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发1967-11-18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
1967.11.18; 中发 [67] 353 号
毛主席批示:
已阅,照办。
一、中央认为,广西军区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三支”、“两军”工作中,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次,军区对“支左”工作中发生的一些错误和缺点所作的检查,是深刻的,中央同意这个检查。
韦国清同志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虽然犯了一些错误,但是,他不坚持错误,能够诚恳地检查错误,态度是好的。这个检查,中共中央和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已经批准,并且已经伟大领袖毛主席看过,批示“照办”。
安平生、伍晋南两同志在运动中也有错误,他们都做了初步检查,韦国清、伍晋南、安平生三同志的联名检讨,表示愿意改正他们的错误。中央同意他们这个检讨。
中央希望广西军区和韦国清、伍晋南、安平生等同志,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立新功。
二、广西地区两派赴京代表团在京期间签订的《关于广西两派促进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很好,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批准,伟大领袖毛主席并亲自批示:“照办”。两派签订的《关于立即停止武斗的协议》《关于全面上交枪支弹药的七点协议》也好。中央同意和支持这些协议。希望广西军区、当地驻军和各群众组织切实贯彻执行。目前广西地区的革命大联合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一些对贯彻执行两派协议不力或根本没有贯彻执行协议的地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执行协议。
三、广西处在援越抗美的前线,越南人民把广西称作是他们最可靠的后方。广西“四·二二”和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两派革命群众组织要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拥军爱民,大力支持军区和当地驻军,做好“支左”和援越抗美工作。两派要在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团结起来,实现革命的大联合,提高革命警惕性,严防美蒋特务的破坏活动。
四、中央决定建立由韦国清、欧致富、魏佑铸、孙凤章、焦洪光、郝忠云、王斌、伍晋南、安平生同志以及革命群众组织代表参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革命群众组织要按照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正确地对待干部。要对干部队伍作阶级分析,团结干部的大多数,“要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对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他们能作深刻的自我检查,愿意改正错误,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来,实现革命的大联合,贯彻执行两派协议,革命群众就应当团结他们,帮助他们站出来革命。今后各革命群众组织在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下,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斗私,批修”,开展革命大批判,实现革命的三结合,抓革命、促生产,搞好本单位的斗批改,把广西地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进行到底。
附件一、二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