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八条指示(概要)

中共中央决定、指示等1966-6-3

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八条指示

(概 要)

1966.06.03

刘少奇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拟定关于运动的“八条规定”。当时,中央曾指示各级党委“不仅参加运动,而且要负起领导责任”,但由于各校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月初,中央决定向大中学校派出工作组,力求使运动有领导地进行。3日,又作出了“八条规定”,其中主要内容是:内外有别;大字报不要上街;开会要在校内开,不要开大规模的声讨会;不要上街示威游行;不要串联;不要包围黑帮住宅;防止坏人破坏;注意保密。这八条规定没有形成成文的规定,而是口头传达下去。在这期间,毛泽东在杭州,刘少奇多次给毛泽东打电话请示汇报,没有得到明确答复。4日,刘少奇、邓小平乘专机去杭州向毛泽东汇报情况,并请毛泽东回京主持工作,毛泽东委托刘少奇相机处理运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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