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1966-8-25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队员六项守则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分队指挥部
1966.08.25
一、 坚决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努力学习最高指示,忠实执行最高指示,热情宣传最高指示,勇敢捍卫最高指示。
坚决按十六条精神办事。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掌握十六条,运用十六条。
二、 大学解放军,大力发扬“三八作风”,雷厉风行,坚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 必须坚决贯彻“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禁打人及变相体罚,严禁侮辱人。
四、 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忠实的勤务员。坚决防止特殊化。
五、 只有值勤时戴臂章,不值勤时一律不准戴臂章,臂章由班长掌握。
六、 一定要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沉着、冷静,严防阶级敌人乘机捣乱破坏。
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
(发表于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通令集(1-10)》)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