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卫兵总部1966-9-25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
第二号通令
1966.09.25
一、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纠察队指挥部定于九月二十六日正式成立行使职权。
二、 红卫兵纠察队职责和权利。
(1) 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捍卫毛泽东思想。
(2) 捍卫红五类的造反有理,坚决镇压黑六类的反革命复辟活动,坚决斗垮、斗臭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3) 在党和毛主席的绝对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十六条,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坚决维持社会治安。
(4) 保卫国家档案、国家尖端科学资料、广播电台、报社和要塞港口等,严防政治扒手。
(5) 对于假冒上海市红卫兵的有权酌情处理。
(6) 有权不准黑六类(地、富、反、坏、右、资)子女任意到处跑。
(7) 对于违法乱纪的红卫兵有权酌情处理。
三、红卫兵纠察队袖章式样(红底黄字)
纠察队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
四、 红卫兵纠察队袖章,由本部统一发放,任何单位不得复制,违令者严加处理。
誓死保卫无产阶级专政!
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