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1975-9-27
中共中央转发周长庚对社队企业的建议和毛泽东批示及两个附件
1975.09.27
1975年9月26日,毛泽东对周长庚建议支持社队企业的来信作出批示。9月9日,浙江省永康县银行干部周长庚给毛泽东、中共中央写信,信中反映,由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未作修改,中央未明确由哪个部门主管社队企业,致使一些基层单位的党政干部对社队企业不敢大胆支持和领导,社队企业处境困难。有的社队企业自流发展,有的社队企业走了弯路。有一些部门对办得好的社队企业千方百计要改变其体制,收归自己管辖,如企业不同意就不分配原料,不安排产品销路等等。来信“恳请党中央对这方面作些新的指示,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学习推广北京、上海、河北、河南、湖南等先进省、市的典型经验”。随信还附上了《华国锋同志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的抄件和1974年12月15日《河南日报》以《光明灿烂的希望》为题发表的关于河南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
9月27日,毛泽东将周长庚的信转给邓小平,并批示说,“请考虑,此三件(两封信及一篇报道)可否即发在京各中央同志。”邓小平根据毛泽东的批示,用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将信印发全国参照执行。华国锋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是华国锋在1974年12月18日,看到了湖南省社队企业局写的《社队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积极发展社队企业,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两个调查材料后,给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写的。信中建议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信中说:“社队企业有如烂漫的山花,到处开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对于巩固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对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消灭三大差别,都具有重大意义。它代表了人民公社的伟大希望和前途。”信中指出加强党的领导,“社队企业就会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向前发展”。
附件一:
周长庚同志给毛主席的信
毛主席、党中央:
最近,我们读到《华国锋同志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和鼓舞。
这封信,说出当前广大农村干部和贫下中农的心里话。信中指出的问题,不仅在湖南省有,在全国各地有,特别是在我们浙江省更普遍存在。
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浙江省广大农村的社(队)办企业,也如烂漫的山花,冲破种种阻力,到处开放。据全省六十五个县(市)的不完整统计:目前止,公社办企业已有五千多个,大队办企业有二万八千多个,每年总产值约达六亿多元。社(队)办企业的发展,对进一步壮大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加速农业机械化步伐,发展农业生产,支援大工业和外贸出口,改善城乡人民生活,逐步缩小“三大差别”,巩固工农联盟,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等方面,都起着积极促进作用。
但是,目前我省一些党政领导同志,对社(队)办企业这一社会主义新生事物,表现很不热情,至今态度暧昧,不敢大胆支持和领导,省里几个有关部门,至今还在“踢皮球”,你推我管,我推他管,弄得谁也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由于缺乏党的强有力的一元化领导,缺乏统一规划和部署,一些地方的社(队)办企业自流发展,也有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走了弯路的。
为什么对社(队)办企业存在“三不管”倾向呢?我们由于工作上关系,曾多次向省、地、县党委和有关部门写信和走访。目前,比较明确的答复主要有二点:(一)是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有关章节,在中央没有明文修改前,对社(队)办企业问题,不能轻易表态支持,更不能全面规划发展;(二)是中央没有明确指定那个部门主管社(队)办企业;中央有关部门(如农林部、水电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和国家计委等)也都没有共同规划和部署的意见,省、地有关部门也不好决定由谁来主管负责。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有一些社办企业的产品销路好,赚钱多,积累资金较快,省、地、县有的领导部门就眼红起来,千方百计要把这些社办企业转变体制,收归他们所管辖的企业范围,并说:“社办企业转大集体专业社、厂,大集体专业社、厂转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厂,是社会主义大方向。”如果不同意转变所有制,就不分配原材料,不安排产品销路。上面这种说法和做法,受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贫下中农的坚决反对和抵制,他们强烈地反映说:“人民公社办好一个企业就变一个企业,那么公社‘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在那里!?何年何月,人民公社才能把三级所有制,逐步地向基本上单一的公社所有制过渡呢!”许多基层党组织的同志,牢记着伟大领袖毛主席于一九五九年三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了抓紧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人民公社“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而努力奋斗。
听说,最近中央即将召开全国农业学大寨的大会。我们特此写信反映一下这个方面的问题,恳请党中央对这方面作些新的指示,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学习推广北京、上海、河北、河南、湖南等先进省、市的典型经验,共同努力进一步支援人民公社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支援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随信附上华国锋同志的信抄件和河南巩县回郭镇公社总结的典型材料一份。供参阅。
此致
革命敬礼!
浙江省部分财政银行干部敬上
执笔者:永康县人民银行干部周长庚
一九七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二:
华国锋同志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
平化同志并省委常委同志们:
看了这两篇文章(注),很受鼓舞,尤其是社队企业局写作小组的那篇大批判文章,不管这篇文章所叙述的是否全面、准确,但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值得向每个党组织推荐。请同志们好好地读一读,认真地想一想,一定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的。
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在广大贫下中农的积极支持下,社队企业有如烂漫的山花,到处开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充分显示了这一社会主义新生事物的强大生命力。正如文内所说:“社队企业是人民公社的产物,它伴随着人民公社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这对于巩固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对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消灭“三大”差别,都具有重大意义。它代表了人民公社的伟大希望和前途。但我们的一些同志正如毛主席早在合作化时期批评的那种人:“虽然顶着共产主义者的称号,却对于现在要做的社会主义事业表现很少兴趣。他们不但不支持热情的群众,反而向群众的头上泼冷水。”他们瞧不起社队企业这株幼苗会茁壮成长起来,看不到那许多巨大的优越性,总是在那里横挑鼻子,竖挑眼,指责这也不像“样”,那也不“正规”,以种种理由妄图取消或者砍掉社队企业,搞成“清水衙门”,就“正规化”了,他就痛快了。我们劝这样的同志“不要重复叶公好龙那个故事,讲了多少年的社会主义,临到社会主义跑来找他,他又害怕起来了。”要坚决丢掉这些错误思想,满腔热情地支持这一新生事物,积极地投身到实际斗争中去,和那些百折不挠的同志一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领导,书记动手,全党动员,相信和依靠群众,全面规划,革命加拼命,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三年不行五年,五年不行十年,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长期坚持下去,加倍努力工作,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新鲜经验,好的广为传播,坏的引以为戒。这样,社队企业就会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向前发展。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会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我们要更加努力作战,争取为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
华 国 锋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两篇文章是指湖南省社队企业局写作小组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写的《社队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湖南省社队企业局一九七四年九月写的《积极发展社队企业,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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