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指示等1967-8-10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江西问题的若干决定
1967.08.10; 中发 [67] 243号
此件看过,照办。
毛泽东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
(一)江西省军区及部分军分区的某些领导人,在支左工作中,违背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支持了保守派,镇压了革命派,并挑动农民进城参加武斗,切断交通。例如:在南昌,军分区某些人大发枪弹给保守派(联络总站),打死打伤大批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筹委会)。在赣州,军分区个别领导人支持了保守派,对革命造反派和红卫兵小将进行了武装镇压。为此,中央决定改组江西军区,任命程世清同志为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江西省军区政治委员,杨栋梁同志为江西军区司令员,并调温道宏同志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原江西军区吴瑞山等同志,应对所犯错误向革命群众作认真的检讨。
(二)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正陆续进驻江西各地。这是毛主席和党中央对江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巨大关怀。中央号召江西省的革命造反派、各群众组织和广大群众,高举拥军的旗帜,坚决支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江西的支左部队,协助他们完成“三支”“两军”的光荣任务,坚决揭露和制止保守组织中个别头头煽动攻击、殴打、绑架我支左部队指战员的错误行为。军区及军分区广大指战员,应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革命利益为重,坚决站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立场上,主动地同进驻江西的兄弟部队紧密合作。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检查和改正了就好。要高度警惕一小撮坏人挑动宗派情绪,挑动部队之间的斗争、制造事件的阴谋。
(三)中央决定着手成立以程世清同志为主要负责人的“三结合”的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参加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名单由各方面协商产生,报中央批准。杨栋梁、温道宏、鲁鸣、罗元烬,陈昌奉等同志,以及黄先、刘瑞森、郭光洲等同志,可先参加筹备小组,并开始工作。筹备小组统一领导全省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工农业生产,依靠广大革命群众,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并为成立革命委员会准备条件。
(四)各革命组织及江西省广大革命群众,应在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下,紧紧掌握斗争的大方向,把矛头对准中国的赫鲁晓夫等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准省内方志纯等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从政治上、思想上,肃清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保证铁路等交通运输的畅通,保证完成今年的工农业生产任务。
(五)“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委会”及“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双方,应坚决执行制止武斗的协议。各革命组织及群众组织应当进行内部整风,大力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加强无产阶级的革命性、科学性、组织纪律性,批判和克服一切违反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错误思想。参加保守组织的受蒙蔽的群众,要勇于揭露和改正错误,端正方向。回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大联合筹委会”方面的革命造反派,对于受蒙蔽的群众,要按照毛主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摆事实,摆道理,进行耐心的、细致的、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热情帮助和欢迎他们提高觉悟,投入革命的行列,决不可采取打击报复、歧视排斥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孤立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革命的大批判中,逐步做到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和干部,实现以革命派为核心的革命的大联合。
(六)在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的领导下,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要把革命群众武装起来。目前首先在南昌、赣州两地,准备研究实行。革命的群众武装,是协助人民解放军保卫国家财产、维护革命秩序、制止坏人杀害左派群众的强大力量。今后,军分区、人武部,决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枪支弹药发给或变相发给保守派;各派都不准以任何借口夺取解放军枪支、抢劫军火仓库和各种军用物质。
江西省双方赴京汇报团关于贯彻执行“六·二四”通知及总理指示的协议书
1967.7.12
江西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委会赴京控告团和江西省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赴京汇报团,在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期间,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双方派出了同等数量的代表,就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停止武斗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代表一致认为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紧紧掌握斗争的大方向,严格区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决贯彻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最高指示,保证“四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六·六”通令和“六·二四”通知。
现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必须坚持文斗,反对武斗,在达成协议后,立即停止武斗。
二、不得动员农民进城。已经进城的农民,必须立即撤回,回到原乡村;同时,撤销沿公路、铁路的岗哨,以利工农团结和农业生产。
三、双方必须在签字后尽可能快地不超过十天内将所有夺取的武器弹药全部集中封存在各自单位,准备交回原所有单位,由驻军及武装部门散发的所有武器弹药及自制的杀人凶器(包括土枪、土炮、土手榴弹、炸药等),必须立即就地封存,听候中央派员协同军区,分别情况处理。并积极协助当地驻军和公安部门把流散在社会上的武器弹药缴回,立即停止自制各种凶器。不许转移、埋藏和破坏所有武器和各种凶器。撤除一切用于武斗的组织机构和进攻与防御设施以及哨卡,恢复正常交通运输和邮电的畅通。不许抢夺交通运输工具。
四、坚决贯彻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参加武斗的人员必须返回本地区本单位,包围其他单位的人员应首先撤走,立刻返回原单位。并动员离开生产、工作、学习岗位的人员在十五天内返回原地区、原单位(不包括正常上访人员),对于被迫外走人员在外期间,不许克扣工资,不许彼此歧视,切实保证返回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双方在协议达成后,必须立即登记释放全部扣留的对方人员,并在三天内负责安全送回原单位,在释放前和释放期间不得加以任何迫害和污辱。立即撤销双方设立的集中营、劳改所和刑讯室。双方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这类事件。
六、双方保证:对双方负伤人员要认真予以治疗,不得因观点不同而进行任何刁难和歧视。对死亡人员要通知其家属或原单位妥善安葬,对死者家属予以适当抚恤。
七、各组织的宣传广播车,十日内全部拆除,用于生产。
八、要求中央迅速派出代表团并由双方派同等数量的代表参加,对江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上述各项实施,并严惩流血事件的幕前幕后的策划者和指挥者。
以上八条双方必须保证在全省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并积极宣传动员所有群众组织立即停止武斗。
江西省无产阶级革命派
大联合筹备委员会
南昌地区工交系统无产阶级革命派反复辟联络站 李永仁
国营洪都机械厂井岗山兵团 周锦红
南昌铁路保卫毛泽东思想战士“二·七”总指挥部 郭人定
南昌钢铁厂“五·一六”兵团 赵玉梁
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大专院校革命师生总指挥部 蔡方根
南昌五中“一小撮”战斗团井岗山兵团 胡敬辉
南昌三中井岗山兵团 张兰发
中共江西省委机关革命造反团 魏厚庆
江西省直机关保卫毛泽东思想联合战斗团 曾凡珩
南昌地区政法战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站 赵予尧
宜春专区萍乡矿务局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 彭锡顺
赣州专区江西冶金学院《东方红》战斗团 罗仁彤
抚州大中学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指挥部,革命师生总指挥部 张达连
上饶江西上饶波阳“三七”革命造反派联络总站 韩烽
九江星子温泉工人疗养院革命造反统一指挥部 陈公明
吉安井岗山报社《捍卫毛泽东思想》司令部 刘清友
江西省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
江西省红卫兵东方红司令部 李佑民
《保卫毛泽东思想战斗组》红卫兵江西总部(红江总) 钟舜生
南昌柴油机厂铁扫帚红色造反团 汪明远
国营洪都机械厂《红旗兵团》 陈耀辉
南昌市公安红旗公社 张憬
九江车站“二七”革命造反指挥部 田根才
中共江西省委机关《红旗》联合战斗团《长缨》《燎原》革命造反队 甘炳元
宜春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 郑卫
庐山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 曾智宏
吉安专、市、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站 曾宪行
铁路向圹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 龚水波
江西赣南专市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委员会筹委会 吴继元
抚州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 高仰文
上饶无产阶级革命派毛泽东思想宣传联络站 陈品贤
江西波阳红五月革命造反派联络总站 余浩章
景德镇市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 秦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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