,在初审中曾对自己的指控进行反驳,但法庭却不认可。周洛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内容成不了理由的话,那我不知道法院是以什么理由定罪的?”
在上诉状中,周洛再次就6项让自己遭到指控的事件进行了解释。
首先,他在作品中记录了全副武装的军人在塔尔寺酥油花灯节恫吓信众的情形,并向读者介绍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常识,是发表见解,根本没有“分裂国家”一说;其次,周洛在3月16日,于同仁县一家宾馆遭穿警服人员搜身骚扰甚至持枪恐吓,他稍后将自己受害的事实写下,却被指捏造事实,他反问为何不查看宾馆内的监控摄像。
此外,周洛还因为阅读了王力雄所著的《天葬》、转发内地汉人网友空间中,一篇有关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谈判的新闻,以及一段有关警察施暴的短片,就被指控分裂国家。他在一一进行反驳之后,陈述说: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权发表自己的言论和见解,这是在国家宪法中规定的,因此希望法院深入调查,进行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