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转1982-3-17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党组《关于对外国专家朋友落实政策情况报告》的通知
1982.03.17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党组《关于对外国专家朋友落实政策情况报告》,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外国专家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是有重要贡献的。特别是长期在我国工作的老专家,他们把一生献给了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愧是光辉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战士,应当受到我们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尊敬。有些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伤害,必须在政治上彻底平反,生活上充分照顾,工作上热情支持。我党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应在外国专家朋友中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并且照顾他们的特点,从优对待。
应当看到,做好对外国专家朋友落实政策的工作,不仅对国内安定团结有重要意义,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威信。因此,中央认为,对外国专家朋友的落实政策问题,必须认真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尽快解决,消除不良影响。
中共中央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对外国专家朋友落实政策情况报告
中央书记处:
遵照邓颖超、宋任穷、席仲勋同志对外国专家李敦白同志来信的批示,我们对李敦白等五位专家的结论作了复议;向外国专家局等单位了解了对外国专家落实政策情况。现简报如下:
据初步调查,“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国有外国专家四百一十一人。其中曾以“特务嫌疑”、“搜集情报”、“间谍活动”等罪名被拘留、逮捕、驱逐出境的十七人;被机关审查、群众批斗和公安部门传讯、软禁的八人,合计二十五人,约占原有专家总数的百分之六点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单位为外国专家落实政策做了不少工作。据查,大多数被逮捕审查的已复查平反,恢复名誉,补发工资,分配了工作。如外文局专家爱泼斯坦,平反后被任命为该局《中国建设》杂志社总编辑。北京外语学院专家柯鲁克夫妇,被任命为该院顾问。被驱逐出境的专家中有一部分人的问题也已平反。被批判后仍在我国工作的专家,多数作了结论,恢复了名誉。北京外语学院的专家李欧丽格的问题平反后,在她八十寿辰时,该院领导曾设宴祝贺,并赠送国画一幅,她非常高兴,认为画(桃树)的含义和笔调都很好,挂在起居室,请客人欣赏。
但是,从初步了解的情况看,我们对外国专家朋友的落实政策工作,做的还很不够,现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少数人应该平反的,尚未平反;有的结论中还留有尾巴,平反不彻底;有的善后工作没有做好,有些专家住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引起不满;也有的物资被查抄没有清退,家属受株连影响没有消除;有关部门保存的专家档案材料尚未清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地解决好。
我们认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威信,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一、我们党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应在外国专家朋友中,全面贯彻,认真落实。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外国专家朋友落实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应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不要等到他们本人提出来才去处理。
二、凡是被错误逮捕、拘留、驱逐出境的外国专家朋友,对他们的问题应逐一切实复查,对应该平反而尚未平反的应尽快平反。对已经复查作过结论的要主动再次予以复议,如结论中留有尾巴,或结论内容仍有不当之处,都应本着彻底平反的精神加以修改,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尽早结案。对被错误驱逐出境的,应通过适当途径,将平反结论转告本人或他们的家属,也可以采取邀请他们来我国参观、游览、度假等方式,届时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宣布为他们平反,赔礼道歉。对曾被软禁、审查、公开批斗和受到其他不友好对待的,应由所在单位的负责同志出面,适当表示歉意。
三、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外国专家住房尚未解决的,应坚决尽快解决,这些专家数量不大,只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确有高尚的国际主义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即使个别人的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也应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被查抄物资尚未清退的,应积极查找清退,实在找不到下落的,应做好解释工作或适当赔偿;对保存的外国专家的档案材料,应普遍进行清理,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其家属、亲友受到株连的,应认真消除影响,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我国工作多年的、有一定贡献的老专家,是我们可靠的朋友。政治上要对他们认真落实好政策,生活上要充分照顾他们的特点和习惯,从优对待。他们住房、看病、用车和其他困难,有关单位应认真研究,尽力妥善解决,使他们欢度晚年。
五、李敦白和夏庇若、爱泼斯坦、邱茉莉、柯鲁克五位专家的问题已经平反,但他们对结论中的一些提法还有意见,有关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作了修改,进一步消除影响。李敦白同志要求为他公开平反,建议请国务院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同志,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他目前在美国,尚未回来),宣布为他平反,恢复名誉。
此外,据统计,“文化大革命”中,各地因特务、特嫌问题经中央和公安部批准拘留、逮捕判刑或驱逐出境的外国记者、商人、侨民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约八十一名,其中二十二人已获得平反。有关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应做一次检查、清理,除了证据确凿的特务、间谍和刑事犯罪分子外,对确属冤假错案的,应主动予以平反。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转批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公安部党组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一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