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1967-10-27
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单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批示及附件
1967.10.27;中发[67]328号
中共青海省核心小组,并告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军管会,各大军区、各省军区:
中共青海省核心小组十月十九日来电请示,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单位,可否恢复党的组织生活。中央认为各地都应当这样做。但党组织内不应当再容许查明有据的叛徒、特务和在文化大革命中表现极坏而又死不悔改的那些人,再过组织生活。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
中共中央 中央文革小组
一九六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单位可否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请示
中共中央、中央文革:
我省基层单位的革命委员会已陆续建立,但党的组织均未恢复。工作中经常遇到需要党组织处理的一下问题,如过去作了组织处理的党团员,有的要求重新复查处理;造反派中不少人要求入党入团等。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单位,可否恢复党的组织生活。请指示。
中共青海省核心小组
一九六七年十月十九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