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通知1967-10-20
中共中央关于上海市革委会查获一个非法编印、贩卖毛主席著作的投机倒把集团的通报
1967.10.20;中发[67]321号
各省(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级军管会,各级军区、各革命群众组织:
最近,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查获了一个非法编印、贩卖毛主席著作的投机倒把集团。该集团非法地搜集了未公开发表的毛主席的讲话、文章、信件、批示二百余篇,编成所谓《重要文献》,大量出售。这个《文献》不仅泄露了党的机密,而又差错很多。这是极其严重的政治问题。必须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印发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著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私自编印。为此,中央再次重申:“毛主席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讲话、文章、文件、诗词,未经毛主席和中央批准,一律不得编印,不得出版发行。”望认真执行。今后,凡属这类非法印刷品,均应彻查法办,并首先责成北京、上海两市革命委员会贯彻执行。
(此件可在内部向各革命群众组织传达)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