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1974-1-31
中共中央转发《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情况简报》
(概要)
1974.01.31
1973年7月10日下午,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初二(一)班进行英语考试,张玉勤交了白卷,并在试卷背面写道,“我是中国的人,何必要学外文,不学ABCD,也能当接班人,接好革命班,埋葬帝修反”。为此张玉勤受到班主任杨天成的批评,并要她作出检查。
12日,学校负责人罗天奇在初中班学生大会上不点名地批评了她,要求各班对此事讨论批判。由于老师批评方式失当,加上其他原因,张玉勤当日称病请假离校后即投河自杀,14日才在水库中找到她的尸体。事情发生后,公社、县有关部门和学校都已做了调查并妥善处理。
1974年1月,江青在一份内部刊物上看到此事后,借题发挥,派迟群和谢静宜带人到马振扶公社中学重新进行所谓调查。他们召开了两个半天的座谈会,于1月26日写出《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情况简报》,把马振扶公社中学诬为“法西斯专政”、是“复辟”、“回潮”的典型,说“张玉勤之死,完全是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迫害所造成的”,说中学负责人和班主任老师是杀人“凶手”。1月31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情况简报》,并提出:“请河南省委认真复核,严肃处理这一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进行复辟的严重恶果,并迅速将处理结果上报。各地也应注意,检查有无类似情况”。江青抓住这个材料大作文章,在1974年2月的一次会议上大哭大闹,说是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逼死了天真的女孩子,叫嚷“要向全国控诉”。王洪文也指示要给该校老师和负责人“判重刑”。迟群把江青、王洪文这些话用电话通知了中共南阳地委,迫使当地政府对这一事件重新作了处理。马振扶公社中学被夺权,罗天奇、杨天成被批斗并被判刑2年。唐河县层层办学习班,揪“罗、杨式人物”,共批斗了280余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也按文件精神检查、“揭露”修正主义路线“回潮”和“复辟”等等。在全国掀起“反复辟”浪潮,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展开批判;大批教师被打成“复辟”典型,进一步搞乱了学校的秩序。
1977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对于南阳地委和省教育局重新处理“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的报告作了批示,指出,这是一个大冤案,决定撤销对罗长奇、杨天成的刑事处分,恢复他们的职务,为受迫害的干部和教师平反。197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教育部党组的建议,决定撤销“1974年1月31日中央转发的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情况简报”。指出,“这一事件是‘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在‘批林批孔’中另搞一套炮制的”。”这个文件把‘马振扶事件’作为‘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进行复辟的严重恶果’的典型通报全国”,不少地方也抓了大大小小的‘马振扶’,制造了许多冤案,不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教师和干部遭到残酷打击迫害,蒙受不白之冤,给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灾难”。此后,各地类似冤案便陆续平反昭雪。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