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中央支左部队进驻各大军区、省军区的若干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发1968-6-10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中央支左部队进驻各大军区、省军区的若干指示

1968.06.10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委会)、军管会、各大军区、省军区:

我们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我们的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

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勇敢地捍卫了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彻底粉碎了以中国的赫鲁晓夫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猖狂进攻,光荣地担负起“三支”、“两军”的艰巨任务,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立下了最伟大的功勋。

目前全国大部份省、市、自治区已先后完成了革命大联合,建立了无产阶级权威的革命委员会。这是对妄图颠覆我国无产阶级政权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各国反动派和以中国的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沉重打击。但是,敌人是不会甘心于他们的失败的,毛主席教导我们:“他们是一群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同我们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还要作最后的挣扎。”

福建、云南、广西、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至今尚未成立革命委员会,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激烈反映。来自党内一小撮顽固不化的走资派,伙同地、富、反、坏、右分子和社会上一切牛鬼蛇神,从中央到地方,对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设置了重大的障碍,妄图破坏革命委员会的成立,他们从右的方面或者从极“左”的方面或同时从两方面搞乱我们的阵线。在革命队伍中制造分裂,破坏团结,大搞右倾翻案风,妄图向毛主席施加压力,向党中央施加压力。

恰恰和敌人的愿望相反,他们越是阻碍和破坏革命委员会的成立,他们的灭亡就越快。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与广大群众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洪流,是任何反动势力阻止不了的。

为了适应当前革命形势的需要,为了巩固已经成立的革命委员会和促进尚未大联合的地区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想根据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的精神,由中央军委直接授权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称中央支左部队),进驻各大军区、省军区执行支左任务。

“中央支左部队”的职权和任务如下:

一、协助地方驻军执行支左任务的问题

(一)“中央支左部队”是中央军委直接领导、指挥的支左部队,是军委支左工作的全权代表。

(二)地方驻军应在“中央支左部队”的协助下,更好地忠实执行毛主席“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命令,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确实地担负起“三支”、“两军”的光荣任务。

(三)凡是还未进驻支左部队的地区,“中央支左部队”必须迅速进驻;特别是至今尚未成立革命委员会的省、自治区,或虽已成立革命委员会而革命秩序出现混乱的地区更应加强驻防,以便与地方驻军一道协助革命群众,对一切企图破坏革命大联合,企图分化革命委员会的反动逆流给予坚决的打击。

(四)“中央支左部队”有权监督地方驻军的支左工作并纠正其在支左工作中的错误倾向,坚决取缔“山头主义”和各自为政的“分裂主义”。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种、兵种的地方驻军负责人因在支左工作中犯原则性的错误而又拒绝“中央支左部队”的纠正和帮助者,可以拘留查办。率部抵抗者得解除其部队武装,上报处理。

二、处理革命群众组织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凡在运动中散发或被抢走的枪支弹药,“中央支左部队”必须全面负责收回。对于抗拒缴交武器的坏头头及其顽固追随者均可进行逮捕法办,并予强迫缴械。武力抵抗一律采取军事行动制裁。

(二)对于那些继续挑动武斗、制造流血事件、干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方向的首恶分子,必须严惩。

(三)对于继续制造混乱、煽动群众围攻解放军的一小撮顽固分子,“中央支左部队”有权自由还击和给予必要的制裁。

(四)由于派性斗争以至未能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地方,“中央支左部队”应协助双方立即就地谈判协商。县谈判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派代表赴省协商,省谈判不能解决时,可派代表来中央协商。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藉口拒绝参加谈判。坚决打倒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派性,发扬无产阶级党性。

(五)“中央支左部队”要向广大革命群众组织大力宣传教育,无论任何地区,凡是继续挑动武斗或挑拨拒绝参加大联合协商,企图破坏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或搞分裂主义的幕前幕后指挥者,必须老老实实向人民请罪,向毛主席请罪。顽固到底者,予以逮捕。受蒙蔽者反戈一击有功。

三、关于“平反”与“抓革命、促生产”的问题

(一)中央支左部队应大力支持革命群众继续深入彻底批深批透、批倒批臭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坚决打击右倾翻案风。但对那些曾犯错误而被打成“牛鬼蛇神”的革命群众,则应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文革小组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三日发布的“关于平反问题的八项指示”进行复查。

(二)对于过去曾犯观点或方向性错误的革命群众组织,实现革命大联合后,不得扣予任何帽子或歧视。

(三)“中央支左部队”进驻后,应向所属地区颁布紧急恢复生产令,整顿革命秩序,进一步执行“抓革命、促生产”方针,违者分别予以停发工资或自动离职论处。

四、加强对阶级敌人专政的问题

(一)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狠狠地打击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维护无产阶级革命新秩序。

(二)坚决打击混进革命组织内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的美蒋特务、苏修特务、日本特务的各种间谍活动;对那些窃取国家情报、泄露国家机密、里通外国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镇压。

(三)加强对地、富、反、坏、右分子的监督管理,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为了保证大联合的顺利进行和巩固无产阶级红色政权,应该根据各地情况的需要,对四类分子集中管制,劳动改造。

(四)坚决剥夺四类份子翻案闹“造反”的一切政治权利,如发现进行阶级报复或以各种形式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者,坚决镇压,不施仁政。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