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文件1968-5-15
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关于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经市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1968.05.15
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最新指示指引下,全市广大革命群众,坚定地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粉碎右倾翻案风,更加深入的开展革命大批判,向阶级敌人发起猛烈的进攻。在很短的时间内,已经揪出一批隐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叛徒、特务、走资派和反革命分子,进一步清理了阶级队伍,给了阶级敌人以沉重的打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更充份的发动群众,乘胜前进,夺取更大的胜利,现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革命委员会和各单位的军管会,必须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群众反复学习毛主席最新指示和中央文革小组负责同志在北京文艺座谈会和工人座谈会上的讲话,充份认识清理阶级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思想上深入发动群众,克服一切阻力。要继续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右倾投降主义,同时也要警惕阶级敌人以极“左”的面目出现,扩大打击面,制造混乱。要通过清理阶级队伍,树立一支以无产阶级左翼为骨干的无产阶级队伍,为政权建设,党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清理阶级队伍,必须同革命的大批判紧密结合,通过清理阶级队伍,揪斗坏人,进一步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和彭真、刘仁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招降纳叛、结党营私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彻底揭露走资派包庇坏人、坏人勾结走资派的罪恶勾当。进一步提高群众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提高斗争水平,更有力、更准确地把深藏的阶级敌人挖出来,并与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及其代理人的罪恶联系起来进行批判,从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组织上,把他们批深批透,斗倒斗臭,彻底肃清其流毒。
三、必须正确执行党的政策,掌握准、狠、稳的原则。要严格区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要把广大群众和混入群众组织中的极少数坏人区别开来,把有一般历史问题的人跟叛徒、特务区别开来,把一般性的错误与政治问题区别开来。绝不允许借清理阶级队伍之名把斗争矛头指向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问题,要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要团结和争取多数,把矛头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对于那些作恶较轻,主动认罪,接受改造的次要分子,对于历史上有过变节行为的一般群众也要根据其情节轻重,是否向党交代清楚,是否同党内走资派一起干过坏事,以及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加以区别对待,以利分化敌人,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最坏的分子。
四、要注重调查研究,只许文斗,不许武斗,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六·六”通令。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准私自抓人,都不准私设公堂。严禁打人和其它形式的体罚,打死人是犯法的。严禁逼、供、信。要反复地交代政策,给予出路,防止发生自杀。要采取严肃慎重的态度,掌握确凿的证据和材料,不要轻信口供,谨防阶级敌人陷害好人,搞阶级报复。要把群众揭发同专案调查紧密结合起来,一般定案处理要放在运动后期。
五、在没有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单位,揪斗混入群众组织中的坏人,“要靠那个组织自己发动群众去处理。”两派组织不要借清理阶级队伍的名义相互揪斗,进行宗派斗争。有些群众组织自己清查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别的群众组织不要借此打击这些群众组织。要进一步清除资产阶级派性的影响,联合起来,共同对敌,粉碎阶级敌人分裂革命群众队伍的阴谋。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