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文件1975-5-14
中央军委转发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院校编制若干问题的报告》
(概要)
1975.05.14
1975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军委转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院校编制若干问题的报告》。《报告》明确了军队各类院校的训练分工、学员定额及抽调比例、院校机关和学员队的设置。《报告》同时还规定了各类院校的教工人员与学员的编配比例,大专院校和军政干部学校教工人员与学员的比例分别为1:l.9和1:2,教员与学员比例分别为1:5和1:6,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军医学校教工人员与学员的比例分别为1:2.3和1:2.5,教员与学员比例均为1:6指挥院校实行三级训练体制:军政大学培训师以上干部和少数优秀的团职干部,军政大学干部学校培训营团干部和部分优秀的连职干部,教导队轮训连排干部。工程技术院校和专业训练队分别训练高等和中等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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