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文件1986-11-18
中央宣传部关于慎重对待专门叙述“文革”历史的专著和文章的通知
1986.11.l8;宣电[86]17号
(此件已经中央批准)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出版社、报纸,刊物已经或准备出版、刊登专门叙述“文化大革命”史实的专著和文章,力图更深刻、更具体、更形象地反映这段历史。
任何历史,任何人都是可以写的,但“文革”这段历史,背景确实很特殊,时间距离我们又很近,许多当事人都还在,弄得不好,容易引出许多纠纷。因此,写这段历史的作者要特别小心谨慎,对人对事都要作恰如其分的分析,这不是对作者的特殊限制,而是中央着眼于保持政治局面能安定团结的需要。
考虑到六中全会以后,全党正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集中精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民主和谐的气氛。同时,也考虑中央对“文化大革命”已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作出了原则的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比较近的时间里,对“文革”这段历史进行更具体的论述或很详细的描写,在客观上势必存在着许多困难,容易引起不同意见、引起在许多人和事件上的是非争论,导致分散经济建设和全面改革的注意力,不利于安定团结。
因此,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目前,对专门叙述“文化大革命”史实的专著文章,未经过严格审查,各出版社不要出版;各报纸,刊物和电台不要刊登、广播,对已经出版的这类专著文章,不发评论和消息。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