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3.中共中央转发军事科学院编的《批判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的通知及附件

中共中央转发1974-12-19

中共中央转发军事科学院编的《批判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的通知及附件

1974.12.19;中发 [1974] 30号

毛主席已圈阅。

中共中央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

为了继续把批林批孔运动普及、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使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进一步认真学习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军事思想和军事路线,深入批判林彪的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现将军事科学院编的《批判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指战员开展对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的批判,肃清其流毒和影响。

中央这个通知和附件,军队发到排以上单位。地方可以发到党的支部。

中 共 中 央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批判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

军事科学院

一九七四年六月一日

目 录

一、驳“一点两面战术”

二,驳“四快一慢战术”

三,驳“三种情况三种打法”

四,驳“三猛战术”

五、驳“三三制战术”和“四组一队战术”,

六、结语

批判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

毛主席在领导中国革命斗争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我党制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服从于这一政治路线的军事路线,提出了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原则。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主席就提出了“十六字诀”的军事原则;到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时,又提出了“诱敌深入”的方针;在战胜敌人的第三次“围剿”以后,红军的全部作战原则就已形成,其中包括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原则。随着革命战争的发展,根据十年内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初期的经验,在战略反攻阶段,毛主席又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我军的全部战争史证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军事路线及其战略战术原则,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

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卖国贼林彪,在中国革命战争的许多关键时刻,总是对抗毛主席的军事路线及其战略战术原则。解放战争期间,他在东北先后提出的“一点两面”、“四快一慢”、“三种情况三种打法”、“三猛”、“三三制”、“四组一队”的所谓“六个战术原则”,就是其中的一例。一九六0年以后,林彪擅自把他的这一套战术原则定为全军战术训练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九届二中全会前夕,林彪反党集团大肆吹嘘“六个战术原则”,说它是“战争学,是军事学”①,是“非凡的天才”,“杰出成就”②,“今后战争,这些原则是不会变的”③,等等,作为他们阴谋发动反革命政变,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的舆论准备之一。

林彪的所谓“六个战术原则”,是其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产物。它对抗毛主席、党中央的战略总方针及其“十大军事原则”,否定中国革命战争的经验,破坏我军的优良传统,是一套典型的在战争问题上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东西。

一、驳“一点两面战术”

“一点两面战术”,是林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正式提出来的,其实质是主张击溃战,反对歼灭战。林彪说:“一点两面是我们战术中最主要的东西”④。因此,批判“一点两面战术”是批判林彪“六个战术原则”的重点。

(一)林彪欺骗党中央,掩盖和坚持“一点两面战术”的错误,对抗毛主席的战略战术指示。

林彪一九四六年二月十日给部队的所谓指示中,解释“一点两面战术”的主要内容是:“所谓一点,就是要选择敌人一个最薄弱点,将主要的兵力集中使用于这一点上”;“所谓两面,就是不应当将突击队与箝制队统用在正面”。

毛主席对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向来就是不同意的。一九四六年九月十五日,毛主席质问林彪:“你们所说一点两面的战法,是什么意思?”第二天,即九月十六日,毛主席向各战略区发出了《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指示。这个指示,科学地总结了我军近二十年的作战经验,并根据解放战争的情况,明确规定了我军基本的战役、战术原则。这个指示,实际上也是对林彪“一点两面战术”的否定和批判。

林彪在接到毛主席的质问后,竟对毛主席、党中央采取欺骗的态度。他在九月十九日答复说:“所谓一点,就是说,要集中优势兵力于主要的攻击点上”;“所谓两面,就是说,必须采取勇敢包围办法,防止敌之突围逃走,两面是指至少两面,兵力多时也可以是三面四面”。在这里,林彪把他以前发给部队指示中所说的集中主要兵力改为集中优势兵力”,并增添了“勇敢包围”、“也可以是三面四面”等字句,但对部队并没有作同样的更正。这显然是以阳奉阴违的手法,对抗毛主席的指示,掩盖“一点两面战术”的错误。尽管林彪对“一点两面战术”作了种种粉饰,但仍然可以看出:林彪所说的集中兵力,同毛主席指示的集中优势兵力,完全是两回事。毛主席的“十大军事原则”指出:“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而林彪所说的集中兵力,不是同战场敌人对比的,是只讲自己方面把主力集中于一点。这决不是真正集中优势兵力。既然没有几倍于敌的优势兵力,那么林彪所谓的“勇敢包围”、“三面四面”,就更是一句假话。

毛主席关于《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指示下达后,林彪不但不贯彻执行,反而在一个多月内,接连在他下发的《指挥要则》和《战役指挥问题》两个文件中,继续鼓吹“一点两面战术”,对抗毛主席的作战原则。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毛主席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这篇光辉著作中,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并指出,这些原则“就是人民解放军打败蒋介石的主要的方法”。但是,在这之后,林彪给部队的所谓指示中,根本不提“十大军事原则”,却说“战胜敌人的基本条件”,“就靠能实行一点两面、三三制和四快一慢战术”⑤。林彪在东北的三年中,先后多次在中、高级军事干部会上专门讲战术问题,顽固坚持他那一套所谓“六个战术原则”,对抗毛主席的军事思想及其作战原则。

(二)“一点两面战术”,反对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

第一,“一点两面战术”反对在战役、战斗部署上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从而取消了歼灭战的先决条件。毛主席在《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指示中指出:“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法,不但必须应用于战役的部署方面,而且必须应用于战术的部署方面。”林彪拒不执行毛主席这一指示,制造种种借口,反对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他胡说什么:“集中优势既受兵力对比的限制,又受技术水平和组织水平的限制”⑥。一九四六年十月三十日毛主席指示:“南满方面敌很分散,我须集中十几个主力团一起行动,每次歼敌一个团左右,打几个好仗转变战局。”南满部队执行了毛主席的指示,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日在新开岭全歼敌一个师。十一月九日,毛主席又指示林彪和南满部队:“以后作战,凡打大一点的仗,总要集中十团八团兵力,最好能集中十二个团打,以期必胜。”但林彪公然对抗,他在十二月二十四日给南满部队的所谓指示中说:“东北我军由于群众条件的不成熟,我甚难秘密的接近敌人,所遇敌又较强,非一打即垮,又由于敌铁道汽路太繁,增援甚快,故甚难求得通常优越条件各个击破的歼灭战”。

毛主席早就指出:“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在“十大军事原则”中又进一步阐明:“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但林彪却提出“在战役上或战术上,(尖刀战术)以少胜众”⑦。林彪主张在一点上实行“纵长的配备”⑧,采取头尖尾巴长的部署,他说:“两个师并肩突击,两个师各级都作三线配备,那么开始突击时仅有两三个排进入战斗”⑨。显然,这是假集中、真分散,是形式上的优势,实际上的劣势。这种假集中,除了林彪自己用来壮胆之外,对于歼灭敌人是无用的。其塔木战斗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九四七年一月的其塔木战斗,我军以一个师,打敌一个营,兵力本来是绝对优势。但是按照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部署兵力,把两个团放在主攻方向,只有一个团在前边。这个团也采取头尖尾巴长的部署,前边只用一个连攻击。这个连伤亡大了,再上去一个连,一个营伤亡大了,另换一个营,逐次增兵,把优势兵力变成了劣势。而敌人则由于没有受到四面围攻,得以在内线机动兵力,集中对付我之主攻点。结果,我伤亡一千一百多人,打死打伤敌五百五十余人,残敌二百多还跑掉了,造成得不偿失。这完全是林彪推行“一点两面战术”的结果。(附图一)

其塔木战斗后,参战部队总结经验教训时提出:虽然“我之兵力九倍于敌,占绝对优势,但在兵力布置上又形成劣势”,“把绝对优势总兵力,变为局部进攻的劣势兵力”(东野第三师:《其塔木战斗之经验教训》)。林彪对上述意见极为恼火,他训斥部队说:“其塔木战斗检讨中,对一点两面战术同样地作出了模糊的有害的说法”,“今后皆必须坚决改正”[林彪:《应认真实行集中兵力的作战原则》(一九四七年三月五日)]。但实践作出的结论,是林彪怎样蛮横压制也改变不了的。

第二,“一点两面战术”,反对四面包围敌人,从而否定了歼灭战的部署原则。毛主席指出:“歼灭战和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包围迂回战术,同一意义。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四面包围是歼灭战的部署原则,否定了四面包围敌人,就是否定了歼灭战。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不是四面包围敌人,而是留出空子,把敌人放走。他说:所谓“一点两面战术”,就是在兵力部署上“主张主要方向用九分之七甚至九分之八,次要方向用九分之二甚至少到九分之一”[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补充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七日)],甚至“可有‘点’无‘面’”[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这种只攻一点,敞开三面的部署,就根本谈不上把敌人包围歼灭。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集中比敌人多数倍的优势兵力,实行四面包围,有重点的多路攻击,才能迷惑、分散敌人,便于我军在主要攻击方向上顺利突破,进行穿插分割,各个歼灭敌人。而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实际上是一面平推,这就使敌人无后顾之忧,可以随时调整部署,集中兵力火力抗击我之进攻。结果就会使敌人的薄弱点变成强点,使我之进攻受阻。即使能够突破,由于没有四面包围和穿插分割,单靠一面平推,也会同敌人顶牛,形成啃硬骨头,充其量只能击溃和赶走敌人,而不能将敌人一口一口地吃掉。因此,用“一点两面战术”进攻敌人,既不能全歼,也不能速决,完全是打击溃战、消耗战的战法。四平攻坚战就是典型的例子。

一九四七年六月的四平攻坚战,林彪虽在四平周围地区掌握有二十四个师的兵力,但按照他的“一点两面战术”的部署,仅以七个师攻城,没有超过四平守敌的一倍,既没有造成攻城兵力的绝对优势,更没有四面包围的部署,而是一面平推,让敌人自由机动兵力兵器进行顽抗。结果打了半个月,我付出很大代价,仍未能攻克,因而撤出战斗。(附图二)

四平攻坚战后,参战部队在总结经验教训中提出:“如果我军在野战以四比一对付敌人,而攻坚固较大的城市则应以六比一”;“对比较大的城市(小城市在外),至少须选择两个突破口和突击方向,否则不能造成敌人腹背受击,因而也不能分散敌人之兵力,争夺敌人炮兵阵地,使敌调集全部的预备队及所有(炮火)对付我主攻的一个方向”;“在纵深战斗中,战斗动作上设法采用局部的包围分割敌人,以求一块一块消灭敌人”(东野第一纵队:《四平战役初步战术经验总结》)。这是对林彪“一点两面战术”的有力批判,又一次说明它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三)东北野战军各部队打的许多歼灭战,都是贯彻执行毛主席的军事思想及其“十大军事原则”而取得的。抗日战争胜利后,毛主席、党中央及时正确地决定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从各解放区抽调老部队十一万余人,另外还有两万多干部,挺进东北,加上东北抗日联军,以这些为骨干,组成了东北民主联军,即后来的第四野战军。毛主席的军事思想和我军的光荣传统,在东北野战军广大指战员中是有着深厚基础的。在毛主席、党中央的领导下,东北野战军广大指战员,运用毛主席的军事思想及其作战原则,打了许多歼灭战,例如秀水河子战斗、新开岭战役,怀德战斗等。特别是毛主席亲自部署和指挥的辽沈战役,全歼了东北蒋匪军,取得了解放东北的伟大胜利。林彪胡说秀水河子等战斗是按照“一点两面战术”打的,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一九四六年二月,七旅和一师进行的秀水河子战斗,根本不是按照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打的,而是按照我军传统战法,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以四个团打敌立足未稳之四个营,采取了四面包围、各个歼灭敌人的部署,一夜之间,速战速决,取得了歼敌一千五百余人的胜利。(附图三)

一九四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二日,第四纵队进行的新开岭战役,按照毛主席“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和力求在运动中歼敌的原则,集中了八个团,打敌第二十五师(三个团),采取了四面包围、各个击破的战法,取得了全歼该敌七千余人的重大胜利。(附图四)

一九四七年五月,第二纵队进行的怀德战斗,以七个团的绝对优势兵力,攻击怀德守敌两个多团五千多人,西面和西南方向各用两个团担任主要突击,北面、东面、南面三个方向各用一个团的兵力担任助攻,四面围攻,又有重点,因而达到了全歼速决的目的。(附图五)

事实证明,东北野战军各部队所进行的许多歼灭战,没有一次是按照“一点两面战术”打的。连林彪自己当时也不得不承认:“一点两面战术开会时多少都讲到过,但往往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直到现在,这一思想并未打通,并未成为群众性的思想”[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在实践中行不通,广大指战员不接受,这就是历史给“一点两面战术”所作的结论。

二、驳“四快一慢战术”

林彪在一九四七年夏,提出了一个以“慢”为中心的所谓“四快一慢战术”。他的解释是:“准备要快,前进要快,扩张战果要快,追击要快”;“总攻击开始的时间要慢”。并说,这个战术是鉴于“打德惠、打四平都是性急打得过早”[林彪:《关于总攻击开始时间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夏)]而提出来的。

但事实并非如此。四平没有打下,是林彪推行“一点两面战术”所造成的;德惠没有攻克,是因为林彪惧怕敌人增援,而强令部队中途撤出战斗。这两仗都不是“性急打得过早”的问题,因而得不出要“四快一慢”的结论。

“四快一慢”的实质是坐失战机,不顾全局,消极避战,是林彪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在作战指导上的反映。

(一)“四快一慢战术”否定战机、放弃战机,是右倾怯战的战术。正确的作战指导,必须基于敌我双方各方面的情况,审时度势,灵活地运用战术,使自己的主观指导符合客观实际。毛主席指出:“这里有时机、地点、部队三个关节。不得其时,不得其地,不得于部队之情况,都将不能取胜。例如进攻某一运动中之敌,打早了,暴露了自己,给了敌人以预防条件;打迟了,敌已集中驻止,变为啃硬骨头。这就是时机问题。”(《论持久战》)因此,战机依赖于敌我双方行动这个客观基础,而“四快一慢战术”却是离开这个基础,主观地决定这个“快”、那个“慢”,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同时,战机还依敌我双方情况的变化而存在,又依敌我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消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不失时机。而林彪却强调:“四快一慢,其实是一个慢字。”这完全是违背作战规律的。战役、战斗的速决战,是我军作战的基本要求。我军在查明情况,作好准备,荫蔽地接近敌人以后,就要不失时机地发起突然而猛烈的攻击。只有迅速行动,才能乘敌之隙,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敌措手不及。而敌人一旦发觉其处于不利态势时,必将采取一切措施,弥补其弱点,改变其被动地位。我军的任何迟缓都会失去稍纵即逝的有利战机。因此,我们在战争中要做到力争主动,力避被动,必须审时度势,善择时机。战机未到而轻举妄动,是“左”倾蛮干;战机已到而按兵不动,是右倾保守。“四快一慢”就是右倾怯战的战术。

(二)“四快一慢战术”同“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的原则是完全对立的。我们要求每战力求有准备和有把握,是以积极歼敌为指导思想的;而“四快一慢战术”则是以消极避战为出发点的。准备,就是在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优势与主动;把握,就是达到主客观一致,具备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准备和把握的统一,最终要表现在适时发起攻击并歼灭敌人。而“四快一慢战术”却是以“慢”作为战机的标准,以“准备”作为不打的借口,给敌以时间去弥补弱点,改变其不利态势,以致坐失良机,失去了有把握的条件。

林彪说什么:“只要记住四快一幔,包打胜仗”[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不要害怕由于准备所产生的新的困难,即敌兵力增加、工事增加与敌退走。”[林彪:《在军事干部会议上的结论》(一九四七年二月十三日)]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敌人增援和加强工事,正是为了改变其被动地位和不利态势。按照林彪一味强调的“慢”去做,就必然使自己丧失主动、优势和战斗的突然性。而使运动之敌,变为驻止之敌;使立足未稳之敌,变为有准备之敌;使分散之弱敌,变为集中之强敌。总之,使好打之敌,变为难打之敌;使有把握之仗,变为无把握之仗;使本来可以打胜的仗,变为败仗。

(三)“四快一慢战术”反对服从全局,破坏集中统一的战场指挥。毛主席指出:“共产党员必须懂得以局部需要服从全局需要这一个道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但林彪却说:“当下级的要掌握四快一慢的原则”[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上级是上级的事”,“没准备好不执行命令,不打是对的”[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他还说:“如果为了配合作战,其他方面都已打起来了,自己未准备怎么办呢?这时可用第二梯队的一部兵力来佯攻”[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这是公然煽动不服从毛主席、党中央的作战命令,鼓励打滑头仗。按林彪这种做法,对敌人来说,是无关痛痒的“佯攻”,使其有可乘之隙;对自己一方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欺骗。这样做的结果,就必然打乱整个作战部署,破坏协同一致的作战行动,增加自己的困难,甚至使作战失利。林彪的这些主张,完全是剥削阶级军队的一套恶劣作法,同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毫无共同之处。

(四)东北野战军广大指战员,对“四快一慢战术”同样进行了抵制,当时就提出了许多反对意见。例如: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第三纵队关于威远堡奔袭战斗总结中说:“不分具体情况的等待炮兵到达和一切布置好了再行攻击约六小时之久,结果敌人占领了工事,布置了兵力,延长了战斗时间,增大了伤亡。”(东野第三纵队:《以优势兵力对分散守备之敌运用渗透战的几点初步检讨》)

一九四九年十月,第四十九军在《关于在界岭歼敌七军战役检讨》中说:由于“四快一慢的作风,每次攻坚准备时间很长,失去了许多攻击时机”。

特别是一九四八年夏季练兵中,第三纵队的干部提出:“往往因一慢而迟缓了动作”,“这样是否会被作战消极的指挥员钻空子,以此来作借口,而延误攻击时机失去战机”,(四野《训练总结材料》)。这对林彪的“四快一慢战术”真是一针见血的批判!

三、驳“三种情况三种打法”

“三种情况三种打法”,是林彪一九四七年四月提出的。他说:“通常在三种不同的情况下有三种措置:第一种情况,对于防御的敌人,……就不能打莽撞仗。第二种情况,对退却的敌人,就要打莽撞仗。第三种情况,对要退而未退的敌人,……完全打莽撞仗不对,完全不打莽撞仗亦不对”[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这就是所谓“三种情况三种打法”的战术原则。

(一)林彪所谓的“三种情况”,不符合战场实际,是主观片面的东西。战斗的基本形式是进攻和防御。在战役、战斗中,攻防是相互转化、相互为用的,战场情况也是复杂多变的。怎么能设想我们所遇到的敌人,只有防御、退却、要退未退三种情况,而无其他(例如进攻、反击、伏击、遭迂等)情况呢?就是对防御之敌的进攻,也要区分敌人是运动防御还是阵地防御等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打法。尤其是“三种情况”没有涉及敌人的行动企图,而只是零碎地抓几个表面现象。因此,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三种打法”,就不可能是“认识了敌我双方的情况,找出了行动的规律,解决了主观和客观的矛盾的结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而只能是主观主义想当然的东西。

(二)“三种打法”是用荒谬的概念和死板的公式代替灵活地使用和变换战术。我军战术思想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灵活机动,按照实际情况活用原则。毛主席指出:“依据敌我部队、敌我地形的情况,及时地恰当地给以变换,是灵活性的指挥之重要任务”(《论持久战》)。这就告诉我们,在作战指挥上,要根据情况灵活地使用和变换兵力的分散和集中、分进和合击、攻击和防御、突击和箝制、包围和迂回、前进和后退种种的战术或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转变敌我形势,争取主动,取得战斗胜利。而林彪的所谓“三种打法”,却用什么不打莽撞仗、要打莽撞仗、半打莽撞仗这种不伦不类、似是而非的荒谬概念和死板公式,代替灵活使用和变换战术,完全是骗人的假道理。

(三)“三种情况三种打法”,同样是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在作战指导上的反映。毛主席指出:“我们不许可任何一个红军指挥员变为乱撞乱碰的鲁莽家;我们必须提倡每个红军指挥员变为勇敢而明智的英雄,不但有压倒一切的勇气,而且有驾驭整个战争变化发展的能力。”(《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林彪的所谓“三种打法”,是完全违反毛主席上述指示的。

林彪在“三种打法”中提出的“不打莽撞仗”,是“四快一慢”的同义语。林彪说:“一九四六年底提出不打莽撞仗,……去年夏季四平进攻战后又把它提出成为四快一慢,……是一个意思”[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是“根据三种不同的情况采取三种不同程度的慢”[林彪:《歼灭运动之敌和临时防御之敌的原则》(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七日)]。这就是说,所谓“不打莽撞仗”是幌子,实际是消极避战。

林彪在“三种打法”中,主张打莽撞仗和半打莽撞仗,就是不问敌情、地形、天候等情况的乱打乱冲,是鲁莽的指挥员的一种错误的行动。例如,林彪说:“对退却的敌人,就要打莽撞仗”[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打”[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完全不考虑退却之敌有各种情形:可能是溃退,也可能是调整部署,还可能是佯动诱我就范。必须透过敌人退却的现象看本质,定下正确的决心。否则,就是乱撞乱碰的鲁莽行为。

“三种情况三种打法”根本没有揭示战斗行动的客观规律,更没有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它的特点是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对敌情的片面和表面的认识,作战指导的忽左忽右,就必然走向要么不敢打,要么就乱打这两个极端。因此,“三种情况三种打法”是地地道道的军事保守主义和军事冒险主义的大杂烩。

四、驳“三猛战术”

“三猛战术”,是林彪一九四六年九月提出的,其实质就是把猛打、猛冲、猛追的战斗口号当作战术原则,以“猛”代替战术,把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歪曲为拼命主义。

(一)“猛打、猛冲、猛追”,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北伐军中我党领导的部队首先提出的。当时敌我双方火力均不强,敌人的工事构筑较差,特别是北洋军阀部队,腐败无能,一触即溃。因此,北伐军猛打、猛冲、猛追,长驱直进,取得了很大胜利。但在汀泗桥附近战斗中,敌人凭借险要地形和坚固工事顽抗,北伐军猛打猛冲,未能奏效,以后采取迂回包围战术,并进行近迫作业,才攻克该地。这说明,猛打、猛冲、猛追不是林彪发明的,是早就有的。在北伐战争的具体条件下,作为一种战斗口号,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就在那样情况下,如果作为普遍的战术原则,也是不行的,汀泗桥附近之战就是证明。

(二)毛主席的“十大军事原则”指出:“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主席还指出:“在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英勇向前的精神和动作,是在正确的作战计划下绝对必要的东西”(《论持久战》)。没有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没有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作风,一切技术和战术就不能得着最好的基础去发挥它们应有的效力。因此,不论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都应发扬猛打、猛冲、猛追的战斗精神。

勇猛必须与战术、技术相结合,而不能象林彪所鼓吹的,不问敌情、地形等条件,不要战术、技术,只要猛打、猛冲、猛追就行。例如:在火力运用上,应当根据敌情、地形、任务、我军武器弹药的性能和数量等情况,周密计划,正确组织,密切协同,既要猛烈,又要准确,首先集中火力消灭对我前进威胁最大之目标,并根据情况发展,灵活地调整火力和组织配合。而林彪鼓吹的“猛打”,却是不强调目标和效果的乱打,其结果是浪费弹药,暴露企图。在冲锋时,应该是有既定目标的、能掌握时机的、有组织有指挥的迅速动作。既要勇猛,敢于拼刺刀,又要善于利用地形地物,灵活运用战斗队形和战斗动作,周密地组织火力支援和协同动作,坚决果敢地进行冲击。而林彪所鼓吹的“蛮干精神”[林彪:《军事干部会议上的结论》(一九四七年二月十三日)]的“猛冲”,就是不讲战术,不讲队形的乱冲乱撞。在追击时要首先查明敌人的企图和退却方向,既要追得猛,又要边追、边侦察、边掌握部队,迅速切断敌人退路,以包围歼灭敌人。而林彪却鼓吹“不管三七二十一”[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以乱对付乱”[林彪:《关于总攻击开始时间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七年夏)]的乱追。因此,林彪的“三猛战术”,就是乱打、乱冲、乱追,这是完全错误的。

(三)林彪的“三猛战术”把革命英雄主义歪曲为拼命主义。我们提倡的猛打、猛冲、猛追,是在正确的路线指导和同战术技术相结合的条件下,建立在广大指战员阶级觉悟基础上的一种革命英雄主义的行动。而林彪却把它歪曲为拼命主义,说什么“完蛋就完蛋”[林彪:《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一日)]。这是悲观失望和拼命主义的论调,是对我军勇敢战斗,不怕牺牲的优良战斗作风的不可容忍的歪曲。

(四)东北野战军广大指战员对林彪拼命主义的“三猛战术”,当时就提出过不同看法。特别是在其塔木战斗和四平攻坚战以后,许多部队正确地指出,在敌人固守工事,而我军在暴露的地形上,按照林彪的办法猛冲是不能成功的。例如:第三师提出:“不组织火力掩护制压,……仅凭勇气和以密集队形向敌碉堡来冲锋,以求得胜利,这是愚蠢的指挥员”,“结果在敌人交叉火力射击下”,“遭受了伤亡,也未成功”(东野第三师:《其塔木战斗之经验教训》)。

第十六师提出:“没有组织火力与爆破,认为一冲就可歼敌:……结果一次一次被反击下来”(东野第十六师:《攻四平经验》)。

林彪在“三猛战术”中提倡拼命主义,和他在“四快一慢战术”中提倡消极避战,是他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的两种不同的表观形式。

五、驳“三三制战术”和“四组一队战术”

(一)“三三制战术”是林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提出的。一九四六年一月,林彪还专门发出关于“三三制”的所谓“命令”。一九四七年二月,林彪又规定:三三制是战术动作的部署”[林彪:《在军事干部会议上的结论》(一九四七年二月十三日)]。

所谓“三三制战术”的三角队形和战斗小组的编成,并不是林彪的发明。在历史上,随着兵器的发展,军队作战为了发扬火力和减少伤亡,战斗队形大体经历了方阵、横队、纵队、线式、散兵与纵队结合、疏散队形(包括三角队形)等发展演变过程。我军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就已采用了小群疏散战斗队形。解放战争时期,各野战军都曾从实践中总结出班以下编成三至四个小组,采取老战士、新战士、解放战士混合编组的办法,既是战斗组织,又是团结教育巩固部队的组织。战斗中,在班、组长的带领下,根据敌情、地形,把三角队形作为灵活机动运用的战斗队形之一。

林彪把三角队形和战斗编组,作为他的发明创造,规定为刻板的“三三制战术”、“战术动作的部署”,强令部队在作战中机械地用这一种队形,去套各种不同的实际地形和千变万化的战场情况。这种战争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十分有害的。一九四八年三月《东北野战军作战教育会议总结》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发现在一个沟坎里也在摆三角,战后打扫战场时,发现伤亡的尸体也摆成三角。”这完全是林彪推行“三三制战术”所造成的恶果。

(二)林彪在一九四八年四月,把我军长期以来,在攻坚战斗中行之有效的突击队各种编组方法,武断地定为“四组一队”,作为他的“六个战术原则”之一。他规定在任何攻坚战斗中,突击队编组一律采用“四组一队”,“四组即火力组、突击组、爆破组、支援组”[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

我军在攻坚战斗中,突击队的战斗编组,向来是根据敌人工事情况、地形特点和我之装备、战斗手段而具体决定的。例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红军在打敌人土围子时,就采用过梯子队、突击队、火力队的战斗编组。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军区部队在打敌伪有碉堡的土圈子时,采用了送炸药爆破的方法,突击队主要由爆破组、火力组、突击组编成。解放战争时期,在上党战役中,我军登城部队则编为攻击组、梯子组、破坏组、投弹组和火力组。在天津攻坚战中,突击队还编有架桥组、架梯组和爆破组等。这就足以证明,在攻坚战斗中,依据不同情况,突击队必须采用不同的战斗编组。突击队的战斗编组,必须随着战争的发展,敌人防御特点和我军装备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决不能成为固定的形式。但林彪的“四组一队战术”,就是把不断发展变化、灵活运用的战斗编组加以固定化,并作为普遍的战术原则,成为机械的、刻板的、公式化的东西。这是完全错误的。

六、结 语

(一)“六个战术原则”是林彪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产物。毛主席在解放战争期间指出:“总观全局,说明了一个真理,就是只要坚决反对保守主义,反对惧怕敌人,反对惧怕困难,依照党中央的战略总方针及其十大军事原则的指示,我们就能展开进攻,大量歼灭敌人”(《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但是林彪在东北地区,初期他夸大敌人力量,不敢积极作战。在四平保卫战中,他实行消极防御。撤出四平后,他实行逃跑主义。以后他又千方百计地消极避战。他当时只想背靠苏联,偏安一隅,不相信我党领导的人民力量能够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毛主席针对林彪的右倾错误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和严肃的批评。特别在全国转入战略进攻阶段,毛主席一再指示林彪:“应将主攻方向转至北宁、平绥两线”,“封闭蒋军在东北加以各个歼灭”。但林彪一直按兵不动。一九四八年四月十八日,林彪断然抗拒毛主席关于东北野战军主力南下北宁线作战的指示,第二天他就在哈尔滨军事会议上阴阳怪气地讲:“不管上面怎样催”,“当下级的要掌握四快一慢的原则”,“你有千条计,我有老主意”,“最怕‘催命鬼’”[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这完全是把矛头对着党中央,进行恶毒谩骂的一套黑话。同时,也充分暴露了林彪闹独立性,破坏毛主席、党中央的集中统一指挥,坚持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丑恶嘴脸。说明林彪“六个战术原则”的出笼,完全是为其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服务的。

(二)“六个战术原则”是军事保守主义的货色,在战役、战斗上都是打击溃战、消耗战的。林彪政治上的右倾,必然导致在军事上的保守。他根本没有敢打必胜、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信心和决心,因而制定了以消极避战为出发点,以击溃战为指导思想的“六个战术原则”。在作战形式上,主张阵地战,反对运动战;在战斗决心上,是要么不敢打,要么就乱打;在战斗部署上,是反对四面包围,而把敌人放走;在战斗动作上,是机械刻板和蛮干乱冲。所有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反对毛主席关于“基本的方针是歼灭战”、“以运动战为战争的主要形式”的指示,和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原则。历史证明,东北战场的伟大胜利,是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及其“十大军事原则”,战胜林彪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及其“六个战术原则”的干扰而取得的。

(三)“六个战术原则”是战争问题上的唯心论和机械论。毛主席教导我们:“军事的规律,和其他事物的规律一样,是客观实际对于我们头脑的反映,除了我们的头脑以外,一切都是客观实际的东西。”(《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因此,战术原则必须来源于战争实践。林彪的“六个战术原则”,却是主观臆想的东西,是靠什么“联想力强”和“编串子习惯”[见《林彪、叶群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笔记》]产生的,根本没有客观实践作依据。例如,“一点两面战术”,林彪忽而说,“战役内部的各级指挥员皆应当采取”[林彪:《战术指示》(一九四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忽而又说,“战役内部的部队可以有‘点’无‘面’”;忽而说,“如第一梯队打不下来,就换第二梯队上来打”[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忽而又说,“不要第一梯队冲不上去,用二梯队往上冲”[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又如“四快一慢战术”,林彪忽而说,“世界上有战争以来,就有了这一条道理”[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忽而又说,“现在我们提出要慢”,“既不是过去的战斗经验,也不是一般的军事原则”[林彪:《关于攻坚战的战术问题》(一九四八年四月十九日)]。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完全是主观主义地瞎说一气。正如毛主席尖锐指出的:“这是鲁莽家和门外汉的理论和实际,是丝毫也没有马克思主义气味的东西,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点两面战术”,还把敌人的部署及其薄弱点,设想成固定不变、互不联系的。林彪说,把敌人的“一点打垮了,其余的就都会垮”[林彪:《在听取汇报部队训练情况时的指示》(一九六○年十二月)],我军只用少数兵力攻击,“较多的兵力在旁边等候敌人的崩溃”[林彪:《战术指示》(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这完全是脱离战争实际的空想。正象马克思曾指出过的:“为了利用臆想出来的胜利而采取的这些措施和类似措施,每次都成了保证打败仗的最可靠的办法。”(《偷梁换柱,混淆视听》)

毛主席指出:“一切战争指导规律,依照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依照战争的发展而发展;一成不变的东西是没有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古今中外一切反动的军事理论,无不以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对待战争规律,说什么“尽管战争的情形和所用的武器怎样不同,但是战术战略的原则,始终不会变更”[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一九三四年七月)]。林彪也吹嘘他的“六个战术原则”,“在将来的较长时期内完全适用”[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林彪死党甚至断言:“今后战争,这些原则是不会变的”[黄永胜:在军委办事组讨论《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出版时的发言(一九七○年五月十五日和二十四日)]。显然,这种绝对化的、静止的观点,只能从儒家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杜林的“终极真理”这类唯心主义的哲学中找到根据。它同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格格不入的。


① 吴法宪:在军委办事组讨论《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出版时的发言(一九七○年五

月十五日和二十四日)

② 周赤萍:《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林彪》

③ 黄永胜:在军委办事组讨论《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出版时的发言{一九七○年

五月十五日和二十四日)

④ 林彪:《关于“四快一慢”的报告》(一九四八年二月)

⑤ 林彪:《战斗胜利依靠两个基本条件》(一九四八年一月一日)

⑥ 林彪:《战役指挥问题》(一九四六年十月)

⑦ 林彪:《二十二年的我军总结》(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⑧ 林彪:《战术指示》(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⑨ 林彪:《论战术思想与战斗作风》(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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