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文件1975-4-2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合理安排对外援助的决定
(概要)
1975.04.23
中共中央决定压缩和调整我国对外援助支出。我国援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五”、“二五”期间为l%,从1963年起援外支出开始逐年有所提高,到1972年、1973年、1974年分别上升到6.7%、7.2%、6.3%。中共中央考虑到越南战争发生了很大变化,朝鲜、阿尔巴尼亚等受援国的经济已有一定基础,有的受援国生活水平比中国还高,而要求中国援助的第三世界国家日益增多,需要统筹兼顾。同时,中国国内建设也需要加强。根据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决定,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将援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四五”时期的6.3%降至5%以内,援外总额基本维持“四五”水平,大约平均每年50亿元。扣除结转因素,平均每年新提供二三十亿元。对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老挝、柬埔寨5国援助占援外总额的比例,由“四五”时期的70%降至50%以内。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