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发1968-6-16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一九六八年城乡居民棉布定量的通知
1968.06.16;中发[68]90号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军管会,各大军区、省军区:
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中,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经过两年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正如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所指出的:“全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再有几个月的时间,整个形势将会变得更好。”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精神面貌,带动了工农业生产,全国亿万人民欢欣鼓舞,整个国民经济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国棉花近几年来连年增产,纺织原料是很充裕的,纺织工业的生产能力,几年来也有了新的发展。但是,由于煤、电供应不足,纺织生产一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过去的棉布分配供应上,有些规定属于临时措施性质,情况有了变化,有些规定原来就不尽合理。因此,一九六八年下半年,对棉布生产需要抓紧,对各方面的棉布供应量,需要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和“必须把棉花抓紧,必须把布匹抓紧”的指示,充份发挥广大职工的革命积极性,千方百计地努力增加棉纱和棉布的生产,努力做好调拨、运输和供应工作,很好地保证棉布供应。
二、一九六八年城乡居民棉布基本定量规定为全国人口平均每人九尺。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定量,按照减少比例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确定,由商业部下达执行。
三、一九六八年的各种补助用布,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继续保留、降低补助标准和取消补助的这些不同办法:
1、寒冷地区居民补助用布,渔民、盐民补助用布,少数民族补助用布,边境地区居民补助用布,南方地区蚊账补助用布,继续实行一九六七年的标准不变。
2、职工一般补助用布,由一九六七年的全国平均每人六尺减为平均每人三尺(南低北高),用于困难补助。
后方建设职工补助用布取消,改用临时困难补助办法解决。
3、城乡人口鞋子补助用布,对外宾开放城市儿童补助用布,侨汇优待用布,农垦兵团补助用布,劳改犯人补助用布,一律取消。
四、工业生产和其他社会用布(包括棉纱),要求在一九六七年供应实绩的基础上,全国平均减少百分之二十。要根据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精神,按照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节减比例,有的不减,有的多减,有的停止供应。
五、一九六八年的布票,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发放使用,使用期限到今年十二月底为止,不再分期。
六、各级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军管会和各地驻军,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大力宣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好形势,说明情况,讲清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对阶级敌人的造谣破坏,应提高革命警惕性。只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广大群众对于这些棉布定量的调整措施是会积极拥护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央军委、中央文革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