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3.第三号通令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1966-8-27

第三号通令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1966.08.27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分队已于八月二十五日晚宣告正式成立,于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开始执行任务。

我们已经声明,我们有权撤销一切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所谓宣传品和禁令。我们要和一切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行为做最坚决的斗争!

我们现在决定:

一、在文化革命的高潮中,为了满足广大工农兵群众和革命红卫兵的迫切需要,一定要大量出售毛主席著作,这是我们的武器、粮食、方向盘!一定要大量印制和出售各种毛主席画象和毛泽东纪念章,毛主席是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谁胆敢阻止工农兵群众和我们革命红卫兵学习毛主席著作,谁胆敢摘去我们心中的红太阳,我们就和他们拼命!把他们砸个稀巴烂!

二、没有中央的许可,没有新市委的决定,没有纠察队的命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宣布戒严,都无权以任何借口拦截和检查来往车辆和行人,尤其不允许拦截和检查首长的汽车!绝对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拦截军车!

三、绝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查抄国家机关、查抄国家负责干部的家!我们要保卫国家机密!保卫革命老首长的安全!

四、绝不允许任何人无理勒令革命老首长搬家,辞退保姆,交出电视、沙发、汽车等,我们要坚决粉碎敌人的阶级报复,坚决反对绝对平均主义!

五、为了给红卫兵在文化大革命中进行革命造反活动提供交通方便,我们认为,在路灯通明的马路上骑车,可以不必点灯。

六、各商店现存的实用商品,若其商标不是反动的,不是黄色的,就可以继续出售,任何人都不要进行阻止,不要让坏人乘机捣乱破坏国家财产。今后,生产部门要立即砸烂一切旧商标,创立革命的新商标。我们红卫兵决不许可任何旧商标的产品出厂!

七、严禁围追外宾、归国观光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和正当活动。

八、查抄地、富、反、坏、右、资黑六类的家,一定要通过本单位的红卫兵总部,一定要与当地派出所和各街道居民委员会取得联系,所缴获的一切财物都要归公!在查抄时,要提高警惕;要以文斗为主,后发制人,要严防坏人捣乱,钻空子。

以上决定,红卫兵纠察队员一定要积极宣传,严格遵照执行。每一个红卫兵战士要带头执行。对无故违反者,要进行批评。对那些别有用心的反革命破坏者,要进行毫不留情的坚决斗争!

只许左派造反,不准右派翻天!

无产阶级专政万岁!

誓死保卫党中央!

誓死保卫毛主席!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指挥部第一、二号通令的内容和精神全部包括在第三号通令中。此通令自颁布之时起,立即生效!)

(此文本根据《红卫兵报》1966年9月1日,第4版)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