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8.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布告

中共中央决定、指示等1969-7-2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布告

1969.07.23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号召鼓舞下,全国形势大好。山西省同全国一样,形势也是好的,但是,在太原市、晋中、晋南的部份地区,混在各派组织中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和坏头头,利用资产阶级派性,蒙蔽一部份群众,抗拒执行中央历次发布的通令、命令、通知和布告,犯了一系列极其严重的反革命罪行:

一、组织专业武斗队,搞打、砸、抢、抓、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革命秩序。

二、抗拒实行中央决定的革命大联合、革命三结合的方针,破坏已经实现革命大联合、革命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另立山头,制造分裂,提出“武装夺取政权”的反革命口号,向无产阶级进行反夺权。

三、冲击人民解放军机关、部队,抢夺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殴打、绑架、杀伤人民解放军指战员。

四、破坏铁路、公路、桥梁,武装袭击列车,抢夺交通工具,抢劫旅客财物、危害旅客生命安全。

五、抢占国家银行、仓库、商店、私设银行、抢劫国家大量资财。

六、用武力强占地盘,构筑武斗据点,实行反革命割据,残害人民群众,向群众敲诈勒索,派粮派款。

七、煽动、威胁工人停工停产,煽动农民进城武斗,破坏工农业生产和国家计划。

中央认为,这一小撮阶级敌人和坏头头破坏落实“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破坏社会主义的罪行,是违反广大人民利益的,山西广大人民极为痛恨。为此,中央决定:

一、中央重申过去发布的“七·三”“七·二四”布告和其他通令、命令、通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坚决、彻底、全部地执行,不许违抗。

二、双方立即无条件停止武斗,解散各种形式,各种名称的专业武斗队,撤除一切武斗据点,上交一切武器装备。凡放下武器的,或回原单位,或由解放军进行集中训练。

武力强占地盘,据不执行本布告、负隅顽抗者,由人民解放军实行军事包围,发动政治攻势,强制缴械,逃跑流窜者,由人民解放军实行追捕,归案法办。

隐藏、转移武器,利用国家的工厂和物资私造武器的行为,都是严重的犯罪,必须依法论处。

三、解放军的武器、弹药、车辆和其他战备物资,一律不许侵犯。抢夺解放军的一切装备,必须无条件地全部退回。对挑拨军民关系的阶级敌人,要给予坚决打击。

四、立即无条件恢复铁路、公路交通运输。撤销同蒲路南段非法的“三·一八次”列车。冲击车站,袭击列车,破坏铁路、公路运输,抢劫车站物资、车辆,搜查、抢夺旅客财物都是土匪行为。对极少数坏头头和反革命分子,要逮捕法办。

五、银行、仓库、商店等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霸占、抢掠。要严办抢劫国家财产的主犯追回抢劫国家的一切物资和资金。

六、对杀人放火和其他罪大恶极的现行犯罪分子,应当发动群众检举;对确有证据者,要列出他们的罪行,交给当地群众家家户户讨论,并依法惩处。

七、对煽动、威胁职工离开生产岗位和工作岗位的坏人,必须依法惩办。至于一般受欺骗而离开生产岗位和工作岗位的群众,应进行教育,动员他们回本单位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自本布告公布之日起,逾期一月不回工厂生产、不回机关工作者,工人、职员停发工资。如继续对抗,长期不回者,责成山西省革命委员会视情况给予纪律处份,直至开除。

对回本单位的人应当欢迎,保证其人身安全,不许歧视和打击报复。如加迫害,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凡分裂革命大联合、破坏革命三结合的行动,另立的山头,一律都是非法的,中央概不承认。重新拉起的队伍,都要立即解散,实行归口大联合。

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两派中的坏人,由两派群众各自清理。要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一小撮阶级敌人要坚决打击,同时也要执行毛主席的“给出路”的无产阶级政策。

中央相信,山西两派群众都是要革命的。中央号召山西的工人阶级、贫下中农和广大革命群众、革命干部,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在山西省革命委员会的领导和人民解放军的支持下认真落实“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发展、巩固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更大胜利!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