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的决定(概要)

中共中央决定、指示等1969-12-20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的决定

(概要)

1969.12.20

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是直属中央军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国防工业的规划、生产和科研的领导机构。由于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后,地方的军事工业机关和企业也受到了冲击。为了保证军工生产的正常进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69年12月20日决定成立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由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邱会作任组长。同时撤销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和协调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机械工业部的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机关中设秘书、规划建设、工程机械、生产、科研和政治处。随着社会秩序的逐渐稳定,为了加强对国防工业的统一领导,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批准,1973年重新成立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方强任主任。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于10月1日正式办公,中央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即行撤销。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国务院为主。国防工办负责对对国防工业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并组织执行。办公室下设规划、基建、生产、科技和协作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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