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61.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第三号通令

1966-10-14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第三号通令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1966.10.14

十六条中明确指出:“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象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我们是毛主席的红色卫兵,是十六条的忠实捍卫者,凡是不符合十六条的,我们都要反对!目前,有些学校对抗十六条的现象还非常严重。有些革委会是工作队一手泡制的,没有经过群众全面选举。它的产生就违反了十六条。现在它们仍在发号施令,压制革命群众行动。为此,我们紧急通令:凡是在工作队一手操纵下组织的革委会、筹委会等组织要立即解散,新的革委会必须由群众按巴黎公社选举制民主产生;在新的革委会没有产生之前,一切权力应当归革命的红卫兵组织,不得违抗!

坚决捍卫十六条的红卫兵战友们:

踢开绊脚石,彻底闹革命!

载《首都红卫兵》第十一号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