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5.上海市红卫兵总部第一号通令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1966-9-25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第一号通令

1966.09.25

九月十二日上海市红卫兵总部成立以来,本市各区红卫兵总部相继成立。故本部决定凡上海市红卫兵总部所属的红卫兵战士于9月26日起换用统一袖章、旧袖章收缴。

上海市红卫兵总部所发袖章、红底黄字,统一印有“上海市红卫兵”字样,并盖有总部或区总部印章。

袖章式样:

上海市

红卫兵

本部所属红卫兵袖章由本部统一发放,任何单位不得复制,违令者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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