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示1969-6-25
中共中央对北京卫戍区处理浙江“红暴派”组织赴京告状的通知的批示
(概要)
1969.06.25
1969年6月2日至7月12日,浙江省“红暴”派群众组织制造赴京静坐事件。6月2日至4日,浙江省“红暴”派群众组织不满省革委会对他们的压制,组织了150多人到北京告状,6日又组织由各地、县参加的赴京代表团,拟写了“上京告状的汇报讨论提纲”,向中央提出《对浙江问题的几点初步要求》。6月12日,“红暴”派近200人到北京新华社总社静坐一昼夜,受到中央联合接待站的批评。20日,中央决定派北京卫戍区一个连队给“红暴”派办学习班,进行批评教育,动员他们返回浙江。25日,北京卫戍区发出经中共中央批示的通知,指出:“通知方剑文和他同来的人,包围新华社是完全错误的,要他对包围新华社一事,拿出一个触及灵魂、承认错误的检讨,限他3天内写出,并叫他和同来的人都立即回去。”11日北京卫戍区又宣读了经中共中央批示的第二个通知,指出:“6月26日向你们宣布通知后,至今你们没有执行,我们多次动员你们回去抓革命、促生产,有问题在当地解决,把你们送回浙江。从现在开始,你们的一切行动听从我们指挥”。12日,北京卫戍区将“红暴”派赴京人员200多人分两批护送回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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