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通知1970-12-1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
1970.12.11
各省、市、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革命委员会,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军,各总部,军、兵种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党的核心小组:
在伟大领袖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方针的指引下,一个生产建设新高潮正在蓬勃兴起。在新的生产高潮中,全国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好的。但是,今年以来,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有些地方,不断发生重大事故。例如,煤矿冒顶、透水、瓦斯爆炸,车间、仓库失火,火车翻车、撞车,船舶撞碰、沉没,火药爆炸,设备损坏等,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政治上带来不良影响。这是一个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的政治问题。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有的是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合理的安全生产制度遭到破坏,劳动纪律松弛,各行其是;有的是阶级敌人垂死挣扎,趁机破坏,进行报复。关键的问题是,有些领导干部,怕字当头,不敢抓安全生产;也有些领导干部,骄傲自满,忘乎所以,漫不经心。他们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采取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态度,对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麻痹大意,丧失警惕。特别是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前,既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事故发生后,又不认真检查原因,总结经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也不向中央作出检查处理的报告,以致事故不断发生。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我们一定要以对革命、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教育群众把革命的冲天干劲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群众的干劲越大,越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以保证增产节约运动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为此,
中央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革命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日程上。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斗、批、改运动发展情况,对安全生产作一次深入的思想教育和认真的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出切实有效的规定,坚决贯彻实行。
二、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机关,要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批判无政府主义倾向,克服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安全制度的现象。要对工人特别是新工人,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组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对要害部位,更须严加管理和保卫。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四好”运动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斗、批、改中,对原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一定要坚持,不要破掉。需要改变的,也要采取慎重态度。破旧立新,要经过试验。各级领导机关和企业领导人,要认真抓典型,好的表扬,坏的批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尽快地把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
四、严格组织纪律。今后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的重大事故,必须分别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以党纪国法论处。
五、对阶级敌人制造的破坏事故,公安部门一定要追查破案。要结合“一打三反”运动,发动和依靠群众,寻根究底,查个水落石出。对证据确凿的反革命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
中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党的核心小组,各大军区、省军区、各军、各总部、军兵种党委在今年年底以前,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的情况,作一专题报告。
附:国家计委汇编的“一些重大事故的材料”
(本通知发至县、团级和企业、事业单位。附件只发省、军级。)
中共中央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