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示1967-9-10
中共中央对江苏三派革命群众组织《关于坚决制止武斗的协议书》的复电
1967.09.10;中发[67]294号
南京军区,中共派往南京调查小组,江苏省军管会转红总、八·二七和促联三派革命群众组织:
中央完全同意和支持你们三派代表于九月四日在南京达成的《关于坚决制止武斗的协议书》,并且高兴地听到你们三方已在南京开始实施。
中央要求你们把这一协议书和中央这一复电印发全省,号召全省各市、县的革命群众组织都能按照这一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具体情况,逐项付之实施。同时,中央要求各地驻军和军管代表协助和保证各派群众组织对协议各项的贯彻执行。
愿你们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紧掌握革命斗争的大方向,在革命大批判中联合起来!
中共中央
一九六七年九月十日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