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文件1967-5-26
中央军委关于处理内蒙古军区的决定
1967.05.26
根据内蒙古军区在京人员这几天的行动,采取如下决定:
1,对黄厚,王良太实行隔离反省,对刘昌,张德贵实行停职反省,停止与各方一切联络。
2,对二十四日捣乱会场,殴打吴涛宣读五条反动要求的少数头子实行清查逮捕。
3,对现在六个招待所的788人(其中其中150人)宣布禁止外出,要他们自己检举来京闹事的为首人员和后台指挥人员,这些人员集中到外地整训,暂不回蒙。
4,准备调一师兵力移驻呼市,将不守纪律的警卫营,通讯营一部分人员,高炮营,测绘大队等调离呼市,分驻北京军区指定地区。
5,宣布内蒙古军区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编制,滕海清,吴涛,刘彬立即随北京军区调进部队回呼市指挥。
为负责执行上述决定,由谢富治,xx,李天佑,郑维山,xxx五同志成立五人小组,以谢富治同志为组长,xx同志为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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