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转1980-10-16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谢富治问题的两个审查报告
1980.10.16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和关于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已经中央政治局讨论批准,现转发给你们。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康生、谢富治进行审查以后,一年多来,中央纪委做了大量工作,根据确凿证据,查明康生、谢富治两人,政治品质表现恶劣,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直接参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现在中央决定把康生、谢富治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同时撤销对这两人的《悼词》,并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全党同志都应当从康生、谢富治的问题上汲取教训,以康生、谢富治为戒,认真地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性锻炼,注意品质修养,做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共同努力严肃党纪,搞好党风,把我们的党建设好。
此件和关于康生、谢富治的两个审查报告,可先传达到全体党员,经过适当时间再向党外宣布。
两个审查报告各有七个罪证附件(1),因为很多内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这些附件只发给省军级参阅,不再往下传达。
中共中央
一九八○年十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问题的审查报告
康生,一八九八年生,一九七五年病死。山东省胶南县人。地主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在上海做白区党的工作和特科工作。一九三三年七月去苏联,当王明的副手,是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主要负责人之一。一九三四年初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一九三七年冬回到延安以后,历任中央社会部长、中央书记处书记等职。党的七届一中全会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九四七年曾到陇东、晋绥、山东渤海等地区搞土改,后留山东工作。一九五○年后长期养病,六年未做工作。党的“八大”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后,参加编辑《毛泽东选集》、组织写“九评”等文章,并做了一些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和九届一中全会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十届一中全会选为中央副主席。
几十年来,康生这个人一遇适宜的政治气候,就以极左的面目出现;善于玩弄权术,搞阴谋诡计,在党内兴风作浪;屡屡利用职权,捕风捉影,捏造罪名,陷害同志。由于他惯于耍反革命两面派手腕,长期掩盖了其阴谋家、伪君子的本相,历史上欠的许多帐一直没有得到清算。“文化大革命”中,康生的丑恶面目充分暴露。从运动一开始,他就与林彪、江青、陈伯达等人勾结在一起,积极出谋划策,残酷迫害干部,从政治上、组织上、理论上竭力制造混乱,进行了一系列篡党夺权的罪恶活动,民愤极大。
粉碎“四人帮”以后,许多同志揭发了康生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康生进行审查,深得全党的拥护。经过调查核实,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伙同林彪、江青、陈伯达等人,玩弄阴谋,制造事端,乱中夺权
“文化大革命”中,康生和林彪、江青、陈伯达等人串通一气,利用各种机会,到处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图谋乱中夺权。许多重大事件,实际上是他勾结林彪、江青一伙所策划或直接操纵的。
一、康生以批判《海瑞罢官》为名,制造诬陷彭德怀同志的借口。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由姚文元署名发表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诋毁这出戏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借此影射攻击彭德怀同志。姚的文章一发表,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其实,追根求源,最早把《海瑞罢官》和彭德怀问题扯在一起,把水搅混的,是康生。现已查明,吴晗同志响应毛泽东同志“要学习海瑞精神”的号召,写评价海瑞的文章和酝酿写《海瑞罢官》这个剧本,是在一九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之前,同所谓彭德怀同志的“罢官”毫无关系。但是,在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和五月五日两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康生却说:“六四年的时候,我曾向主席讲过,吴晗的《海瑞罢官》同庐山会议有关。同彭德怀问题有关。”还说:“林总一知道这件事,就提出是个搞政变的问题。”在六月初中央文革小组开会时,康生又宣称,吴晗的《海瑞罢官》替彭德怀翻案,是他向毛主席讲的。六月三日,康生同越南胡志明同志谈话时,再一次提到:“我曾经向毛主席讲过,《海瑞罢官》与彭德怀有联系,因为它提出退田分给贫民的口号,彭德怀也提出要恢复单干。”
二、在《二月提纲》问题上,康生玩弄两面派手法,陷害彭真同志。
一九六六年二月十二日,中央批转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从起草到定稿,康生始终参加了讨论;而且他也知道,这个文件最后是经过中央同意发出的。但是,事过三个月,他听说彭真同志“出了问题”,就翻脸不认帐了。由康生、陈伯达主持起草的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中央《通知》(简称《五. 一六通知》),诬陷:“所谓‘五人小组’的汇报提纲,实际上只是彭真一个人的汇报提纲,是彭真背著‘五人小组’成员康生同志和其他同志,按照他自己的意见制造出来的。”与此同时,由康生主持,王力执笔,相应地在《五. 一六通知》的附件《大事记》上,塞进一段为康生开脱的谎言:“许立群同志和姚溱同志,根据彭真同志自己的意见,在钓鱼台关起门来,制造所谓五人小组汇报提纲,谁也不准进去,谁也不知道。连对同住在一个楼里的所谓五人小组成员康生、吴冷西两位同志也严密封锁,不透露一点消息。”这就充分暴露了康生两面派的面目。
三、“文化大革命”初期,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的所谓“第一张大字报”,是在康生幕后策划和曹轶欧(康生的妻子,当时任康生办公室主任)直接支持下出笼的。这张大字报,提出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牛鬼蛇神、一切赫鲁晓夫式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煽动揪斗老干部,冲击各级党委,从此在全国掀起了“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
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四日,康生背著党中央,派曹轶欧带著一个“中央理论小组调查组”,以“调查文化大革命情况”为名,去北京大学。曹轶欧瞒着北大党委,住在西颐宾馆,找人秘密谈话,煽动反对北大党委和北京市委。中央《五. 一六通知》刚发出,曹轶欧就亲自向聂元梓等人授意,支持他们写大字报,图谋打倒北京市委。以后,由张恩慈同志(当时是调查组成员)串连,杨克明等人拟稿,聂元梓带头签名,于五月二十五日贴出这张大字报。八月四日,康生在北京大学万人大会上说:“五月二十五日,大字报的贴出,揭露了陆平、彭佩云黑帮,实际上也是揭露了彭真黑帮、陆定一黑帮。”这就说穿了他策划炮制“第一张大字报”的目的。
四、一九六六年七月前后,在北京市闹得满城风雨的所谓“二月兵变”事件,纯系康生图谋打倒彭真、贺龙同志而捏造的谣言。
一九六六年春,北京军区从外地调了一个团给北京卫戍区,担负民兵训练、维持社会治安的任务,卫戍区为此派人到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借房子。七月上旬,北京大学有人贴大字报,怀疑部队向学校借房是要搞兵变。康生抓住这个捕风捉影的材料,不经任何调查,就在七月二十七日北京师范大学群众大会上,蛊惑人心,大讲所谓彭真策划“二月兵变”的经过,说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当时北师大工作组组长孙有余同志认为这是谣传,康生就指控孙“替彭真辩护”,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主席的立场”,要罢他的官。还有一些人为此受牵连,挨批斗。
与此同时,康生又造谣贺龙同志要搞“二月兵变”。一九六六年夏,康生在“中央文革小组”放谣风,宣称:“贺龙私自调动军队搞‘二月兵变’,在北京郊区修了碉堡”,“在体育口阴谋组织政变队伍”。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康生对中央专案第二办公室同志说:“体委是贺龙现行反革命活动的重要地点。他给体委发了枪、炮,炮安在什刹海,炮口对准中南海。海军、空军都有他的国防俱乐部,有无线电俱乐部。贺与刘仁,与团中央王照华都有关系,一次发枪七百条。”同年五月二十四日,他又对专案人员宣称:“由贺龙的历史叛变,联想到贺龙现行反革命活动绝不会没有,可以由历史这个此,到现在这个彼”;“贺龙与刘邓的关系,也是由此及彼”。进一步无中生有地陷害贺龙同志。许多同志因此遭到株连。
五、一九六七年初,在所谓“二月逆流”事件中,康生紧密配合林彪、江青、陈伯达等人,积极围攻几位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六日,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怀仁堂开碰头会,陈毅、谭震林等同志对运动中撇开党委领导、乱斗老干部的做法,都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李先念同志批评《红旗》十三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路上前进》发表后,引起各地揪斗老干部时,周恩来同志质问康生:“这篇社论,你看了吗?”康生明明在发表前就看过,却当面撒谎,回答“我没有看”。会后,张春桥、姚文元和王力整理了一个歪曲事实真相的会议记录,送给江青。江青定调说:“这是一场大的路线斗争。”指使他们上报告状。这个有意歪曲事实,诬陷中央领导同志的记录,康生不仅看过,并作了补充。从二月下旬到三月初,在半个多月里,康生等人以开“政治局生活会议”为名,实际上是组织对所谓“二月逆流”的“反击”。康生在会上,攻击陈毅、谭震林、徐向前等同志“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对毛主席”,“保护一小撮走资派和叛徒、特务”;诬蔑李富春同志是“二月逆流”的“俱乐部主任”。同年四月,在军委扩大会议上,康生继续攻击徐向前同志。一九六八年十月,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康生伙同林彪、江青等人,再次发动围攻,他说:“二月逆流”,“首先打第一炮的是叶剑英,(叶)说‘不教而诛’;第二炮是徐向前;第三炮是谭震林;陈毅、李先念、余秋里、谷牧都开了炮”。
从所谓“反击二月逆流”以后,中央政治局碰头会开不成了。从此,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都要先提到“中央文革小组”讨论。实际上,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已经篡夺了中央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权。
六、康生同林彪、江青、陈伯达等人紧密配合,一再策划和煽动反军乱军,制造全面混乱。
一九六七年一月,林彪和江青首先发起揪“军内一小撮”。同年七月,在“中央文革小组”讨论武汉“七.二○事件”宣传口径时,康生和江青、陈伯达等人坚持要写上“打倒党内军内一小撮走资派”。七月二十五日晚,在新华社送审《首都百万军民集会支持武汉革命派》的新闻稿时,由关锋执笔,康生审定,加上了“坚决打倒党内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反动口号。七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这条新闻和相应的社论后,到处发生揪“陈再道式人物”和冲击军事机关的严重事态,不少部队内部两派尖锐对立。这是林彪、江青与康生一伙阴谋乱军夺权的一个重要步骤。
七、康生为了配合林彪、江青等人搞乱全国,乱中夺权,极力煽动派性,挑起武斗,镇压群众,制造流血事件。
“文化大革命”初期,康生对中央党校“造反派”头头武葆华等人宣称:“越乱越好。”还支持他们砸烂另一派“红战团”的队部,鼓吹这是“群众革命”。
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晚,在北京京西宾馆开会,批斗陈再道、钟汉华等五位同志,有武汉部队师以上干部参加。康生和吴法宪亲自坐阵,指使一些便衣人员对他们拳打脚踢,罚跪,搞了通宵的残酷斗争。
一九六七年夏,康生多次接见河南省群众组织代表,煽动武斗。七月二日,河南有的代表根据周恩来同志的指示,要撤除武斗工事,康生不让撤。七月十八日,康生煽动说:“四川李井泉的‘产业军’到了河南,要挑起武斗。”七月二十一日,康生又宣称:“‘百万雄师’已经到了河南”,“我知道,‘百万雄师’是反‘二七公社’的”。在康生、陈伯达和纪登奎、刘建勋等人的煽动下,七月二十七日,河南省发生了“二七公社”血洗郑州烟厂的所谓抄“百匪”的大惨案,当场打死十人,伤残百余人。
一九六七年八月,康生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问题时,把宁夏“总指挥部”这个群众组织封为“造反派”,把另一个群众组织“筹备处”宣布为“保守派”。八月十六日,康生、关锋又叫进驻宁夏的部队坚决支持“造反派”,“必要时可发枪自卫”。二十六日,康生声称“筹备处”“性质变了,武装镇压”。二十七日,冼恒汉电告中央,要“发枪武装左派”,“发现进攻,即组织左派坚决还击”。次日清晨,康生给冼打电话,说:“中央同意你们的意见。”二十八日,青铜峡地区的部队就开枪镇压群众,当场打死一百○一人,伤残一百三十三人。康生竟然说这是“革命行动”,“如果再来,还要照办”。
八、康生诬陷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林彪、江青等一伙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制造舆论。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康生在中央联络部一份简报上作批注,诋毁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同志是“反毛主席思想的人”。一九六八年九月十七日,康生亲笔写信给江青,毫无根据地诬陷刘少奇同志“曾向苏共出卖我党的核心机密”,“企图借苏共之力,推翻毛主席的领导”,“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效劳”,“为美帝间谍机关服务”,是“大叛徒、大内奸、大特务、大工贼,也是大卖国贼、大汉奸”。一九六六年四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康生诽谤朱德同志“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还没有入党,还是党外人士”,“是资本主义那一套”。同年八月十五日,康生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诽谤陈云同志“只讲经济,不讲政治,他讲的经济政策,据我看只是资本主义的商人经济而已”。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康生同外宾谈话时,诬陷邓小平同志“是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
九、康生煽动“否定一切、打倒一切”,配合林彪、江青等人篡夺中央各部门的领导权。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康生就声称:“过去整个中央各部都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口里喊拥护毛主席,实际上对毛主席的思想、毛主席的谈话加以封锁。团中央、统战部、宣传部、联络部,都有这个问题”;“一个党校,一个组织部,一个联络部,基本上原来的领导人都是坏家伙,都是叛徒、特务、走资派”;“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监察委员会没有起过什麽好作用”;“在刘、邓、彭、罗、杨尚昆、孔原等叛徒、特务、里通外国等反革命分子的把持下的中央调查部,是混入了不少的坏蛋”。他进而提出“党校不能要”,“总的方针,斗批走,斗批散也好”;“撤销中监委、中组部,只留少数人,其余下放”。在康生等人的直接指挥下,中央机关搞大换班,有的甚至“一锅端”,大批干部下放,变相“劳改”;许多人被打成“反革命”,遭受残酷迫害,有些人被整死了。
十、康生指使和支持“造反派”篡夺各地的领导权。
一九六七年一月,康生伙同江青等人,背著党中央,指使王效禹、张子石(康生的儿子),篡夺青岛市和山东省的党政大权。同年三月,康生紧密配合林彪对李井泉同志的诋毁,把四川省诬蔑为“黑司令部的大后方”,并伙同江青、王力,为早已被开除党籍的刘结挺、张西挺翻案,封之为“正确路线代表”,支持他们篡夺四川省领导权。同年十一月前后,康生造谣说:“陕西是刘少奇、彭德怀、安子文、杨献珍的后方基地”,“西安是敌人潜伏的一个黑窝子”;“内蒙敌人是有很多的,有苏修的,有蒙修的,有日本的,有伪满的,有蒙疆的,有傅作义的,内部有乌兰夫的”,为篡夺各地领导权大造舆论。
(二)在“文化大革命”中,捏造罪名,蓄谋陷害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
康生伙同林彪、江青等人,为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作了充分的组织准备。他们所诬陷和迫害干部的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危害之大,是我党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一、“文化大革命”初期和中期,康生一直伙同林彪、江青等人,紧紧把持中央专案工作的大权。在中央专案第一、二、三办公室,由他分管的彭真、刘仁、陶铸、贺龙、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王任重、林枫、“新疆叛徒集团”、“苏特”等专案组,据现有统计,“审查”对象达二百二十人。对其他三十三个专案组(包括刘少奇、彭德怀、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周扬、小说《刘志丹》等大案),“审查”对象一千零四十人,他也参与谋划,直接控制。中央专案第一、二、三办公室,十年中陷害了成千高级干部,康生都负有罪责。
从档案中查出,许多冤、假、错案都是由康生点名批准、指使逼供,以至定性、定案的。据现有确凿的材料统计,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直接诬陷和迫害的干部竟达八百三十九人。其中,康生在讲话、文件中加罪定性,点名诬陷的有五百九十二人(包括曹轶欧点名诬陷的一百二十二人);在康生亲自审定的报告上点名诬陷的有二百四十七人。被点名的八百三十九人中,有中央副部长、地方副省长、部队大军区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三百六十多人,其余的大部分也是老干部和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已查明被迫害致死的有八十二人;致残致病的,则无法统计。
二、康生伙同江青等人,策划在“九大”实现“改朝换代”的阴谋,极其阴险地从组织上抢先下手,干了两桩党史上罕见的、罪大恶极的勾当:
(1)把大部分党的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诬陷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 ”、“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康生亲笔写了一封绝密信,附上亲自排列的党的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九十三人名单,作为“要件即呈”江青“亲启”。在这个名单中,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划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及“列专案审查”的,有八十九人;划为“有错误”或“历史上要考查”的,有二十九人;“靠边站”的有七人。除去病休和死亡的三十一人外,康生把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和“有政治历史问题”的,竟达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一。“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确实也是按照这个名单点名批斗和陷害人的。
(2)给大批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和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任意加罪定性,戴上敌我性质的帽子。一 九六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康生指使当时的中央组织部负责人郭玉峰,把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和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的政治情况分类排队,开列名单送给他。在全国人大常委中,党员常委划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党自杀”、“有严重错误”的四十一人,占党员常委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九;非党员常委划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七人,占非党员常委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还有一些人注明“问题很严重,但在运动中没有触动”。在全国政协常委中,党员常委划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党自杀”、“有严重错误”的五十四人,占党员常委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四;非党员常委划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的十七人,占非党员常委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二;还有一些人注明“问题很严重,但在运动中没有触动”。康生接此报告后,立即给郭玉峰写信,叫他进一步把“特务”、“叛徒”、“特务叛变嫌疑”、“三反分子”、“修正主义走资派”、“政治上、组织上有严重问题尚未定性”的名单,分类排列。在原有名单中,康生又亲自为十七人加上“特务”、“叛徒”等帽子。
这两个骇人听闻的政治陷害名单,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了残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凭证”;同时,它也成了康生所犯罪行的铁证。
三、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从林彪、江青一伙搞篡党夺权阴谋的需要出发,利用职权,随心所欲,捏造罪名,制造大量冤、假、错案,后果极其严重。下面是几个典型的案例:
(1)所谓“揪叛徒”之风,是康生带头刮起来的。
薄一波等六十一位同志一九三六年出狱,是由当时北方局决定,经报党中央批准的。这一点康生完全清楚。但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康生却在一九六六年九月十六日,向中央写报告,诬陷这些同志有“‘坚决反共’的叛变行为”,而“刘少奇的决定,就使这些人的反共叛党合法化了”。他还指使一些人向有关人员威胁逼供,制造假证据。专案人员不准这些同志谈“毛主席知道此事”,威胁说,不讲对党有利,讲了对党不利;也不准这些同志写一九三六年出狱经过“中央知道”;还逼张闻天同志承认这些同志出狱是“刘少奇背著中央干的”,并威胁说:“你张闻天为什麽要承认是你批准的,以后你如再瞎说,后果由你自己负责,你应替你子孙后代留条后路。”
康生还企图从“六十一人叛徒案件”打开缺口,搞出一条所谓“刘少奇招降纳叛的组织路线”。他与林彪、江青相勾结,凭借他们所窃取的权力,蓄意对刘少奇同志进行政治陷害;并借此把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诬陷为刘的代理人,统统打倒。一九六七年四月十四日,康生亲自写信给聂元梓,要北京大学建立所谓“揪叛徒”组织。五月六日,康生接见中央组织部全体人员时,又要他们学习“南开八一八”、“北航红旗”组织“揪叛徒联合调查团”的经验。在康生、江青等人的煽动下,许多老同志被强加上“叛徒”的罪名,遭受揪斗。到一九六七年六月七日止,全国“揪出”的所谓“历史上被捕、被俘后自首变节或有自首变节嫌疑的人”,共达五千二百余名,其中有几百人被残害致死。
(2)所谓“新疆叛徒集团案件”,是康生等人捏造的。
一九四二年九月,新疆军阀盛世才炮制了所谓“四. 一二阴谋暴动案”,将我党在新疆工作的一百几十人全部拘禁,于一九四三年春关进监狱。绝大多数被捕人员在狱中坚持斗争,表现很好,有的牺牲在狱中。一九四六年,张治中先生任国民党新疆省政府主席时,经我党中央营救,除公开叛党的十五人外,其余一百二十九人无条件释放,于同年六月回到延安。中央对这批同志被捕后的表现和出狱的经过,是完全了解的。当时,他们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热烈欢迎,康生甚至跳上汽车,同一些同志热烈拥抱。
但是,一九六七年,在康生、江青等人掀起所谓“揪叛徒”之风以后,这批从新疆回延安的同志,除已故、下落不明的以外,共九十名,陆续在各地被揪斗,于同年十一月,几乎全部被立案审查。康生明知此案的一切情形,不但不说明真象,却无中生有,诬陷他们“投敌叛变”,“潜伏我们党内”,“有组织有计划向党隐瞒”,是“叛徒集团”,唆使专案人员大搞刑讯逼供,使许多在新疆坐过牢的同志重陷冤狱达八年之久,大部分同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大批亲友受株连。直到一九七五年五月,经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批准,此案才得到平反。
(3)康生还制造了一批株连甚广的“特务”案件。所谓“大特务刘仁案件”,就是一例。
一九四五年底,我党为了扩大政治影响,让美军情报处的美柯中尉等三人,到解放区张家口参观。“文化大革命”中,康生把这项正常工作诬陷为“特务活动”,要追查“刘仁的美特、日特问题”,下令逮捕有关人员,长期关押,猎取口供。他毫无根据地把“彭真问题”同“刘仁特务案件”挂起钩来。一九六七年八月四日,康生直接“指示”专案人员:彭真的“叛徒问题,很清楚了”,下一步的重点就是“通过刘仁案搞彭同美国人的关系,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
他又把一九四六年华北局城工部调王光美同志到“军事调处执行部”做翻译工作,诬陷为“派遣特务”,“包庇坏人”。一九六八年三月二日,康生在专案组负责人齐景和写的一个诬陷报告上加批:“刘仁专案的重点是彻底弄清有关王光美特务问题”,图谋借此把“刘仁特务案件”同“刘少奇叛徒集团”案挂上钩。
一九六八年一月三日,齐景和又按照康生的意图,颠倒黑白,把公安工作中正常的对敌斗争方法,诬陷为“特务活动”,炮制了一个所谓“大特务头子刘仁在全国解放后继续为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情报”的报告。康生在这个报告上“批示”:“刘仁、崔月犁、冯基平、徐子荣等这伙反革命敌特分子,出卖党政军核心机密,叛党叛国,罪该万死,对他们不能用一般对待犯人的方法对待”;“应将他们铐起来,进行严厉地突击地审讯工作”。刘仁专案组在审讯中打人,受到他的表扬。一九六八年二月二日,康生又在中央专案第一办公室的报告上加批:“刘仁、冯基平、徐子荣、凌云等反革命分子,他们使用一批所谓‘逆用特情’,是否根据罗瑞卿、彭真的决定?”示意要把彭、罗打成这一案的后台。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康生亲自给刘仁案件定性,宣布:“刘仁专案,材料是确实的,铁证如山。主要搞他四个问题:美特;把王光美打入军调部(或并入美特);给匪国民党中统局供给情报;解放后把北京市的公安局变成间谍中心。”这样,就搞成了一个大冤案,把刘仁、徐子荣等同志残酷迫害致死。株连所及,仅原北京市委二十个常委,就被逮捕了九人,逼死二人,致残一人,还有六人被长期隔离;原北京市各部局和大专院校领导干部中,也有二十九人被迫害致死。
(4)康生串通林彪、叶群,诬陷林枫同志是“彭真死党”、“参与刘少奇勾结国民党的阴谋 活动”、“假共产党,真国民党”、“内奸”,对他进行残酷的迫害。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康生就向武葆华等人讲,“林枫的问题主要不在党校”;并照搬叶群捎给他的林彪口信,声称林枫同志“在东北反对林彪同志”,唆使他们贴大字报。又逼迫林枫同志召开全校大会“进行检查”,并派曹轶欧亲自坐镇。在康、曹指使下,武葆华等人对林枫等人采取围攻、戴高帽子、挂牌子、游斗等手段,进行人身污辱。康生却说:“戴帽子、挂牌子不算武斗。”
为使迫害升级,康生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指使武葆华等人:“你们回去可以用群众的名义,给中央写个东西,要求他停职反省”,“有些事不要讲是康老讲的”。接到武的报告后,康生就亲自提请中央撤掉林枫同志的中央党校校长职务,立案审查。然后,他又派人抄了林枫同志的家,还把林枫同志弄到“批斗”陆定一、张闻天等同志的万人大会上,“揪出示众”。林枫同志被当场打昏,肋骨打断三根,前胸、后背、左肘骨等多处受重伤。事后康生还指使党校的“专案组”就所谓“反林总的问题”,“重点突击”,连续“审讯”,对他进行迫害。
在康生的直接策划下,党校的“专案组”对林枫同志大搞栽赃陷害。一九六八年三月,“专案组”向康生报告:“林枫谈到一九三六年刘少奇给他一张四万元的汇票,但来源和用途说不清。”(注:后经查明,这是党拨给的工作经费。)康生则毫无根据的宣称“这是国民党给刘少奇的特务经费”,要“咬住林枫”,“突击审讯”。在审讯中,指名、指事引供诱供,逼迫他认账。康生接到“专案组”逼供的材料,立即送中央政治局,并加批诬陷“刘少奇一九三六年到南京投降蒋介石,并由宋子文给刘少奇五万元活动经费”,建议“林枫由卫戍区逮捕送监狱严加审讯”。不久,林枫同志即被投入监狱,备受摧残,终于被迫害致死。
(5)康生陷害干部,不需要任何材料,竟然荒唐到凭他“相面”定案。原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逸伦两同志,就是这样被诬陷的。
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康生在北京京西宾馆找赵健民同志谈话时说:“我凭四十年的革命经验,有这个敏感,你对毛主席、对党中央、对我们有刻骨的阶级仇恨。”当面诬指赵是“混在我们党内来,想乘文化大革命把边疆搞乱”的“叛徒”。赵再三申辩,敢以党籍担保,要求中央审查。康生无理指责赵的要求是“疯狂地向无产阶级司令部进攻”,要他“写个条子”。赵写了保证自己没有问题,要求中央审查的条子,康却指使谢富治当场将他逮捕,投入监狱达八年之久。在云南省,因康生对赵健民同志的诬陷,到处追查赵的同党,制造了一个“执行赵健民国民党特务组计划”的大冤案,一大批干部、群众被株连迫害致死。
一九六七年四月,康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两次接见内蒙代表时,凭空捏造王逸伦同志是“特务”,宣称:“我不认识王逸伦”,“我一看觉得这个人根本不是一个共产党,而且也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总觉得这个人象个特务”。此后,王逸伦同志被关押迫害达六年之久,直到一九七八年,才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组织部复查,作出“历史清楚,政治上没有问题”的结论。
(6)康生对有些在他身边工作过的同志,也千方百计加以迫害。
沙韬同志于一九四八年调任康生的秘书,工作一年多,就被康生和曹轶欧怀疑是李克农同志派来监视他们的“特务”,“有政治问题”。被调离后,康、曹仍然抓住不放。沙韬到人民大学学习,曹说沙有问题,强令退学,调到军委联络部,要把他“监视起来”。一九五四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以后,康生又说沙韬是饶漱石派来监视他的,硬要把沙调出军委联络部。“文化大革命”中,康生发现沙在甘肃省工作,又说他是“刘少奇、杨尚昆包庇起来的”,重新加以迫害。一九六七年,康生在中央调查部“革命造反联络站”一份报告上加批:“沙韬问题,不是对于个人问题,而是涉及刘少奇、饶漱石、罗瑞卿、杨尚昆、安子文等叛徒集团的反革命阴谋问题。”并下令组织沙韬专案组,由曹轶欧直接指挥,再次对沙进行迫害,将沙关押了八年,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还有许多高级干部为此受到牵连。
(7)所谓“谋害苏枚”案件,是康生、曹轶欧指使谢富治等人蓄意制造的。
苏枚是康生的妻妹,原任中央政法干校政治部副主任。历史上曾被捕,出狱后,经康生给她恢复党籍。一九六七年四月,正当“造反派”组织到处“揪叛徒”时,苏枚突然死亡,经医院检验证明,是服安眠药自杀。康生、曹轶欧硬说这是“反革命谋杀”,责令公安部门和政法干校追究谋杀人。一九六八年一月,康生、曹轶欧听说政法干校有人调查苏枚的历史问题,又指使谢富治、李震等人,以“谋害苏枚同志的重大嫌疑”和“把矛头指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罪名,逮捕了该校副校长石磊同志等七人;还有五十多人被隔离审查或受到批斗,逼死一人,逼疯四人。
(8)在康生伙同林彪、江青等人的迫害下,大批干部不仅本人遭殃,家属亲友也惨受株连, 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彭真同志一家的遭遇,仅是一例。
彭真同志的爱人张洁清同志被关押八年。四个孩子都未能幸免:长子由部队送到农场“审查”、劳动;女儿和二子被赶出北京,下放到河南和东北;三子当时才十五岁,也被关押,以致重病。
彭真专案组还派人到彭的原籍山西曲沃县,向县革委传达康生的“指示”,说:“康生同志对专案组发了火,拍了桌子说,你们无能,彭真家明明是地主,你们连这个都搞不清楚!”县里被迫成立“揪斗彭真联络站”,硬把彭的下中农成份篡改为富农,还把他的弟弟傅茂信和一个侄儿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逮捕法办,迫害致死。彭的老家被抄,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也被赶到院子里,摔打加日晒,很快折磨死了。
彭真同志的岳父家二十多人受株连:入狱六人,被当作专政对象进行“审查”、批斗、关押,或调离军队、送边远地区插队的十六人。其中,逼死四人,逼成精神病二人,逼迫退党一人。张文松、黄甘英两同志(张洁清同志的弟弟和弟媳)入狱八年,女儿被打成“现行反革命”,逼成精神分裂症;张洁洵同志(张洁清同志的妹妹,原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被“群众专政”,在机关里关押近八年;张秀岩同志(张洁清同志的姑姑)当时已六十七岁,重病卧床,也被抓去逼供,冤死狱中。
(三)歪曲和篡改马列主义,为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制造理论根据
多年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摆出“马列主义理论权威”的架势,一再在思想、理论方面制造混乱,挥舞“理论棍子”整人,为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提供理论根据。这些谬论流毒深广,危害极大。林彪、江青一伙在“文化大革命”中,正是用康生的一套“理论”,打倒和陷害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的。现略举数例如下:
一、康生同林彪沆瀣一气,采取形式主义、实用主义的手法,把毛泽东思想变成宗教信条,把党的领袖神化,制造个人迷信。他在一九六六年的几次讲话中,与林彪一唱一和,鼓吹“毛泽东思想是当代马列主义的顶峰”,“是最高最活的马克思主义”。一九六七年,他又在许多场合宣称,“赞成还是反对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赞成还是反对毛泽东思想,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分界线”或“分水岭”、“试金石”。“文化大革命”中,康生与林彪、“四人帮”一起,就是打著宣传和捍卫毛泽东思想的旗号,骗取信任,并按照他们的标准划线,凡是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不赞成把毛泽东思想说成当代马列主义的顶峰的同志,都被戴上了“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帽子,借此迫害大批干部,为他们的篡党夺权排除障碍。
二、康生篡改马列主义关于阶级的理论,提出要从政治思想范畴来划阶级。一九六七年一月,他宣称:“过去划分阶级,是根据列宁的定义,从生产资料和经济范畴来划分阶级的”,而忽略了“不仅从经济范畴,而且要从政治、思想范畴来决定阶级”。一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康生在关于“九大”党章的讲话中,进一步宣称:“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的存在,特别突出的表现在经济剥削关系上,社会主义社会中间的阶级,虽然也存在着经济方面的矛盾,但是表现在思想范畴、政治范畴方面,那就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才能懂得为什麽在中国共产党内产生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就是他与林彪、江青一伙揪“走资派”,搞“全面专政”,进行篡党夺权的理论根据。
三、“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一伙,把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夺取并巩固政权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正确论点,硬说成是修正主义的、反动的理论,进而给反对只搞运动不抓生产的正确主张,贴上“唯生产力论”的标签,大张挞伐,煽动“停工停产闹革命”,使整个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最先出面提出要公开批判“唯生产力论”的,就是康生。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周恩来同志指示召开工交工作座谈会,拟定一个工交战线分期分批搞运动的《十五条》。林彪亲自到会发动对《十五条》批了三天。康生则把《十五条》提到理论上进行批判,首先提出工交系统要批“唯生产力论”。他宣称:“工交系统多年来搞了许多修正主义的东西。”他攻击国务院主管生产的同志,“多年来只抓生产,不抓革命,已经成了职业病。不问政治,不看路线,单纯抓生产,这本身就是修正主义的东西”。从此,批“唯生产力论”就在全国各地展开了。康生把列宁的《论我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一文歪曲为批“唯生产力论”的经典,提出:“把刘少奇鼓吹中国经济落后应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叫做‘生产力论’吧,这样可以把他同老修正主义挂起钩来。”这就把批“唯生产力论”变成了打倒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政治口号。康生与林彪、“四人帮”都拿著批判“唯生产力论”这根棍子,到处整人,破坏生产,把国民经济推到崩溃的边缘。
四、在“九大”前夕,正当林彪、“四人帮”迫不及待地妄图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时,康生大力鼓吹“重建党”。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康生诬蔑我们的党是“脱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脱离了毛主席创造性发展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了每一个阶段的阶级斗争”的党,是“招降纳叛的党”。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康生在整党建党工作报告中又提出,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种形式,用到整党上来”,宣称整党就是“吐(故)、挂(暂挂)、纳(新)”。他还宣称,关于党的思想建设问题,“全世界共产党都没有解决”,只有我们“九大”党纲才解决了这个问题。由此提出,在“九大”以后,“要根据新的党纲整顿、恢复、重建党”。一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康生在关于“九大”党章的讲话中,配合林彪、“四人帮”的阴谋,提出要重建一个“三忠于、四无限”的党。
五、康生伙同“四人帮”大搞影射史学,为反周恩来同志出谋划策。“十大”以后,“四人帮”掀起“批林批孔”运动,利用宣讲“儒法斗争史”,批宰相,批周公,批“现代的大儒”。尽人皆知,这是影射诋毁周恩来同志。在康生直接授意下,由中央党校赵纪彬执笔,经过武葆华等人加工,用“唐晓文”的化名发表的《柳下跖痛骂孔老二》一文,把《庄子.盗跖》的寓言武断为史实,臆造出一个与孔丘生不同时竟能当面骂孔丘的柳下跖,并借“柳下跖”之口,对周恩来同志和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同志进行影射攻击。这篇文章发表后,立即成为江青的反革命武器。一九七四年三月十日,江青给中国科学院化学感光研究所的一封信中就说:“学柳下跖的办法回敬你院的孔老二的徒子徒孙们。”从此以后,影射史学成了“四人帮”制造反革命舆论,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一种经常手段。
(四)康生的极左、整人和耍两面派的历史一贯性
一、从一九三○年起,康生在上海就同王明的“左”倾教条宗派相结合。一九三三年七月到一九三七年底,他在莫斯科更积极推行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康生到东方大学和国际列宁学院讲课和做报告时,吹捧王明的《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这本小册子,说这“是代表团的意见”,“体现了党的路线”。一九三五年一月的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开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新的领导。过了半年多,康生在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一次宴会上,还“提议拥护王明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一九三六年三月间,他又当面奉承,向人介绍“王明同志是我们的总书记”。在这前后,他还一再制造舆论,歪曲事实,颂扬王明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提出者和发起人。但是,从莫斯科回延安以后不久,他听说中央要批判王明路线,又摇身一变,把王明小册子的题目改为《为中共更加孟塞维克化而斗争》,并大加批注,标榜自己一向是坚决反王明的。
二、一九三六年到一九三七年苏联肃反期间,有一批中国党的留苏干部被捕。当时,在苏联要逮捕中共党员,必须征得中共代表团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在代表团内负责管理干部的康生的同意。对于这些人的遭受残害,康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康生从莫斯科回延安以后,在主持中央社会部工作期间,以逼供信的手段,任意罗织罪名,陷害同志。一九三九年轰动陕甘宁边区的“叛徒特务钱维人案”和“日本特务王遵(单立人旁,加“及”)案”等,就是康生一手制造的冤案。
钱维人同志当时是边区公路局长,一九三七年国共合作时,曾经负责联系修筑公路事宜。康生毫无根据地多次点名诬陷钱是“内奸”,并利用钱的老婆进行秘密侦察,下令把钱逮捕,关押了七年之久。
王遵(单立人旁,加“及”)同志是北京的女学生、大汉奸王克敏的侄女,因不满汉奸家庭,要求抗日,来到延安。康生怀疑她是“日本特务和国民党特务”,下令关押,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威逼她承认。一九三九年五月,康生还亲自写信,断定“王克敏侄女与复兴社有关系”,要求严讯王遵(单立人旁,加“及”),“使之承认复兴社”。就这样,把王从一九三九年关押到一九四六年。
李凝案件也是康生一手炮制的。李凝同志是东北地下党员,一九三八年到延安,一九三九年七月突然被边区保安处逮捕。康生硬要逼迫她承认是“叛变投敌为特务,打入党内充当内奸”。在一次审判会上,康生竟然对李宣布:“你长得那么漂亮,不当特务,谁当特务?!”最后在她的结论上,把“走路象日本女人”定为一条罪名。
四、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康生制造大假案,把白区地下党诬陷为国民党搞的“红旗党”。
这件事,是从一九四二年底把原甘肃省地下党员张克勤打成“红旗党”派进来的“特务”开始的。康生据此推断“红旗政策是国民党在其统治区对共产党实行内奸政策的一个新的策略”,勒令张克勤到处做“坦白报告”。在延安杨家岭,康生亲自主持“坦白大会”,要张克勤“感召失足者坦白”。此后,以“抢救失足者”为名,大搞逼供信,株连的人越来越多。康生还把他制造出来的所谓“红旗党”案的“经验”通报各地,指使甘肃、河南、四川、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浙江、陕西等十多个省的地下党,统统被诬陷为“红旗党”,大批的地下党员被打成“叛徒”、“特务”、“内奸”。
一九四三年七月,康生在“抢救失足者”动员大会上宣布,经过三个月“抢救”,“已经有四百五十人向党坦白悔过”,“现在是军事时期”,要赶快促使“失足者”坦白交代;并警告“那些不愿坦白的人们,宽大是有一定限度的,这点要严重注意”。他公开诬陷许遇之、杜征远、肖煌、彭尔宁四同志为“敌探兼国特”的所谓“兼差特务”,提出要进一步开展“抢救运动”。从此,肃反工作进一步扩大化,迫使许多单位大搞逼供信,车轮战、疲劳战、假枪毙、乱斗乱打成风,有些同志被折磨致死。
“抢救运动”的错误,很快被中央纠正了,毛泽东同志还代表党中央向受委屈的同志赔礼道歉。可是,当时一手造成这个错误的康生,却不作检查;相反,还对甄别平反工作进行阻挠,硬给许多同志的结论“挂尾巴”、“留辫子”。“文化大革命”中,康生又乘机为“抢救运动”翻案,把在延安已经甄别平反的问题重新搬出来,使许多同志再次受到诬陷和迫害。
(五)倚仗权势,巧取豪夺,侵吞大量珍贵文物
一、长期以来,康生窃取国家和私人珍藏的大量文物、图书。仅在“文化大革命”中,康生就从原北京市文物管理处窃取文物一千一百多件,图书一万两千多册。其中包括出土的史前文物玳瑁化石,两千多年前的青铜器,一千多年前的古砚、碑帖、书画、印章等珍品,以及一些历代孤本、善本书。此外,从国库中窃取珍贵文物九十一件,其中有历代铜印和名贵砚台等。
康生侵占的文物、图书,很大一部分是“文化大革命”中,趁着一些老干部和知名人士被抄家后窃取的。其中包括邓拓、齐燕铭、阿英、龙云、章乃器、傅惜华、傅忠漠、赵元方、齐白石、尚小云等九十六位知名人士私人收藏的书画。还有二十五个单位和三十一个仓库中无主户的查抄文物,有一些也被康生纳入私囊。
二、康生窃取文物、图书的恶劣手法:
(1)以鉴定或欣赏为名,长期占有不还。一九七○年五月,北京市文物局请康生鉴别永定门外战国墓出土的一方象牙合印章的刻字,康说“取走看看”,以后再不送回。一九五六年,故宫博物院的一方曲项陶龟砚在太和殿展出,被康生看中,于一九五七年“借”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不还,并公然作为康生的私人藏砚另行展出。
(2)象征性付款,或者白拿,化公为私。宋拓汉石经,传为蔡文姬之父蔡邕书写,国内外仅存三件,属于珍贵文物,康生只付十元。黄庭坚真迹“腊梅三咏”,也极其名贵,康生只付五元。历代铜印、名贵石章上百方,每方只给五分到五角。原北京市文物管理处用外汇购来的阿富汗产青金石山子和花瓶两件,购价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五十元,被康生、曹轶欧拿走,分文未付。
(3)通过合法的调拨手续,侵占文物。一九五八年,康生以编砚史为名,从原北京文物工作队库房“借走”三方名砚。一九七四年六月,康生让国家文物局办理调拨手续,把这些国家珍藏的文物据为己有。
三、康生在窃取文物方面的两面派、伪君子面目:
(1)一九六七年一月以后,康生多次责令北京市文物管理小组:“查抄文物图书,不再归还本人,一律归公。”一九七○年五月二日,他却伙同陈伯达、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到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库房,各人抢占一堆,又当场相互送礼,然后带回据为己有,库存珍贵文物几乎被他们洗劫一空。同年十一月六日,康生又亲自陪同江青到北京市文物管理处窃取名贵的印章和端砚。总计被康生和林彪、“四人帮”一伙从那里掠夺去的图书达三万四千多册,文物达五千五百多件。
(2)康生装作“马列权威”、“正人君子”,背地里却搜集大量极为荒诞的淫书,据为己有 。他要北京市公安局把查抄的淫书集中到市文物管理处,由他亲自过目,先后拿走二十多部,精心收藏,有的重新裱装,有的配上楠木匣,套上塑料袋,并亲笔题写书签。
(3)康生明明是文物的盗窃犯,却又标榜是为国家收藏文物,将来要“归公”。但是,他在所窃取的图书上都加盖了康生的私章;有些窃取来的名贵印章,被他改刻成康生图章;还有一部分印章和图书,被其子张子石拿走或送给其他人。经查对,康生从北京市文物局窃取的图书中,仅珍贵的历代善本书,尚有七十一部六百六十七册至今下落不明。
此外,根据许多材料揭发,康生一九三○年前后在上海秘密工作期间,有被捕和出卖同志的嫌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杀人灭口的嫌疑和破坏档案销毁罪证的嫌疑。由于很多历史档案,特别是同林彪、江青、康生个人历史有关的档案,被他们一伙所破坏,有关人员大都下落不明或死亡,海外书刊材料又无法查证,这些问题还不能作出结论。
康生在编辑《毛泽东选集》、外事工作中,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还没有作系统的审查。
康生犯下的一系列罪行证明:他确实是大阴谋家、大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确实是曾经残害大批革命同志、血债累累的凶手,确实是歪曲和篡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骗子,确实是林彪、“四人帮”两个篡党夺权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核心人物和罪魁祸首之一,罪大恶极。建议中央向全党公布康生的反革命罪行,撤销对康生的“悼词”,开除其党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九八○年九月二日
附注:审查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均有原始证件,现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
谢富治,一九○九年生,一九七二年病死。湖北省黄安县人。出身于贫农家庭,少年时做过木匠。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以后的前几十年,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文化大革命”中,谢富治的恶劣品质和政治野心日益暴露。他看风转舵,卖身投靠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利用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文革小组碰头会成员,以及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成员、北京市党政军第一把手等职权,参与了一系列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犯下许多重大罪行,造成严重恶果,民愤很大。
一、同林彪、江青、康生等人一起,诬陷一大批中央和地方领导同志
(一)一九六六年八月,在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谢富治毫无事实根据,带头诽谤邓小平同志。江青因此十分赏识他。同年十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谢富治诋毁刘少奇同志“右倾思想是一贯的”,“在组织上也是搞宗派主义、搞私人势力”,“分裂党”,“由不举毛主席的伟大红旗,到平起平坐,发展到取而代之”。他把刘邓联在一起,再次诽谤邓小平同志“反对毛泽东思想”,鼓噪“在更大范围内批判”刘少奇、邓小平同志。一九六八年十月,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谢富治胡说“刘少奇隐藏这么多年,就是因为他结党营私,有个黑司令部”,提出把刘“交给广大革命群众公审”。他又多次发言,从历史到现实,全面地诬陷邓小平同志是“可耻的逃兵”,“伙同和包庇刘少奇干了大量的反革命活动”,“罪恶滔天”,一再提出对邓小平同志要“开除党籍”。他还诬陷陶铸同志是“叛徒”,“也要开除党籍”;并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出:“对刘、邓、陶,要做拼死斗争,坚决打倒!”
(二)一九六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谢富治在中央专案第一办公室会议上,诬陷彭真同志“出卖了十多个人”,是“叛徒”;陆定一同志“叛变自首,也是八、九成,可能还是内奸”。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他在专案人员学习班上,又诬陷罗瑞卿同志是“假党员”,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同志“都是一些叛徒”。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他还将“抓叛徒小组办公室”搜集的乌兰夫、方毅等七十九位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同志的材料,亲自写信送给江青,诬陷他们是“叛徒”、“特务”、“自首变节分子”。
(三)一九五七年,公安部为了获取敌人对我进行破坏活动的情报,派遣几个人去海外,开展对敌斗争,事先由罗瑞卿同志报告了周恩来同志,经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彭真等同志批准。一九六一年,公安部又安排了一次海外派遣工作。当时罗瑞卿同志已经离开公安部,向党中央的报告改由谢富治签署,经周恩来、邓小平、彭真等同志批准。这两次派遣工作,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文化大革命”中,谢富治与康生一道歪曲事实,竟然把他自己写的报告和明明知道的真相隐瞒起来,而把上述两个报告作为《彭、罗、徐罪行材料》,给彭真、罗瑞卿、徐子荣等同志强加资敌通敌的“内奸集团”罪名。
(四)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五九年,有人先后写匿名信攻击毛泽东同志,涉及江青三十年代的丑史。根据党中央指示,罗瑞卿、徐子荣、杨奇清、凌云等同志组织力量侦察破案。办案中,为查找熟悉江青情况有可能作案的人,曾查阅过三十年代出版的报刊杂志,接触到江青的一些历史问题。对这件事,一九五九年罗瑞卿同志离开公安部时,曾向谢富治作了详细说明,谢也亲自参加过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个案件的会议,亲耳听到毛泽东同志关于“放手调查”的指示。并且就在一九六○年谢富治主持公安部工作期间,查到了写匿名信的人。“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谢富治按照江青的旨意,诬控侦破此案是对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进行秘密侦察的反革命黑罪行”,把罗瑞卿、徐子荣、凌云等同志打成“现行反革命”,将公安部以及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三十人逮捕入狱。
(五)谢富治同江青、康生一起,利用主管“陆定一专案”的权利,在一没有事实根据,二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蓄谋把陆定一同志打成“叛徒”、“反革命”。他在审查陆定一同志的一份报告上“批示”:“是一个死反革命分子,很可能是叛徒,不然为什麽会对林副统帅这样仇恨!”进而诬陷陆定一同志“是个阶级异己分子、叛徒”,“从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马克思主义到搞现行反革命”,“搞夫妻反革命黑店”。他还对办案人员进行煽动,说:“我们对他们要有阶级愤慨,杀他十个头的罪都够了,对他们就是坚决斗争,与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
二、积极参与所谓“反击二月逆流”的阴谋活动
一九六七年春,在林彪、江青、康生一伙制造的所谓“二月逆流”事件中,谢富治积极参与了围攻陈毅、李富春等同志的活动。二月十六日,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怀仁堂开碰头会时,他对陈毅、李富春、谭震林等同志进行诬陷和诽谤。会后,江青认为谢富治完全跟她站在一起,声称:“谢富治是唯一站在正确路线一边的人。”三月一日,谢富治在北京市革委会筹备小组会上散布谎言:“北京有一个黑司令部,北京大联合不起来,与这个黑司令部有很大关系,可能又要出现陶式的第二个人物。”在他们的煽动下,北京街头很快就贴出了所谓“坚决打退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的反扑”,“打倒二月逆流黑干将谭震林”,以及诽谤、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毅、李富春、徐向前、聂荣臻等同志的大标语、大字报。同年八月,谢富治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批判陈毅同志的会上,挑动一派群众要把陈毅同志搞臭,当场遭到周恩来同志的严厉斥责。
一九六八年十月,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谢富治又参与林彪、江青、康生一伙围攻陈毅、李富春等同志的阴谋活动。他宣称“‘二月逆流’是一个集团”,是为了“破坏文化大革命”,“夺军权”,“为刘邓翻案”;并诬陷朱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李富春、陈毅、徐向前、聂荣臻等同志是“老牌机会主义者”、“旧军阀”,“在党内两条路线斗争中的关键时候,总是站在右的一边”,“一贯反对毛主席”,“跳出来参加‘二月逆流’,搞夺权,搞翻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继续图谋打倒党中央的许多领导同志。
三、制造假案,栽赃陷害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同志
(一)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江青叫嚷“争夺档案很重要”,要到公安部清查档案。康生也不止一次的扬言:“要派大量的解放军彻底清理原公安部所有一切档案。”谢富治按照江青、康生的旨意,指定李震、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四人均为当时公安部负责人)等具体负责,从部队抽调七百多人,于一九六八年七月开始清查公安部的档案。谢富治对清档工作人员说:“清档是从档案中查党内最大的一小撮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的反革命罪行”;“清档要坚决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特别是江青同志,……不能有一字一句的损伤”。这就充分暴露了康生、江青、谢富治清理档案的阴谋。
在清档中,他们任意把一些中央领导同志和公安部负责人批阅和处理过的文件,列为“包庇反革命”、“包庇恶霸分子”、“包庇派遣特务”、“资敌”的“罪证”,填写成《犯案罪证表》、《查证表》、《线索登记表》,或是编写《清档材料呈阅件》、《情况反映》上报,用掩盖真相和栽赃的办法,对这些领导同志进行诬陷。例如,一九五○年夏,罗瑞卿同志经中央批准,接见法共《人道报》记者的有关档案,竟被列为“资敌”、“里通外国”的“罪证”。类似这样的材料共整理出一千八百五十三件,涉及一百六十三人。其中有朱德、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乌兰夫、聂荣臻、李富春、陈毅、贺龙、谭震林、王震、张鼎丞等十四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四十四位中央和地方党政军负责人。
与此同时,谢富治还利用清查全国敌伪档案,进行政治陷害。他竟然把朱德同志一九四二年代表八路军致函蒋介石要给养,诬陷为“私通”蒋介石;还把香港《工商日报》一九四三年造谣诬蔑叶剑英同志“企图投敌”的文章,抄报中央。(毛泽东同志看到后批示:“还是老一套谣言,早已看过,现又送来。”)
(二)一九六七年十月,北京发生一起署名“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传单案。同年十一月在天津破案,逮捕了主犯沈剑云(煤球厂工人)等十五人,并查获了传单原稿和作案工具等物证。这个案子本来与中央领导同志毫无关系,破案后,陈伯达却一口咬定,传单的观点“和二月逆流一样”,“集中了二月逆流的语言”,“是个大现行反革命案件”,要“追后台”。谢富治则凭空捏造说:“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那些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彭真、彭德怀、贺龙、罗瑞卿、陆定一、谭震林、薄一波、杨尚昆、安子文、万里……”;“不是普通反革命,是邓小平、‘二月逆流’某些黑干将搞的”,图谋借此打倒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等同志。
(三)在追查所谓“五. 一六”后台时,谢富治宣称,“五. 一六”的黑后台“是刘、邓留下来的,军队就是杨(成武)、肖(华)、还有叶(剑英)、徐(向前)”。一九六八年二月,赵登程和“五. 一六”专案组长陈伟,按照谢富治的这一授意,在绘制的《反革命组织“首都五. 一六兵团”组织系统图》后台栏里,填写上了“叶、徐、杨、肖”。谢富治还授意“五. 一六”专案组,把红军烈士蔡升熙之妻曾广澜、女儿蔡萍迹列为审查对象,诱逼她们交代与徐向前同志的所谓“联系”问题;并使用逼供所得的假材料编写简报,由谢富治签署,上报中央。
(四)“九大”前夕,林彪、江青、康生一伙加快了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步伐,谢富治就积极参与,利用专案搞阴谋活动。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五日,谢富治专门召开了专案组长联席会议,宣称:“中央要开会宣布刘、邓、陶一小撮的罪行,做他们的结论,还包括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要宣布他们的罪行。”“搞专案要抓重点,刘、陶、彭、罗、陆、杨、薄、林、安、刘、周扬,还有齐燕铭、廖沫沙的问题要突破,四十几个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都要搞出名堂来!”要专案组尽快整理材料定案。
(五)一九六八年十二月,谢富治指示李震、曾威、施义之、赵登程,通过诱逼“五. 一六”专案审查对象周慈敖(女,原哲学社会科学部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制造出一个骇人听闻的“伪党”假案,诬陷朱德、董必武、叶剑英、李先念、李富春、陈毅、贺龙、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谭震林、余秋里等数十位中央和地方领导同志,组织了一个“中国(马列)共产党”,“里通苏修”,“要搞政变”。说这个“伪党”在一九六七年七月秘密召开了代表大会,苏修、蒙古等国的头目还发来贺电。诬陷朱德同志是“伪党”中央的“书记”,陈毅同志是“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李富春同志“是当总理角色”,“伪党”常委有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杨成武等九人,委员有王震、肖华、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等十六人;还成立了一个“领导叛乱的班子”,名称是“中共(马列)起义行动委员会”,“通过陈再道,首先夺取军事要镇武汉”。诬陷朱德、陈毅、叶剑英、徐向前等同志签署了一份给蒋介石的电报,希望蒋帮配合,“制止危险局势的发展”,等等。
这样一个离奇的、蓄意诬陷中央领导同志的“伪党”假案,从开始制造到最后收场,都是谢富治直接指挥的。
一九六九年四月,“九大”召开以后,被他们诬陷的朱德、叶剑英、李先念、李富春、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刘伯承等同志,已经当选为党的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谢富治还一再指使办案人员继续搜集“伪党”证据。五月二十四日,经谢批准,把原国家经委干部陈大伦(当时是“五. 一六”专案审查对象)的保姆于广凤一家五口办了“学习班”,诬称她家藏有陈大伦转移的所谓“伪党”材料,强迫他们交出,而将于广凤逼死。到一九六九年八月,由于形势所迫,谢富治才不得不封存这批“伪党”假案材料。但他仍向办案人员布置:“有的目前找不到证据,下决心斗争,案犯口供也算数。”
四、紧跟林彪、江青等人,参与制造武汉“七. 二○事件”,反军乱军
林彪、江青一伙,处心积虑要打倒不跟他们走的军事将领,图谋把全国各军区都置于他们的帮派控制之下。制造武汉“七. 二○事件”,就是这个阴谋的一部分。在“七. 二○事件”发生以前,林彪就声称,他对武汉军区不放心,“拿他们没有办法”;江青叫嚣“要冲一冲武汉军区”;谢富治跟著攻击武汉部队支持“保守派”,镇压“造反派”,保护“走资派”。
一九六七年七月,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亲赴武汉,对解决武汉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做了明确指示,交代谢富治、王力等人,对群众组织不要作倾向性的表态,要协助武汉军区做好部队和群众组织的工作,要实行大联合。但是谢富治同王力等人七月十四日到武汉以后,背著军区党委,私下四处活动,支一派压一派。七月十八日深夜,他们到武汉水力学院,公开吹捧“三钢”、“三新”等群众组织,宣称“我们是支持你们的”;而把另一派群众组织“百万雄师”当成“保守派”,致使矛盾更加激化。这就酿成了所谓“七. 二○事件”。
在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悍然宣布“七. 二○事件”为“反革命事件”以后,全国掀起了“揪军内一小撮”、“揪陈再道式人物”的乱军浪潮。一九六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谢富治接见北京地质学院学生时,继续挑动搞乱军队,宣称:“军内确有一小撮走资派”,“现在这儿揪陈再道,那儿揪陈再道,这是真的。军内有真正的陈再道”。
五、伙同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罗织罪名,刑讯逼供,制造大量冤假错案
(一)一九六六年六月,谢富治伙同陈伯达,制造了一起所谓“国际间谍”案,诬陷原中央党校副校长范若愚同志“是打进党内来的”间谍。审查中株连原科技大学教员蔡素文(女),诬陷蔡“里通外国”,有“特务嫌疑”,将她逮捕。在审查蔡时,发现原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斌(女)及其兄刘源张(原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与蔡有亲戚关系,曾留学美国和日本,便诬称这两人也是“美、日特务”,将他们逮捕。接著又捕了刘源张的大姨子、大舅子等十人,对蔡素文和刘源张的社会关系近百人进行控制、搜查。谢富治在一九六六年九月一日和十二月十二日,两次向专案组人员宣称:“这个案子,是个国际间谍案子,这一窝子很清楚”;“逮捕的不算多,一百多个人,没有一个劳动人民,就是案子不成立,也冤枉不了他们”。他“指示”办案人员“用文化大革命的办法,打破清规戒律,怎麽个办法好,就用什麽办法”。在他的授意下,办案人员大搞刑讯逼供,张斌被逼疯,手腕被铐烂。
(二)谢富治还按照康生的旨意,制造了一起所谓“谋害苏枚”案,把中央政法干校副校长石磊同志等七人逮捕入狱,还有五十多人被隔离审查或受到批斗;在刑讯逼供中,逼死一人,逼疯四人。
(三)谢富治紧密配合江青、康生等人,对许多蒙冤入狱的同志实行法西斯式的残害。一九六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谢富治在中央专案组会议上宣布:“所有列入专案的,都是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要同这些敌人作坚决地、不可调和的斗争,绝不能施仁政”。一九六八年一月,康生“批示”:“刘仁、崔月犁、冯基平、徐子荣等这伙反革命敌特分子,……应将他们铐起来,进行严厉地、突击地审讯工作。”谢富治就变本加厉地残害他们。刘仁、冯基平、徐子荣等同志戴手铐长达四年之久。据调查,从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一年,北京秦城监狱收监关押五百零一人,其中有省、市、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副省长和中央副部长以上领导干部六十九人,司局级干部两百多人。这些人被长期关押,精神上受凌辱,生活上遭虐待,不让吃饱饭、喝足水、睡好觉,长时间不放风,有病得不到医治;打骂,罚站,罚跪,上手铐脚镣;四年中被打伤打残的二十多人,折磨成精神病的六十多人,迫害致死的三十四人。谢富治当时掌管公安政法大权,对此负有严重罪责。
(四)谢富治伙同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把北京市学生中的群众组织“红卫兵西城区纠察队”、“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打成反动组织,逮捕了二百多人,大部分是干部子女。谢富治炮制了一个《对反击逆流中收押的反动学生处理意见》,阴谋把一批青少年按“反革命分子”、“思想反动分子”惩办。从一九六八年八月到一九六九年六月,谢富治指使北京市公安局,办了三批“干部子女学习班”(其实是实行隔离),以“企图外逃投敌”、“反动小集团”、“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打砸抢”等罪名,先后关押老干部的子女六十五名,其中有副总理以上中央领导干部的子女十九名,逼令揭发父母“罪行”,并对他们进行摧残折磨,以致有的被整死,有的被打伤致残,有的被关押长达五年之久。
六、镇压革命群众,支持打砸抢,保护林彪、江青、康生一伙
(一)一九六六年十二月,谢富治与张春桥等人合谋,炮制了《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颁发全国。其中规定,凡是以匿名信、传单、标语、口号“攻击诬蔑”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依法惩办”;“攻击诬陷”中央文革小组的,是“反动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谢富治多次宣布:“对无产阶级司令部不能有一字一句损害。”许多干部和群众因此被扣上“恶毒攻击”的罪名,遭到批斗或逮捕。
(二)“文化大革命”初期,“横扫牛鬼蛇神”时,谢富治就宣布“不能按常规办事”,“过去规定的东西,……不要受约束”,“打死了就打死了,我们根本不管”,并要公安干警为打人、抄家的“造反派”“当参谋”,“供给情报”。在林彪、江青、康生和谢富治等人的煽动和支持下,许多地方在一段时间内,打、砸、抢、抄、抓和驱赶所谓五类分子成风。他们还支持打砸抢分子抢档案,冲监狱,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造成生活秩序极度混乱。
(三)谢富治利用职权包庇江青、康生一伙。一九六六年十月,谢富治发现吉林省在押犯于民一写的揭发材料中,涉及江青的历史问题,便跑到毛家湾林彪住处,经过密谋策划,由林彪亲自监督,谢富治、江青、叶群三人亲手将于民一的揭发材料烧掉。谢富治还责令吉林省公安厅对于民一案要保密,将于犯所写材料一律销毁。
(四)一九六八年一月,谢富治发现人民大学一群众组织印发揭露康生的材料,宣布这“完全是一种反革命行为”,并“批示”:“要坚决全部收回材料销毁,要坚决追查印发者是什麽人。”
(五)一九六八年三月,谢富治得知上海师范学院有两个学生,到青海调查叛徒、特务姚蓬子的罪行,他怕此事涉及姚文元,就立即宣布“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反革命的罪恶阴谋”;还通知上海市有关部门对那两个学生进行追查;并且规定:公安部档案中有关姚蓬子的材料,“未经部领导小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七、砸烂公、检、法,破坏无产阶级专政
(一)谢富治从一九五九年起,就主管公、检、法工作。他明明知道建国以后的前十七年,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政法战线发挥了保卫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作用,工作有很大成绩,绝大多数公安政法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为了适应林彪、江青、康生一伙篡党夺权的需要,竟然全盘加以否定,大造“砸烂公、检、法”的反革命舆论。
一九六六年底,江青诬蔑公、检、法“都是从资本主义国家搬来的”,是“官僚机构”,要由“军队接管”。谢富治多次煽动“造反派”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公安局搞层层夺权。一九六七年八月七日,谢富治在公安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讲话,公开呼喊“砸烂公、检、法”的反革命口号,指使公安部的“造反派”把他的讲话刊登小报,印发全国。在谢富治等人煽动下,到处发生了冲砸公、检、法机关,抢夺公、检、法档案,残害公、检、法人员,揪斗基层治安保卫干部和积极分子,乱放犯人的严重事件。
(二)在公安部,谢富治指挥李震、施义之、赵登程、曾威等人,捏造出一个“以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反革命集团”,炮制了所谓“窃听器”案、“里通苏修、通敌叛国”案、“反革命黑调查”案、“资敌通敌”案、“盗窃中央档案馆档案”案、“进口香港反动书刊”案、“包庇刘少奇”案、“检扣无产阶级司令部信件”案、“谋害苏枚”案等冤、假、错案,将二百二十五名干部、职工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走资派”,其中徐子荣、杨奇清、汪金祥、凌云、严佑民等四十七位同志被逮捕入狱。
(三)在北京市公安局,谢富治等人捏造出一个“以冯基平、邢相生为首的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诬陷公安局的领导班子是“反革命班底”,“在彭真、罗瑞卿、刘仁指挥下……充当美蒋反革命地下军”;进而将一千六百九十三名干警加上“特务”、“叛徒”、“三反分子”等罪名,进行法西斯式的迫害,其中冯基平等七十二位同志被捕入狱。
(四)谢富治对检察、法院系统进行了严重摧残。他诬蔑检察院“完全是抄苏修的”,主张取消;诬蔑法院是“沿用国民党的”;把张鼎丞、张苏、杨秀峰、吴德峰、王维纲等同志打成“叛徒”、“假党员”、“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广大检察、司法干警也遭受打击迫害。
(五)谢富治在林彪、江青、康生一伙支持下,把这一套“砸烂公、检、法”的反动做法推向全国,以致各地公、检、法机关的许多领导干部被打成“特务”、“内奸”、“现行反革命”,连执行工作任务的一般干警也遭受迫害摧残。据极不完全统计,“文化大革命”中,各地(西藏未统计)受打击迫害的公安干警即达三万四千四百八十一人,其中被拘捕判刑的一千三百二十九名,被戴上“反、坏分子”帽子的三千六百五十二名;被打死、逼死的一千二百五十七名,被打伤致残的三千六百二十四名。这样,就使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公、检、法机构及其各项正常工作陷于瘫痪。对此,谢富治是负有重大罪责的。
谢富治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为,充分说明他已经背叛了无产阶级,蜕化成为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确实是林彪、“四人帮”两个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重要成员。建议中央向全党公布谢富治的反革命罪行,撤销对谢富治的“悼词”,开除其党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九八○年九月二日
附注:审查报告中所列举的事实,均有原始证件,现分别存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安部。
注 释
(1)两个审查报告各有的七个罪证附件,从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