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转发1980-10-19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的通知

1980.10.19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已经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鉴于瞿秋白同志被捕自首的说法,在“文化大革命”中流传甚广,现将这个复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采取适当方式告诉党员和群众,以恢复瞿秋白同志的名誉。

(此件发至县、团级)

附: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

中央书记处:

瞿秋白同志,江苏省常州市人,生于一八九九年。一九一九年参加“五四”运动。一九二○年参加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同年以新闻记者身份访问苏联,是最早向我国人民介绍俄国十月革命后的情况的先进知识分子之一。一九二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曾参加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一九二三年回国。在党的第三、四、五、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的紧要关头,瞿秋白同志主持召开的中央“八七”会议,批判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提出了进行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正确主张。“八七”会议后担任中共中央书记,主持中央工作,曾经犯过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在六届四中全会上,遭受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打击,被解除中央领导职务。一九三五年二月被国民党逮捕,六月十八日被枪杀,时年三十六岁。

一九四五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经对瞿秋白同志作过历史评价,指出:“瞿秋白同志,是当时党内有威信的领导者之一,他在被打击以后仍继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主要是在文化方面),在一九三五年六月也英勇地牺牲在敌人的屠刀之下。”

“文化大革命”初期,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操纵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掀起“讨瞿”活动,把瞿秋白同志说成“叛徒”;还编印了所谓“罪证”材料,以《多余的话》为依据,给瞿秋白同志强加上“贪生怕死”、“投降了敌人”、“叛变了党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等罪名。一九七二年十月七日印发到全党各支部的第十二号中央文件中,也说瞿秋白同志被国民党逮捕后,“自首叛变了”。

一九七九年五月,中央责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瞿秋白同志被捕的问题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被 捕 经 过

一九三五年初,瞿秋白同志经党中央批准,由江西苏区经福建省去上海治病。二月二十四日晨,在福建省上杭县濯田区被敌围攻,瞿秋白同志和张亮、周月林同时被捕,于二月二十六日押送上杭县监狱关押。被捕初期,瞿秋白同志化名林琪祥,乔装医生,虽经敌人刑讯逼供,并未暴露身份。

同年四月十日,福建省委书记万永成同志的妻子被国民党第八师俘虏,供出瞿秋白同志在濯田被捕。四月下旬,瞿秋白同志被解送长汀国民党第三十六师,张亮、周月林则被解送龙岩国民党第二绥靖区司令部。在解送途中张亮、周月林供出林琪祥就是瞿秋白。随后,在叛徒郑大鹏出面指认的情况下,瞿秋白同志才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二、 受 审 情 况

瞿秋白同志身份未暴露前,在上杭县监狱以林琪祥的化名,三月九日写过一份《自供》,四月十五日又写过一份要求保释的《呈文》,《自供》和《呈文》中写了几句贬斥共产党的话。但这种自供与呈文,是以非党员医生的面目假造经历,以求脱身,这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采取的策略行动。“文化大革命”中的“讨瞿”文章,离开当时的历史背景、具体情节,断章取义,把上述《自供》和《呈文》说成是共产党员自首变节的行为,是不符合事实的。

瞿秋白同志解送长汀并被叛徒指认后,在五月九日敌人追问中央红军去向时,回答说:“在二月初有过一次会议,决定了三条路线”,“项英、陈毅、梁柏台、何自立等就是在决定的几条路线去活动了。至于何人担任何路线,我却不明白了”。“讨瞿”文章据此认定,瞿秋白同志“出卖我党我军重要机密”。现在经详细调查,这不是事实。据军事科学院汇编的历史资料中项英、陈毅等同志生前写的材料,以及当时负责向湘赣边突围的独立三团政委张凯同志(现任民政部党组成员)写的材料,上述瞿秋白同志所说兵分三路的事以及三路的方向,并非事实。这就证明,这个口供是编造的。至于口供中提到的项英、陈毅等同志的名字,则是当时人所共知的。因此,不存在出卖机密的问题。

“讨瞿”文章还说,瞿秋白同志被捕后“暴露了党的地下关系”。经详细调查,这也不是事实。据温仰春同志(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七年任中共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现在上海市委工作)证明:“福建党组织对秋白同志不幸被俘,非常关怀,从各方面设法打听他的安危问题,从未听到他对党有什么不忠实、不利的反映。按原来的计划,秋白同志要经福建、广东、香港、上海这条秘密交通线,出去继续为党工作。这条秘密交通线,没有因为秋白同志被捕而受到破坏,一直保持到一九三七年底,安全无损。这一点我完全可以负责证明。”

五月十三日,瞿秋白同志又写过一份《自供》。这份笔供中说,中央苏区“各乡各区……的政权的确握在另外一种阶级手里,同苏区以外是相反的。那些‘下等人’无论他们因为文化程度的低而做出愚蠢或者多余的事,可是他们是在学习着,进步着,在斗争中纠正着自己的错误。他们中间产生了不少干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可惊的成绩”。“至于民众同苏维埃政府的关系方面,只看一九三四年五月扩大红军,九月又扩大,计划都完成了,六月和八月收集粮食也完成了”。笔供中还说,苏区人民生活安定充足,只是由于国民党军队对苏区加紧军事“围剿”和破坏,才使苏区人民生活一天天苦起来。由于瞿秋白同志在这份笔供中宣传中央苏区的成绩,否定了敌人的诬蔑,一九三七年七月,国民党御用文人赵庸夫在《关于瞿秋白之种种》一文中,评论这篇《自供》说“文长四千余字,首段叙在沪之生活状况,中段述刚到匪区之感想,末为匪区政治的设施,及其对伪政府之鼓吹,因而不便发表”。(以上引文,载于一九三七年七月《逸经》杂志第三十四期)

关于瞿秋白同志在狱中的表现,据宋希濂(关押和审问瞿秋白同志的原国民党第三十六师师长,现为全国政协常委)一九五六年四月二日和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两次回忆材料:一九三五年瞿秋白同志被关押“在三十六师时,我根据孙中山‘中国只有大贫小贫之分,不适合于阶级斗争’之说,与瞿先生辩论,瞿先生批评三民主义学说,他认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革命是不彻底的。”又据原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同生同志(即陈农菲,已故)一九六二年回忆材料:瞿秋白同志对看守他的下级军官公开宣传:“国民党是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清道夫,蒋委员长是清道夫的头子。”

一九三五年在国民党第三十六师任狱医的陈炎冰同志(大革命时期为共产党员,后脱党,解放后重新入党,现退休在广州)证明,瞿秋白同志在狱中对他说:“现阶段中国革命是土地革命,毛泽东同志的以农村为革命根据地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进而解放全中国,这是正确的革命路线。”

此外,瞿秋白同志在狱中,写过一份《中国苏维埃组织概要》和一份《未成稿目录》(是拟写自传性作品的题目),内容均未涉及党的机密。

三、 拒 绝 劝 降

由于瞿秋白同志是有名的共产党领导人之一,一九三五年六月,特务头子陈立夫派遣中统局训练科科长王杰夫、叛徒陈建中前往长汀对他进行劝降,国民党厦门市党部书记、中统特务朱培璜也参与其事(注:王、朱二人均在全国解放后被我逮捕,陈于解放前逃往台湾)。这次劝降,遭到瞿秋白同志的严词拒绝。据公安部门的档案记载,王杰夫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七日交代,陈立夫向他说:“你如能说降瞿秋白叛变自首,这在国内国外都有很大的影响。”并布置他通过瞿秋白同志查明我党在上海、香港的组织关系和在江西的潜伏计划。

王杰夫等人到长汀后,多次同瞿秋白同志谈话。王问红军北上的目的,瞿秋白同志答:“红军北上的真正目的是抗日”;“我肯定我是相信红军一定能够渡过长江天险,北上抗日目的一定可以达到”。王又问:“假设瞿先生不幸牺牲了,你是否希望中共中央为你举行盛大的追悼会呢?”瞿答:“我死则死耳,你何必谈什么中共中央开不开追悼会呢?”王还交代,在一次谈话中,陈建中问瞿秋白同志去香港、上海打算住在什么地方?还有什么关系?瞿“对陈怒形于色,没有回答什么”。

另一次谈话,王杰夫问:中共中央过去发动过几次大暴动,你瞿先生要不要负责?瞿答:“这些大暴动,都是中共中央发动的,也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运动。发动这些革命运动的责任,在中共中央方面,我应当负责任的。”王又问中共中央和红军西上后,江西等地的善后潜伏计划,瞿秋白同志拒不回答。

又据朱培璜一九六一年三月十日亲笔供词,王杰夫在劝降中曾经企图用亲友之情打动瞿秋白同志,瞿秋白同志明白表示:“事实上没有附有条件是不会允许我生存下去。……这条件就是要我丧失人性而生存。我相信凡是真正关心我、爱护我的亲属特别是吾妻杨之华,也不会同意我这样毁灭的生存,这样的生存,只会给他们长期带来耻辱和痛苦。”王杰夫劝瞿秋白同志“识时务为俊杰”,要他效法叛徒顾建中(注:据朱供,此人曾任中共政治局保卫局长,应是顾顺章)等人。瞿秋白同志“厉声说:……‘我不是顾建中,……我是瞿秋白。我情愿作一个不识时务笨拙的人,不愿作个出卖灵魂的识时务(者)’。”朱培璜在供词的最后说:这次劝降,“由于瞿秋白先生忠贞不屈,严词拒绝,致无结果而返。”

王杰夫、朱培璜是被我政府关押的历史特务,他们的供词当然不是原始的证明材料;但这是在“文化大革命”前正常情况下的供述,把它同瞿秋白同志后来终于被国民党杀害联系起来看,仍然可以作为一种佐证。

四、 从 容 就 义

在瞿秋白同志抵制了敌人的劝降阴谋后,国民党第三十六师遂执行蒋介石“瞿匪秋白即在闽就地枪决,照相呈验”的电令,将他杀害。

据一九三五年七月五日《大公报》、七月七日《福建民报》的报道,以及当时的知情人证明,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晨,国民党第三十六师特务连长出示枪决命令,瞿秋白同志镇静地说:“人生有小休息,有大休息,今后我要大休息了。”并在去刑场途中,唱《国际歌》、《红军歌》,呼喊“共产主义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革命胜利万岁”等口号。到达刑场后,他盘膝坐在草坪上,点头微笑说:“此地很好!”饮弹洒血,从容就义。

五、 关于《多余的话》

《多余的话》这本小册子,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有些人说成是瞿秋白同志“叛变”的主要根据。

《多余的话》一向传说是瞿秋白同志在狱中写的自述,最先刊登在中统特务主办的《社会新闻》杂志上。一九五四年以来,经反复查找,迄今国内外从未发现《多余的话》手稿,它是否为瞿秋白同志所写和是否经过敌人篡改,历来有人怀疑。目前流传的这个《多余的话》,即使是真的,文中一没有出卖党和同志;二没有攻击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三没有吹捧国民党;四没有向敌人求饶、乞求不死的任何内容。《多余的话》里,虽然也有些消沉的语言,但是,客观地、全面地加以分析,决不能认为是叛变投降的自首书。

由此可见,把《多余的话》作为瞿秋白同志叛变投敌的根据,是不能成立的。

以上复查的结果确凿表明:瞿秋白同志被国民党逮捕后,坚持了党的立场,保持了革命节操,显示了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英勇气概。一九四五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对瞿秋白同志所作的历史评价,是正确的。“文化大革命”中,把瞿秋白同志诬蔑为“叛徒”,是完全错误的,应当为瞿秋白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