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中共中央为“杨、余、傅事件”公开平反的通知

中共中央通知1979-3-28

中共中央为“杨、余、傅事件”公开平反的通知

1979.03.28;中发 [1979]28号

1968年3月,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出于反军乱军、篡党夺权,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需要,设下圈套,捏造罪名,突然袭击,制造了所谓“杨、余、傅事件”即“3·24事件”,诬陷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同志“为二月逆流翻案”,“是二月逆流新反扑”。捏造杨成武同志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同余立金勾结要夺空军的领导权,要打倒吴法宪”,“同傅崇碧勾结要夺北京市的权”,“整了江青的黑专案、黑材料”’“杨成武三次下命令给傅崇碧冲钓鱼台,到中央文革去抓人”,“还打了江青”,说杨成武等同志有“黑后台”。诬陷余立金同志是“叛徒”。其后,又诬陷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是“五·一六”的“黑后台”等等。林彪、“四人帮”对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等同志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并在全国范围内株连了一大批同志,有的致残、致死,造成严重恶果和影响。

党中央的决定中说,中央已经查明所谓“杨、余、傅事件”纯系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制造的冤案,他们强加的罪名,纯属捏造。毛主席、周总理对这一冤案的平反工作十分关心。1974年7月,毛主席亲自批准为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三同志平反恢复名誉,宣布,杨、余、傅问题是林彪搞的,搞错了,宣布平反。中央、中央军委重新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致使中央为“杨、余、傅事件”平反的决定,长期未能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布,许多受株连和受迫害的同志没有得到平反昭雪和落实党的政策。

党中央为“杨、余、傅事件”公开平反的决定撤销了1968年中发52号文件和1970年中发20号文件,并指出,对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同志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都应予以推倒。由于这个案件受到株连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被迫害致死致残的同志,要公开平反昭雪。有关单位对因“杨、余、傅事件”受株连的同志,要认真落实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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