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坚决维护铁路、交通运输革命秩序的命令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发1967-6-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坚决维护铁路,交通运输革命秩序的命令

1967.06.01;中发 [67] 171号

铁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文化大革命开展以来,铁路,交通系统广大革命职工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在狠狠地打击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同时,胜利地完成了客,货运输任务,保证了文化大革命和工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巨大胜利。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某些地区在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或极少数坏人的挑动下,出现了一些破坏铁路,交通运输秩序的严重现象。这种现象很不利于铁路,交通部门的革命和生产,必须坚决克服。为此,特命令如下:

(一)铁路,交通运输部门的广大革命职工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狠抓革命,猛促生产,坚守生产岗位,努力做好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切实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完成和超额完成运输计划,向一切消极怠工,影响运输秩序甚至中断交通运输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严禁破坏铁路,交通设施和国家财产,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票强行乘坐车船,不准扒乘货车和拦截列车,汽车,轮船,不准妨碍铁路,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准武斗,不准以卧轨等手段限制车辆通行。今后凡采用扒车,截车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来京上访的人员,中央概不接见。

(三)煽动武斗,破坏铁路,交通运输秩序和砸毁铁路,交通设施,运输工具的少数坏人以及情节严重的肇事者,必须受到无产阶级国家法律的制裁。各地革命委员会,军事管制委员会和驻铁路,交通部门的人民解放军部队,军代表,公安执勤人员有权根据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公安六条规定负责处理上述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听从,不得拒绝执行。

本命令自即日起生效,并可在城乡和各车站,码头广泛张贴。

CCRA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