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件1971-11-29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外贸部、农林部关于发展狩猎生产的报告
(概要)
1971.11.29
1971年11月29日,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外贸部、农林部《关于发展狩猎生产的报告》。
《报告》指出:1950年至1970年,全国收购野生动物皮毛约2.89亿张,还收购了大量的鹿茸、麝香、野禽、野味、羽绒、观赏动物等,对经济建设和援外出口起了重要作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许多地区狩猎生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乱捕滥猎,破坏资源;或者不捕不猎,浪费资源,酿成兽害;猎枪、猎具供应不足。二、有些地区把狩猎生产看成“不务正业”,或者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来批判;有些地区却对“弃农就猎”,盗猎国家珍贵动物不加禁止,狩猎产品自由买卖、投机倒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狩猎生产的发展。
《报告》提出几点意见,一、各级商业部门要加强基层收购力量,合理设置收购网点,便于群众交售。二、积极收购国家建设和出口需要的狩猎产品,同时做好狩猎物资的供应工作。三、坚持合理的奖售制度,妥善供应劳保用品、猎犬、饲料粮。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