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10-9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第二号通令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1966.10.09
党中央认为,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犯过方向错误、路线错误的同志,应当正视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到正确立场、正确路线上来,而不要发展到同党对抗的地步。
──摘自《红旗》一九六六年十三期社论
根据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紧急指示,及屡次中央首长讲话的精神,我们特此发出紧急通令:
一、 各单位文革领导人应当马上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的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指示。
二、 各单位立即召开大会,对在运动初期被工作组扣上反党帽子,黑帮帽子,“假左派”、“真右派”的革命群众进行平反。当众恢复名誉,并把非法整理的材料,全部退回本人。
三、 工作组负责人应当是随叫随到,随时准备听取群众的批判。
四、 不许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串连’的旗号,企图逃避本单位两条路线斗争。
我们深信大多数有问题的当权派和工作组负责人是要革命的,是可以改正错误的!但是,如果有人坚持反动路线,则不管他是谁,职位有多高,“声望”有多大,我们都要和他拼个死活,把他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使他永世不得翻身。
踢开一切绊脚石,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载《首都红卫兵》第五号
(一九六六年十月九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