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中共中央通知1970-7-12

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1970.07.12;中发[1970]51号

毛主席、林副主席已批阅

中共中央关于整团建团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国整党建党运动正在继续深入发展,整团建团工作也要跟上来。各级党组织应该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发出的“还有一个一个团支部,整团的问题,也提出来了”的指示,把整团建团工作提到党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地把共青团组织整顿好,建设好。这对于“培养和造就千百万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加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加强战备,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整团建团是关系到一亿五千万青年的大事,必须引起各级党的领导同志的充分重视。在整团建团党中,一定要突出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和对青年工作及团的建设的一系列教导,彻底批判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建团路线,通过三大革命运动把共青团真正建设成为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共青团,建设成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在整党工作已经大体搞好的地方,团的组织应在思想整顿的基础上,恢复团的生活,建立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搞好“吐故纳新”,做好组织处理,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青年吸收入团。还要逐步地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党的核心小组,对目前整团建团进展的情况,应认真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对于附件中提到的一些政策性的问题,提出你们的意见。目前应抓紧试点工作,在十一月底前,望各地能向中央提供一至二件典型材料和修改团章的草案,作为中央召开整团建团座谈会的准备。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和红卫兵的领导,积极开展团和红卫兵的活动,使共青团和红卫兵组织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带领广大团员、红卫兵、青年,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朝气蓬勃地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充分发挥突击作用。

一九七○年七月十二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可翻印,但不许张贴,不许广播和登报。)

附:当前整团建团的情况和问题

全国约有一亿五千万青年,三千万团员,一百五十万个团支部。自从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发出“还有一个一个团支部,整团的问题,也提出来了”的指示以后,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在整党的基础上,陆续开展了整团建团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整团的面,江西、甘肃已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广东、湖南、宁夏、陕西已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据一些地方调查分析,经过整顿的团支部,整得比较好的约占百分之二十;一般的约占百分之五十;不好的甚至走了过场的约占百分之三十。

一、关于应当建设一个什么样团的问题

有些地方对建设一个什么样团的问题认识比较清楚,整团的质量比较好;不少地方由于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大清楚,影响了整团的质量。一些地方反映,整党建党有毛主席指示的“五十字”大纲,有新党章,而整团建团“一无纲,二无章”,究竟达到什么标准,建设个什么样的团,思想不明确。天津市有个工厂整团整了四十多天,团员越整越没有劲,最后到会的人只有百分之二十。该厂革委会主任说:“整团我们是在时间上给予保证,可是这个团究竟咋个整法,谁也说不清楚。

二、关于批判修正主义建团路线问题

一些地方在整团中认真学习了毛主席的建团路线,批判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团路线,使广大团员划清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建团路线同刘少奇修正主义建团路线的界限,明确了建团的政治方向。但是,不少地方在整团中没有批判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团路线。他们认为,整党批判了刘少奇的黑《修养》、黑“六论”,整团没有什么好批的了。有的干部对什么是修正主义建团路线弄不清楚,不敢批,怕批错了把共青团全部否定了。因此,有些基层团组织在整团以后,仍然是方向不明,不敢开展团的活动。

三、关于思想整顿问题

不少单位在整团中重视了突出思想整顿,提高了团员、青年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团的组织朝气蓬勃。但是有些单位,在整团中不突出思想整顿,认为“团员都参加了整党,问题都解决了,整团就是恢复恢复组织生活。”或者认为“整团是小青年的事,整党带一带就行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有些单位对整团马马虎虎,走了过场。北京某学院一个班七天内用了十个半小时就结束了整团,思想整顿只用了一个半小时,一个人一般只谈了几分钟,有的光表了个决心就完了。有些单位即使搞了一些思想整顿,但是只强调正面教育,不搞斗私,说“对团员不要搞得那么紧张”。有的在整团中没有突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没有对团员进行怎样做一个忠于毛主席的好团员的教育,因此整团后,“风过云散,平平淡淡”,团员仍然是不出头,不带头,不起团员作用。

四、关于“吐故纳新”问题

在“吐故”问题上,有的地区坚持了团的先进性,注意区分了两个界限,即敌我界限和共青团员同一般青年的界限。但是有些地方,对处理团员,只强调要区分敌我界限,忽视团的先进性,对完全丧失团员条件的人,还一味强调“教育教育再教育,帮助帮助再帮助,等待等待再等待”。也有偏严的情况,对出身不好犯了错误的团员,对一些在生活作风上犯有错误的团员,无限上纲,抓住不放,处分过重。

在“纳新”问题上,许多地方坚持了积极慎重的方针,较多地吸收了一批先进青年入团,增加了新鲜血液。有的地方发展团员有偏宽现象,提出“团可以发展到百分之七、八十”;也有的掌握偏严,卡得过紧,用发展党员条件要求入团青年,以致发展团员数量很少。

五、团的领导机构问题

多数地方要求建立人民公社、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基层团委。黑龙江已有六百九十五个公社建立了团委,还建立了三个团县、市委。湖南、宁夏、天津、北京、河南等省市,都有个别单位建立了基层团委。也有少数地方主张不建基层团委,只在政工组设立团的专职干部。

除基层团委外,各级团的领导机构是否需要建立,湖南省整团建团工作座谈会的同志讨论时,有三种意见:一是主张县以上团委不建,二是主张自下而上各级团委都建,三是主张两头建,即基层团委和团的中央委员会要建,中间不建,认为建立团的中央委员会利于推动国际青年运动的发展。

六、关于超龄团员离团问题

超龄团员比例很大,约占团员总数百分之四十,达一千二百万人。在党、政、机关干部、科研人员和教职员工的团员中超龄的比例更大,约占百分之八、九十。

多数地方的意见是,经过整团以后,应当分批地办理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原则上是二十八周岁以上(有的规定三十周岁以上)的超龄团员先离团,不足二十八周岁(或不足三十周岁)的超龄团员如不愿离团,可以继续留在团内。也有少数地方主张,除了个别要求离团的超龄团员可以离团外,其他超龄团员都不离团。

据了解,许多离团的超龄团员要求党组织采用一种什么形式把他们管起来,便于继续学习和进步。

七、关于要求制定新团章问题

许多共青团员和青年不断来信,迫切要求制定新团章。有些地方在整团中还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如各级团的委员会的建立问题,发展新团员的条件问题,团员年龄问题,团员的纪录处分问题,对团员进行团的性质、任务教育问题,团与红卫兵、红小兵的关系问题等,因为没有制定新团章,这些问题感到无所遵循。现在有些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修改团章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已收到他们自动修改的团章草案数十份。

一九七○年七月二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