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示1967-12-10
中共中央对四十七军就中央[67]367号通知的请示的回电
1967.12.10
一、湖南的高司不同于浙江的红暴,高司的总部不能恢复,要帮助基层组织认识错误,要他们跟造反派搞大联合。
二、主席的最新指示,是为了更好的搞好大联合,根据上述精神,当前的工作,按原布置不变,要坚定的正确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湖南问题的若干决定”,对于确实是犯过错误的老造反派,经过认真调查,报军批准。
三、贯彻中央通知,根本的问题是争取、教育、团结能够团结的人,对于与高司同观点的基层组织,应区别对待,对广大群众采取教育团结的政策,教育他们认识错误,支持他们参加联合,同时下很大的功夫,用毛泽东思想教育造反派,正确处理本单位受蒙蔽的群众,共同搞好大联合、三结合。
四、在做好群众组织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部队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要贯彻中央12.2通知,要密切注意动态,警惕敌人从中捣乱,要随时说服群众,就地闹革命,不要随便上访。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