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1967-10-6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学习周恩来、陈伯达、康生和江青讲话的通知
1967.10.06;中发[67]310号
中央决定,将林副主席、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等同志的几次讲话,转发各地学习。这些讲话是:
(一)林副主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八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已登十月二日人民日报);
(二)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杨成武、张春桥同志和中央文革小组九月二十六日在接见河南、湖北来京参加学习班的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红卫兵会议上的讲话(录音);
(三)江青同志四月二十日在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和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九月五日在安徽来京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九月二十六日在接见河南、湖北来京参加学习班的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红卫兵会议上的讲话(录音);
上述这些讲话很重要,各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各军管会,各军区,各革命群众组长,应即认真组织阅读和收听这几次讲话的录音(录音带或片子),进行学习。大家应遵循毛主席的教导,根据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掌握毛主席指示的革命斗争大方向,紧跟毛主席的战略部署,在革命的大批判中,结合本单位的斗、批、改,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巩固和发展革命的三结合,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各地更应积极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用“斗私,批修”这四个字为纲,加强对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红卫兵的思想教育,把全国办成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
一九六七年十月六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