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件1973-11-26
国务院关于禁止私自放映封存影片的通知
1973.11.26;国发 [1973]165号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
近来,有些地区和部门未经中央批准私自放映封存影片而且看的范围很广,这是违反中央规定的。中央有些部门,在京召开的专业会议,看内部参考影片,范围过火,看后也不组织批判消毒。这个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引起重视,严肃对待。今后,对封存的影片,必须严格管理,对经批准放映的内部参考影片,必须严格控制放映范围。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一九六八年六十号文件的规定。凡封存的影片,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得动用。
二、看内部参考影片按下列规定办理 :
1、凡是国务院已批准放映的内部参考影片,可组织内部放映。放映范围,应按国务院一九七—年十四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中央各部门看上述影片,可持部委领导同志签署的函件,到“中影公司”租、借影片。
2、中宣部、外交部、总参二部以及新闻文艺、科研等单位组织观看内部参考影片,需列出片名,报请中央领导同意后,持批件到“中影公司”租借影片。
3、外宾看内部参考影片,由有关外事部门报请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后,持批件到“中影公司”租、借影片。
4、各地区、各部门看了内部参考影片,必须组织批判。毒草经过锄掉,才能化为肥料。
以上希遵照执行。
(此件可发至县,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自行印发)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