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撤销各大专院校工作组的决定》

北京市发文件1966-7-28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撤销各大专院校工作组的决定

1966.07.28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为了更好地放手发动群众,依靠革命师生的高度革命热情和自觉性,更有力地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反动的学术权威,改组教育制度和教学方针方法,目前所采取的大专院校派工作组的办法,经验证明,已不适应上述的革命要求。因此,决定撤销各大专院校的工作组。在工作组撤销之后,大专院校的文化大革命,由全校师生员工分别选举,成立各级文化革命的群众组织。

各大专院校应在统一的会场,召开全校师生员工大会,宣布这个决定。

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由本校各单位提名,成立临时委员会或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全校文化革命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宣布上述决定后,上级派到各校的工作组应在该校集中学习,听取群众意见;有的因工作需要,可以离校,文化革命委员会要他们全组或其中成员回校的时候,可以随时回去。

这个决定也适用于中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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