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发1967-10-17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按照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
1967.10.17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军管会,各大军区、省军区并转各群众组织:
(一)各工厂、各学校、各部门、各企业单位,都必须在革命的原则下,按照系统,按照行业,按照班级,实现革命的大联合,以利于促进革命三结合的建立,以利大批判和各单位斗批改的进行,以利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二)所有革命群众组织都应该以毛泽东思想为基础,经过充分协商,按照不同的具体情况,遵照毛主席上述的指示办理。一切跨行业的组织,都应该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行业进行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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